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近年来,社会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社会爱心人士和慈善组织纷纷践行公益、奉献爱心,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帮扶活动。但是,也存在个人或组织在以捐款之名赚取公众赞誉后拒绝履行捐赠义务的现象,并且频频曝光于网络,引发公众对“诈捐门”和“诺而不捐”的关注、反思与争议。2019年11月8日,在成都内江商会成立大会上,名为“天宇集团董事长”的刘国彬号称向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定向捐赠敬老扶贫款1000万元,以非常高调的方式进入了公众视野······然而时至今日,这1000万敬老扶贫款至今未兑现。
? ? ? ? 2019年11月8日下午,成都内江商会成立大会在成都市新华宾馆隆重举行。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四川省工商联主席陈放;四川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陈泉、时任内江市委书记马波、时任内江市人民政府市长郑莉、内江市委副书记余先河、时任内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潘梅、内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曾云忠、内江市政协副主席黄俊伟、成都市工商联主席梁伟等各级领导及各友好商协会、内江籍企业家共500余人共同见证了大会的胜利召开。成立大会上,成都内江商会与达商总会、川商联合会、四川省重庆商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轮值会长、天宇集团董事长刘国彬向家乡资中定向捐赠1000万元扶贫助老。
? ? ? ? 以上是次日即2019年11月9日,新华网、人民网四川频道、凤凰网、每日经济新闻、中华工商时报、香港商报、四川日报、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在线、四川民生报道网、封面新闻、腾讯新闻、澎湃新闻、四川新闻网、内江日报和成都内江商会微信公众号等中央、四川本地媒体及新媒体集中公开报道的部分主要内容,此次活动,记者当时也应邀前往现场采访并进行了报道,在境内外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当然更是传遍了资中县的大街小巷,成为当地民众茶余饭后议论的热门话题······
? ? ? ? ?记者通过天眼查搜索关键词“天宇集团”,天宇集团有两个,都与刘国彬无关,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都与刘国彬没有关系。
? ? ? ? 记者又通过百度百科查询了刘国彬本人,据百度百科介绍,刘国彬是“天宇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深圳市四川商会执行会长,90年代来到深圳创业并成立“天宇集团”,将总部设在深圳。“天宇集团”是一家多元化发展的集团公司,主要经营交通运输、实业投资。多年来,“天宇集团”立足深港两地。
? ? ? ? 其中有一段文字内容是这样高调介绍的:“在深圳、海南、四川等地自有接待基地、自有全球限量定制的劳斯莱斯‘幻影’、加长版的凯迪拉克、长100英尺的‘川商一号’大型游艇、私人飞机等”。
? ? ? ? ?“天宇集团董事长刘国彬”在成都内江商会成立大会上公开举牌承诺的巨额定向捐赠敬老扶贫款1000万元至今已过去一年半有余,这笔定向捐款兑现了吗?其捐赠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真相?如果得以落实,这笔捐款又是否专款专用用在了敬老扶贫方面?对此,带着系列疑问,记者从2020年11月份就开始追踪调查这笔巨额捐款的落实情况。
? ? ? ? ?2020年11月1日晚上7时33分左右,记者致电内江市工商联主席刘国春。据刘主席讲,她也不太清楚,好像是定向捐赠给资中县孟塘镇,没有经过内江市工商联,是直接对资中县政府,刘国彬对他老家的老年人平时一直也是有几百元钱等方面的捐款。至于举牌定向捐赠1000万元的事好像是通过资中县慈善会的渠道的来的,是和资中县慈善会签的协议,至于具体情况,等她问一下过后,再让资中县慈善会的相关联系人给记者联系······
