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只有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实际行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也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风气。建设法治政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具有较高法治素养,这就需要在选人用人上强化导向。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从而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进一步认识法治的价值,从内心深处信仰法治、认同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执笔:马怀德)
《 人民日报 》( 2018年07月25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