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是十分必要的。在研究生培养的过程中,应当尊重人才培养的规律,关注社会和时代的发展需求,坚持法学院校在法学人才培养过程 中的中心地位和引导作用。根据法学学科特点,针对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博士等不同类型的学生群体,制定并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不断进行制度和方式方法创新,研究适合学科特点和法治要求的管理制度、配套政策和操作方法,为建立健全法学研究生培养的长效机制提供规范依据和制度保障,从而使得教师和学生对于研究生培养的方式、程序和目标都有稳定明确的预期,最大程度地降低个案解决的成本,形成依规范、依制度培养的法学研究生培养特色。
写作能力的培养在当下的研究生教育中必须得到加强。我国法学研究生的培养体系是多层次的,既肩负着培养研究型、创新型人才的目标,也承担着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任务。写作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则是实现多元化培养目标的共通手段。对于研究型、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而言,论文写作能力是展开学术创新的前提,也是评价学术创新能力的关键指标。对于应用型、复合型研究生培养而言,论文写作是检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增强问题意识,训练学生面向实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方法。因此,进一步加强研 究生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是目前法学研究生教育的当务之急。有必要在课程体系中增加论文写作、文献检索、法学方法论等方面的课程,提高研究生论文写 作和发表的要求,加大研究生写作训练的强度。
积极探索法学研究生培养的科学模式,是各院校开展研究生培养活动的重要任务。各院校应当积极转变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方式,不断深化教育思想、教学内容、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进一步消除制约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创新的制度障碍和思想障碍,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面向社会、更加开放的法学研究生培养的科学模式。
教育兴则人才兴,人才强则国家强。各院校的法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均取得了一定成果,也在改革过程中走过弯路,有过教训。如何总结经验教训,摸索人才培养的规律,实现研究生培养的科学化,是各个院校面临的紧迫任务,也是举办本届论坛,提供交流平台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