? ? ? ? 等了几天,记者始终未接到资中县慈善会相关联系人员的电话,无奈,2020年11月6日上午9时56分,记者再次致电内江市工商联主席刘国春。据刘主席说:“她从最基层的受益面了解了一些情况,至于到了好多?怎么到的?电话里面不好说的,具体是资中县政府和企业签的协议,到底是陆续到,还是一次性到,协议怎么签的?她没有看到协议,她也不知道具体结果,她这边也不好给企业联系的,具体也只能从受益方先了解一下,是资中县慈善会给镇上的吗?然后领款人再通过镇上去领吗?刘国彬以前捐款也是通过孟塘镇上的,周围的那些老人对他都是很感激的。”“请记者把具体的单位名称和姓名发到她手机上,她这边再具体了解一下,然后给内江市委宣传部回复。希望记者按照程序给内江市委宣传部取得联系,这样按照组织程序来联系对接采访相关事宜会更好一些。”刘主席如是说。
? ? ? ? 2020年11月6日下午16时36分,记者收到了内江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的微信,微信是内江市工商联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给市委宣传部的回复,大致内容是:“某主任,给刘国彬联系了。他说这个捐款他是准备以现金形式分批发给老人,但因疫情,还没落实。下一步的计划他没有告诉我。刘国彬的电话······,记者可以给他联系,跟踪情况。”
? ? ? ? 为了进一步核实自封为四川省川商联合会会长、“天宇集团董事长”刘国彬向资中县定向捐赠敬老扶贫款1000万元到底是否落实?2020年11月11日,记者与另一位中央级媒体记者一起持单位采访介绍函一早就驱车前往内江市委宣传部,在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的联系下,记者一行来到资中县委宣传部见到了分管外宣的负责人,在说明采访来意后,该负责人相继分别联系了资中县民政局、资中县工商联、资中县慈善会和资中县孟塘镇的负责人后明确的告诉记者:“他们都不知道这笔钱的事情,也没有收到过这笔捐款。”随后,记者提出希望能当面采访一下资中县慈善会和资中县孟塘镇的负责人。
? ? ? ? 在记者的要求下,资中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又分别联系了这两家单位。中午大约13:41分左右,记者在资中县委宣传部会议室见到了资中县慈善会会长朱方建,在记者提出“2019年11月8日下午,在成都内江商会成立大会上,自封为四川省川商联合会会长、“天宇集团董事长”刘国彬向资中县定向捐赠敬老扶贫款1000万元的事情,资中县慈善会是否知晓?是否收到过这笔捐款?资中县慈善会是否与天宇集团签过捐赠协议?”的问题时,朱方建会长告诉记者,关于成都内江商会成立大会的事,他不太清楚,毕竟这是内江市组织的会议,至于捐款是指定捐赠或者还是其他慈善组织在接收,与哪个人在对接?他们都不知道,“天宇集团董事长刘国彬”没有派人来对接过,资中县慈善会也没有收到过这笔捐款,更没有与“天宇集团”签订过任何捐赠协议。“不知道内江市慈善会是否知道这个事?”朱方建会长随即拿起手机当着记者面给内江市慈善会负责人打电话询问此事,内江市慈善会负责人很明确的告之:“他们不知道‘天宇集团董事长’刘国彬先生向资中县定向捐赠敬老扶贫款1000万元的事情,也没有收到过这笔捐款。”
? ? ? ? 采访完资中县慈善会朱方建会长后,记者一行又驱车一小时左右来到资中县孟塘镇人民政府,与该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对接后,时任该镇镇长蔡骏接受了记者采访。在记者说明采访来意后,蔡骏镇长告诉记者:“2019年11月份,他当时接到电话说刘国彬同志准备要捐赠1000万元,当时邀请镇上派代表到成都新华宾馆去参加8号举行的成都内江商会成立大会,他如期去了过后,整个会议的议程临时发生了变化,他当时也给刘国彬同志打了电话,刘国彬让他进来,他说已经进来了,就坐在会议室的后面一排,他观礼了整个会议的过程,当时到了捐赠1000万元议程的时候,是资中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勇上台从刘国彬同志手上接的牌,当时他以为是捐赠给县上的,还找到周部长开玩笑说:‘这是孟塘镇的成功人士’,希望届时1000万元落实后能重点倾斜孟塘镇,周部长回话说:‘也是的哈’!。”
? ? ? ? “仪式结束之后,孟塘镇一直也没有接到有关刘国彬同志捐赠1000万元如何落实的事,刘国彬同志一直也没有联系过孟塘镇,当然孟塘镇也没有主动与刘国彬同志联系过这个事。后来听说,资中县财政局曾经和刘国彬联系了一下,之后这个事情就一直没有了下文。据他了解到现在为止,孟塘镇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刘国彬同志的捐赠款,再说,这么一笔巨款也不可能直接到孟塘镇,因为孟塘镇从来没有给刘国彬同志提供过镇上的账户信息,即使提供账户,也是资中县财政局提供账户。”蔡骏镇长说。
