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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政要闻

武汉市首届“十大基层法治人物”揭晓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10-16 22:56:54 | 7 次浏览: | 分享到:

  凸显基层法治工作,弘扬法治实干精神,用优秀法治人物引领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日前,经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武汉市揭晓首届“十大基层法治人物”。  

  今年8月起,根据武汉市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工作部署和市委政法委工作安排,启动武汉市首届“十大基层法治人物”评选。此次评选活动由武汉市法学会指导,长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长江日报法治文化传播中心具体承办。

  截至9月底,共收到单位推荐及自荐报名人数达数百人,经按评选标准筛选,最后确定217位候选人。

  10月,首次评审会评选出30名候选人。11月1日,长江日报官方微信平台启动网络投票。9天时间,30名候选人共收获投票3679470票,参与投票总人数达到904149人次。候选人中得票最多的超过21万票,得票最少的也有6万余票。

  11月26日,根据网络投票及评委评审得票数,排列出30位候选人得分顺序。排名前10位的为首届“十大基层法治人物”,后20位获得“十大基层法治人物”提名。

  评选出的首届“十大基层法治人物”全部来自基层,他们立足基层岗位,在法治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形成广泛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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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首届“十大基层法治人物”

  1.洪玲

  (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吴家山街派出所)

   “鹰眼”辅警 协助破案1875起

  近日,拿回被盗现金的店员小刘激动不已。11月18日,小刘转身的空隙,店里收银台被盗走6000元现金。经洪玲团队查遍周边40个点位监控,4小时的追踪,终于捕捉到嫌疑人面部画面,次日下午就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并追回5000余元。

  6年来,洪玲带领视频团队通过视频巡逻协助现行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785人,破获各类案件1875起,为刑侦破案提供了有效的证据。

  据介绍,洪玲工作室是全国首个以辅警名字命名的警务工作室,她本人也荣获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武汉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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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许奎

  (江岸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侦破一起起小案造就公安 “一级英模”

  今年6月,国家人社部、公安部联合发文授予许奎“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光荣称号,这是公安系统个人荣获的最高荣誉称号。

  此外,他还曾先后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国家级荣誉称号。

  今年37岁的许奎是江岸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在同事眼中,许奎侦破发生在居民群众生活中的一件件小案,造就了这位公安系统“一级英模”。

  据统计,在14年的从警生涯中,许奎共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600余起,算下来平均两天破案一起。这些案件多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抢劫、抢夺、盗窃等“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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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李涛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

  无偿为不幸家庭争取200万元赔偿款

  仅有4岁的女孩小思语,在家门口玩耍时被一辆水泥搅拌车碾压,奶奶爬到车下对她施救时,发生二次碾压致使奶奶不幸身亡,小思语由于伤势严重被诊断为 “半骨盆离断伤”。

  案件曝光后,李涛积极为小思语捐款,还带领团队无偿为小思语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为小思语争取到近200万元的赔偿款。目前,小思语先后经历17次手术,身体逐渐好转,可以借助步行器站立。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李涛发挥专业特长,坚持参与媒体法治宣传栏目,以直播互动的形式,为市民群众,尤其是驾驶员解答法律问题,形成武汉律师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的知名品牌。

  多年来,李涛分别获得全国党员标兵律师、第四届湖北省“优秀律师”、首届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 “十大杰出青年”、第六届“湖北省优秀青年卫士”等称号。曾两次被湖北省司法厅授予“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先进信访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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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亢铃

  (青山区司法局钢花村街司法所)

  让社区居民感受到法治的温暖

  她是“全国模范司法所长”,也获得湖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荣立湖北省司法厅二等功。今年,她又荣获“时代楷模——武汉精神践行者”荣誉称号……

  在20多年的司法行政一线,亢铃始终牢记法律至上的理念,扎根社区,认真履行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

  早在2003年,她最早提出的“崇尚法治、守法睦邻”社区法治理念获得居民推崇。她创立的“社区法律门诊”,为辖区居民排忧解难,被称为武汉社区司法新模式;她建立了全区首个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咨询基地——“阳光心理驿站”,帮助100多个社区矫正对象树立信心、走向新生;她积极推动“法治进课堂”,助力青少年法治教育。

  据了解,今年以来,钢花村街司法所12个社区共调解593起各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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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杨莹莹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

  铁面无私的“公益诉讼人”

  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杨莹莹正组织部门同事紧张讨论案件情况,目前,她正负责着办理民事抗诉案件以及审查公益诉讼案件。

  10余年来,她扎根办案一线,对案件精益求精,为群众筑牢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开展公益诉讼以来,她更是铁面无私的“公益诉讼人”,惩治公益侵权行为,保护生态环境。

  杨莹莹先后荣获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湖北省政法队伍先进个人、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2013-2015年度全省先进检察官、第十届“武汉青年五四奖章”、武汉市第四届“十佳政法干警”、武汉市劳动模范等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杨莹莹说:“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获得首届‘十大基层法治人物’这份荣誉,尤感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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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周凯

  (武汉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推进者

  2005年,周凯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工作,此后多次获得省、市表彰,连续7年被评为全省法制宣传先进个人,2012年被评为全市“五五”普法先进个人,还获得2006年全市经济协作先进个人、2010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近年来,周凯牵头制定《武汉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并报经省政府批复同意,他还起草《武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为武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负责人出庭率大幅提升。今年10月,武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项目获得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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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沈慧

  (硚口区人民法院仁寿法庭)

  专业“家事法官”成就家事审判全国品牌

  作为硚口法院仁寿法庭庭长,2012年起,沈慧带领团队探索婚姻家事案件的专业审判改革,摸索出“七步诊疗式调解法”“冷静期制度”等多种家事审判的方法,与妇联、司法局、街道等单位多方联动化解家庭矛盾。

  由于家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硚口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定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获得全国法院系统的充分肯定。沈慧本人被选为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武汉市妇联授予她“武汉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3年,她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三等功,2014年被硚口区委、区政府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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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