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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10-16 22:43:11 | 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依法开展计划和预算监督工作。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做好“六稳”工作。听取审议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深入整改问题。

  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是党中央赋予人大的两项重要职责。常委会按照“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的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组织25次专项调研,听取35次汇报,开展4次专题审议,审查9项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的审查监督。按照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目标,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五年规划,审议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深化拓展、提质增效。

  扎实做好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医师队伍管理和执业医师法实施、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乡村产业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减税降费、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分配和使用、2018年度和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11个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脱贫攻坚、民族地区兴边富民行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与改革、国家安全法实施、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等7项专题调研。

  加强司法工作监督。继2018年听取审议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后,2019年继续跟踪监督,专门听取审议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听取审议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遵照法律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逐条对照法律规定进行检查,推动有关方面严格落实法律制度和法定职责。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水污染防治法、高等教育法、就业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渔业法等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结合审议中小企业促进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2次专题询问。在水污染防治法等4项执法检查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检查的科学性、客观性、权威性。积极探索评价法律实施情况的新形式新办法,开展对中小企业促进法、企业破产法、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后评估。

  四、全面加强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工作制度机制建设

  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此,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35条具体措施,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491件代表议案都已办理完毕,其中27件议案涉及的12个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56件议案涉及的9个立法项目已提请审议,191件议案涉及的65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计划。8160件建议交由193家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71.3%。确定的22项重点督办建议,涉及276件代表建议,由7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认真办理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560件意见建议。

  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代表议案建议研究确定立法项目,邀请代表直接参与法律草案调研、起草、论证、审议、评估等工作。综合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印发全体代表征求意见,专业性强的法律草案印发相关专业或领域的代表征求意见。

  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机制,推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与代表加强联系。建立健全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机制,组织代表74人次参加执法检查,邀请代表73人次参加预算审查监督,邀请代表298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5次列席代表座谈会。

  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地方人大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就近参加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活动。地方各级人大已建成22.8万个代表联络站和代表之家,为代表履职搭建了立足基层、贴近群众、覆盖城乡的工作平台。

  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组织1830名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考察和视察,形成91个调研报告。坚持培训资源向基层代表倾斜,全年有1900多人次代表参加集中培训,十三届以来累计集中培训代表3200多人次,基本实现基层代表履职学习全覆盖。统筹安排1254人次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的活动。

  在这场疫情防控战中,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党中央号令,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组织下,投身抗疫一线,参与科研攻关,保障物资供应,踊跃捐款捐物,主动建言献策,在各条战线、各自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代表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光荣使命。

  五、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开展对外工作

  全面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发挥人大在国家外交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人大对外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统筹性。共接待来自36个国家和各国议会联盟的53个团组访华,派出65个团组访问60个国家和1个地区议会组织。

  以落实国家元首外交成果和共识为首要任务,加强全国人大同各国议会的友好交往,为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积极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介绍阐释中国道路、中国理论、中国制度、中国文化和治国理政实践。从立法机关角度敦促有关国家保护我海外利益和人员安全,助力国家对外开放战略。

  加强同外国议会双边机制性交流,积极参与多边议会交往。共同举办中国全国人大与俄罗斯议会合作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与法国、日本、巴西等国议会开展机制交流活动。新设双边友好小组4个,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间友好组织累计达到129个。派团出席各国议会联盟第140届和第141届大会、第四届欧亚国家议长会议、金砖国家议会论坛等会议,利用多边场合加强沟通协调。举办发展中国家议员研讨班等,14个国家的74名议员来华交流学习。

  深化立法交流。充分用好同有关国家法律交流合作机制,加强立法理论、制度与实践方面的交流。主动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宪法、外商投资法的对外宣传阐释,介绍我国立法成果。

  组派3个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赴有关国家和地区访问,宣传阐释我国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组织27名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代表参与全国人大对外交往活动,向国际社会展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

  六、紧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

  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举办6次专题讲座。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第二次学习交流会。完成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换届工作,全面加强人大理论与实践研究。

  扩大公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通过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统筹安排调研活动,及时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想。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开展调研近300次。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支持基层群众参与立法全过程,原汁原味收集反映各方意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开通全国人大机关网上信访平台,办理来信来访近8万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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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