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改进工作,认真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合理建议。办理过程中,公安部各承办单位始终坚持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针对建议、提案涉及内容进行认真答复的基础上,积极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研究采取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的建议,公安部消防局及时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了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部署以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建筑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决防止从源头上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2011年10月,又在全国部署开展了“清剿火患”战役,并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道组织开展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还如,针对代表、委员反映比较集中的倡导文明驾驶、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等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积极会同中央文明办,充分依托“畅行中国—文明交通在行动”百城百台大联播平台,大力推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并将每年12月2日确定为“122交通安全日”,深入开展了交通安全社会宣传。同时,进一步强化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在严格查处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针对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又于2011年10月部署在全国开展了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把整治重点指向校车、大客车、大货车,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
五、加强跟踪问效,坚决兑现对代表、委员作出的承诺。2011年建议、提案答复工作结束后,公安部办公厅对部机关各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委员的文稿进行了认真审阅,从中梳理、归纳出向代表、委员作出承诺,表示将研究采取改进措施的17类具体事项,列入办公厅督办范围进行立项督办、跟踪督办,要求部内各承办单位明确办理责任和办理时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向代表、委员承诺事项的落实工作,确保有关承诺事项在2012年两会召开前办结或取得阶段性成果;对于因特殊情况难以按期完成或取得重大进展的事项,各承办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以坚决防止“重答复、轻落实”,努力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截至目前,17类具体事项均已办结或取得阶段性成果。201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动态》2012年第12期刊出专刊,专题介绍公安部2011年对建议答复文稿中承诺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的经验做法。此外,为激发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的积极性、主动性,公安部坚持每年一评比、每年一表彰、每年一讲评,开展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答复文稿”评选活动,评选出治安管理局等6个“先进单位”和25篇“优秀答复文稿”。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随着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日益关注,公安部承办的建议、提案数量将会继续增多,办理要求将会不断提高。在2011年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公安部就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汇报,这集中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公安部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高度关注。公安部将十分珍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坚持把做好办理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与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把建议、提案转化为推动公安机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强大动力,研究采取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力争把公安部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