? ? ? ? 蔡骏镇长告诉记者,柏莲村的书记刚换了人,原来姓吴,现在姓刘,他也与原书记联系过这件事情,以他个人理解,刘国彬在公开大会上举牌承诺的1000万元可能想通过这种定向扶贫的方式逐年来兑现,到底是不是一次性兑现这1000万,他也不清楚?这是他们企业考虑的事情,作为镇政府确实也不好过问这个事情。至于方式是怎么样的?具体又是怎么来落实的?反正到目前为止,他是不清楚的。总之,公对公镇上是没有收到过这笔1000万元的巨额捐赠。
? ? ? ? “当时在参加成都内江商会成立大会时,心想作为一家这么知名的企业,在公开场合上又举了牌,而且造成的影响又那么大,估计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蔡骏镇长坦诚地说。
? ? ? ? “你作为刘国彬家乡的父母官,对他的企业-天宇集团是否了解?是否通过公开渠道查阅过天宇集团的情况?”面对记者的提问,蔡骏镇长告诉记者,他到孟塘镇的时间比较短,对天宇集团不是很了解,据说,他很早之前就从孟塘镇出去在外打拼,可能取得了一些成功,也可能现在比较有钱。当然,对关心家乡建设,关系家乡的敬老扶贫等方面,他能够想得到,作为地方父母官,还是感到很欣慰的。说实话,对刘国彬当时举牌捐赠的这个行为,当时他是感到非常欢喜的,准确的说,他之所以知道刘国彬,也是在成都内江商会成立大会上才认识的,当天会议结束后还安排了晚宴,晚宴他没有参加,就直接从成都赶回了孟塘镇,至于后面是怎么说的?他就彻底不清楚了,再说,这么一笔巨额捐赠,又是在那么正式的场合上举牌,相信应该是和县上说清楚了的,所以后来他也就没有再去问这个事情,至于到底是捐给资中县还是孟塘镇?至今他都还没有弄清楚这个问题·····
? ? ? ? “新冠疫情期间,刘国彬及刘国彬所属的企业是否有过捐助,比如说现金、防疫物资等?”面对记者的提问,孟塘镇镇长肯定地告诉记者,从目前来自官方的统计看,疫情期间,孟塘镇没有收到刘国彬及刘国彬所属企业的任何捐助,包括现金、防疫物资等,但是还是得到了其他社会各界的很多帮助,有本地的企业、也有在外打拼取得成功的家乡人士都多多少少对家乡的疫情防控给予了积极支持并表示了自己的心意。
? ? ? ? 2021年6月3日,记者一行再次驱车前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孟塘镇柏莲村探访,进入柏莲村,很多老人都在打当地的纸牌,一打听刘国彬,几乎人尽皆知,并给记者指明刘国彬的老家,记者看到,老人们打牌的棋牌室正对面通道处左面矗立着一块大石,大石上书“世外桃源”四个大字,能容纳一辆车通行的通道两旁及顶部都被绿色植被覆盖,五颜六色的小花点缀其间,不知情者还以为是一座公园呢!当地村民告诉记者,顺着通道往里走大约几百米就是刘国彬的老家,记者往里走了几百米,一扇近4米宽的镂空雕花铁闸门映入记者眼帘,只见铁闸门大门紧闭,四周被近4米高的砖墙包围,记者围着砖墙查看,只见砖墙顶部四周不满了铁蒺藜,还安装了不少摄像头,站在转墙外只能看到楼房的顶部。记者沿着通道折返,右边有一处木质小门,推门进入,是一处面积很大很开阔的池塘,经目测比一个足球场还大,池塘周围全部被绿色植物包围,当时正有村民在钓鱼,当记者询问:“这是柏莲村为村民们建的休闲场所吗?”村民回答:“这是刘国彬投资修建的,刚才村民打牌的棋牌室也是他投资的。”随后,记者走出通道,找到一制高点,只见一块正方形超过足球场大小的池塘被绿色植被包围,池塘中间飘着一个竹筏,池塘上方绿树成荫,郁郁葱葱,类似一座大花园,一座两层高的双排别墅掩映期间甚是气派,别墅的前方有一处很大的平台,据村民讲述,他们很多次都看到刘国彬是乘坐直升飞机回家的,当时直升飞机就降落在那个平台上。
? ? ? ? ?部分打牌的村民告诉记者,2020年11月下旬,刘国彬还派人给村民们发了现金和大米,为了进一步求证,记者联系上了柏莲社区负责人,据该名负责人告诉记者:“2020年11月下旬,刘国彬派出他们商会的相关人员对柏莲社区凡是年满83岁的老人每人发了500元现金和一盒10斤重价值493元的有机富硒稻花香大米,总共发了100位老人,每人近1000元,大概就是一百万元的样子。”“是否知道刘国彬向资中县定向捐赠敬老扶贫款1000万元的事情?”该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知道这个事情,村里也有少部分人知道这个事情,但是去年11月下旬给村民发的近100万元的钱和物资与公开诺捐的1000万元是两回事,不是一个概念。”
? ? ? ? 该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11月份我们采访的蔡骏镇长已经调离孟塘镇了。”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去年11份采访过的资中县慈善会会长朱方建欲再次求证,朱方建会长告诉记者,他虽然还挂着资中县慈善会会长的名义,但是已经基本上没有负责慈善会了,请记者联系资中县民政局救助股刘股长,当记者联系刘股长说明采访来意后,刘股长告诉记者:“她从来没有听说成都内江商会轮值会长、天宇集团董事长刘国彬先生向资中县定向捐赠敬老扶贫款1000万元的事情,县上也从来没有收到过这笔巨额捐款。”
