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院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实行由上级院审查批准逮捕。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2004年以来办理的255件自侦案件和不捕、不诉案件进行全面评查,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四、依法延伸检察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延伸检察职能,注重源头预防,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运用检察建议扩大办案效果。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扩大监督效果、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手段。市院制定了《上海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十五类应当提出检察建议的情形。全年共向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70份,其中市院就涉及全市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发了17份。如针对一些民营医院违规为少女堕胎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后,市卫生局开展了全市民营医院大检查,立案查处了28家违规的医院,《人民日报》为此刊发“检察建议直指堕胎乱象”的文章并配发了评论,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重视情况反映推进社会管理工作。
针对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的制度漏洞以及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刊发《检察情况反映》50期,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对策建议,对创新社会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非沪籍缓刑人员脱漏管问题突出”的情况反映,引起了中央政法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在世博期间部署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问题大检查。
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途径。大力推进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建设,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保护方针。为落实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正工作,与有关社会团体、学校、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合作组建了50个考察帮教基地,实现社会观护工作的全覆盖。全年共有176名涉罪未成年人得到观护帮教,无一人重新犯罪。建立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制度,明确在法定代理人缺席情况下,讯问未成年人时必须指定一名合适成年人在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开展派出检察室试点工作。为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延伸检察职能,在长宁、杨浦、宝山、奉贤、崇明等区县选择部分街道或乡镇开展试点,设立了11家派出检察室,明确派出检察室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活动、受理群众举报和控告申诉、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派出检察室建立了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社区矫正机构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为方便群众、服务基层、加强法律监督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要求,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提高检察队伍职业道德素养。在全市开展“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大学习、大讨论,举办“全国模范检察官”寿志坚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百名检察官宣誓”仪式,开展向身边人身边事学习的活动,开门听取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为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开展了“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举办了“检察机关反腐倡廉教育展”,汇编下发了《本市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加强对办案纪律、警车使用、检风检纪等问题的监督和检查。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首次对55名区县院副检察长进行为期一周的政治培训。建立市院对基层院巡视工作制度,对8个区县院党组班子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巡视;安排4名区院检察长到市院述职述廉;对2名区院检察长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市院党组成员转变工作作风,牵头对“加强对下级院业务指导”、“金融检察专业化”等11个课题开展调查研究,着力攻克检察工作的瓶颈难题。
深化全员培训和队伍专业化建设。将听庭评议、案件讲评、一案一总结等作为岗位练兵的有效载体,着力提高办案能力。继续深化全员培训工作,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3期,培训干警3357人次。在高检院业务竞赛中,上海检察机关共有7名干警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称号,其中2名干警荣获全国“十佳”称号。5名同志被高检院评为第二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积极推进专业化建设,浦东等部分检察院成立了金融案件检察机构,各级院都对金融、知识产权等案件实行专人办理。为了加快专业人才培养,与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举办了金融法律高级培训班,与上海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金融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等举办知识产权、外贸、金融实务、英语等培训,400余名检察干部参加了培训。选派第三批16名民检干部到法院办案实践,选派首批6名业务骨干到金融机构学习培养。
加强青年检察干警培养。为加深青年检察干警对国情和社情民意的了解,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工作能力,制定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青年干部培养锻炼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院克服人案紧张的矛盾,安排没有社会工作经历的青年检察干警到基层锻炼半年。已组织140名年轻同志到基层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派出所等单位锻炼。加大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挑选39名年轻干部跨省市、跨系统、跨部门挂职锻炼。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把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为正确行使检察权的有力保障,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明确规定重要检察工作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全市检察机关统一设置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实行领导干部定期联系人大代表的制度。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意见和提案7件,均已办结。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制度,全年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检察院自侦案件55件。为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区县院检察长作客东方网与网友在线交流、选择典型案例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更多市民了解和监督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