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法治社会研究院院长张清教授以《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理论阐释》为题发言。他说,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理论深化需重点破解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融合难题,通过“回应型法”“包容性法治”理论创新适应风险社会治理需求。他还从建立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审查制度、完善法治评估体系、加强比较法研究、培育法治社会资本等方面作了阐述。
广东省惠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惠州市法学会副会长李箫以《惠州“和美网格”治理实践及其“乡土治理”范式》为题发言。他以惠州市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创建“和美网格”治理实践取得的成效为例,分享了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和体会,提出要运用“两个结合”理论,为研究基层社会治理提供理论遵循和价值引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徐汉明教授以《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总体性特征及其品质》为题发言。 他说,“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型塑了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基本命题、基本原理、核心范畴、辩证方法、实践面向之理论体系的逻辑结构,呈现出实践性、科学性和时代性的总体性特征;彰显出鲜明的理论品质。
本次论坛还设置了“中国式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理论创新”“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社会治理法治化效能提升”“数字时代社会治理的制度因应”“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践探索”五大专题分论坛,由资深学者主持,与会发言人就相关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专家评议人进行了专业点评,现场学术氛围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