? ? ? ?记者专程前往四川大学法学院咨询了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学教授,他说,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慈善捐赠是捐赠人(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建立赠与合同关系,属于公益性赠与的类型之一。赠与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自赠与人与受赠人就赠与事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时,合同即成立。???
? ? ? ? 由于“天宇集团董事长”刘国彬已经在成都内江商会成立大会上通过举牌方式公开宣布向资中县定向捐赠敬老扶贫款1000万元,且已经有境内外知名媒体进行了公开宣传报道,在赢得社会好评之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捐赠款项,这已然属于“诈捐”行为。根据我国慈善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因此,该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继续履行1000万元的慈善捐赠承诺。如果该公司拒不履行捐赠承诺,资中县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起诉。
? ? ? ? 该名法学教授说,以捐赠名义谋取私利的“诈捐”行为,因其消费了公众的信任,败坏了社会风气,法律对此予以零容忍。只有严格落实民法典和慈善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才能进一步发挥慈善捐赠对于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促进慈善事业良性发展。
? 记者在咨询一位公益律师时,据她告诉记者,对于“假捐”行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捐赠人到期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捐赠协议约定义务的,募捐组织可以催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对于‘假捐’者可采取强制措施。”
?该名公益律师指出,承诺捐款更应该被视作一种契约关系,所有认捐的个人和单位都应该被视作与受捐对象签定了合同,就通常情况来看,如果承诺要捐款,一般隔一天就应到位,最晚也不应晚于一周,“对于公众人物的公开口头承诺,或是书面的捐赠协议,都是一种契约的形成。捐不捐款是个人自由,但一旦承诺后就应受到约束、具有义务,说得再明白一点,就是你可以不捐但不能诈捐。”
据该名公益律师透露,在日常接触到的案例中,几乎没有公益组织实行“追要权”,“多数组织还是考虑到捐助人积极性的问题,在遇到诈捐、假捐行为时,没有通过法律途径索要的情况。实际上这是一种权利,一旦需要是可行的。”
记者在公开报道中看到广州市社科院党组书记、研究员李江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诈捐”、“假捐”是一种不守信用的行为,损害的不只是无辜的受捐者,还有社会公益的诚信制度建设,“捐款献爱心本是一件善事,是面对社会大众和弱势群体的承诺。就其‘救急’性质而言,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捐助人在献出爱心的同时,也收获了荣誉、舆论支持和精神成就感。而对承诺的违背,或是违反捐助协议,则会让受捐者心理上受损,也使得公益组织无法安排救济工作。”
李江涛建议,对于签订捐赠协议的,应从两方面完善,“一方面设定有效期限期履行,对捐而不赠者,可公布名单,将客观事实公布,不会损害真正想要捐助的人群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设置诈捐黑名单,对不履行承诺者记入信用档案,加以规范。”(记者梅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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