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浙江师范大学行为法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聘任仪式暨行为法学术研讨会在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顺利举办。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吴卡、中国行为法学会副秘书长兼粤港澳台联络处主任陈士杰、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兼浙江师范大学行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李海良以及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侨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多所高校法学院知名学者、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商界实务界代表参加本次聘任仪式暨研讨会。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李海良主持会议。

吴卡向与会嘉宾致以热烈欢迎,并对中国行为法学会及各界同仁长期以来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吴卡回顾了法学院自建系以来的发展历程,着重介绍了学院在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成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行为法学作为法学与行为科学交叉的新兴学科,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强学科交叉建设的部署,为法治实践提供全新视角。
吴卡表示,中国行为法学会与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战略合作共建的行为法学研究中心,致力于聚焦基层治理中的行为逻辑、司法实践中的行为优化及数字法治中的行为规制三大方向,通过实证研究与学术交流,推动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他指出,此次聘任仪式与学术研讨会是研究中心建设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旨在汇聚学界智慧,凝聚发展共识,为行为法学研究注入新活力,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陈士杰代表学会对活动的成功举办及受聘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祝贺,并对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以及叶永禄教授等为中心筹建所做的卓越工作致以衷心感谢。随后,陈士杰简要介绍了中国行为法学会作为国家一级法学组织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并特别强调浙江师范大学行为法学研究中心是学会目前在全国唯一挂牌共建的研究中心,今年四月挂牌成立之时,行为法学会董治良会长亲临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为中心揭牌,展现了中国行为法学会对该中心建设的高度重视与殷切期望。
为助推中心未来发展,陈士杰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利用好学会的全国性平台与资源优势;二是充分发挥受聘专家的核心智囊作用;三是充分挖掘金华地区在经济、文化等领域的独特实践优势;四是充分利用法学院良好的学术研究基础,培养行为法学专业人才,并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学术论坛品牌。最后,他期待各方携手,将研究中心建设成为行为法学研究的高地与人才培养的重地。

李海良详细介绍了研究中心筹备建设情况并展望中心未来发展方向。他指出,中心定位为与中国行为法学会共建的高端学术平台与人才培养基地,致力于行为法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研究。未来,中心将不断加强新时代中国行为法学理论研究、建设高水平理论与实务专家智库,产出更多高质量行为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并通过举办“之江创新与法治发展论坛”等品牌学术活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法治浙江新篇章的建设。
随后,举行浙江师范大学行为法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聘任仪式。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敏代表受聘研究员发言。他对法学院及研究中心搭建的高端交叉研究平台与校会合作桥梁表示感谢,并代表全体受聘研究员郑重表态,将全力投身浙江师范大学行为法学研究中心的中心建设与学术活动,积极为研究中心的发展规划、课题研究与品牌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共同推动行为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
之后,参会人员围绕浙江师范大学行为法学研究中心未来发展规划、“之江创新与法治发展(中国)论坛”实施方案进行了热烈的交流与探讨。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叶永禄指出,“之江创新与法治发展论坛”名称兼具浙江地域特色与丰富内涵,旨在打造一个立足浙江、辐射全国的高规格品牌学术活动。论坛将聚焦“科技创新、发展模式创新、治理模式创新及司法实践创新”与法治的深度融合,核心是以行为法学为理论工具,通过实证研究洞察各类主体在创新环境下的行为逻辑,以设计更有效的法律规则与治理方案。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张永泉建议紧扣国家立法动态,将“绿色包容”与即将通过的《生态环境法典》相结合,他指出,法典通过后将衍生出大量环保培训与司法实践新问题,并成为热点,论坛应前瞻性地探讨如何将其核心内容融入研究与讨论范畴。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敏教授围绕论坛筹备工作提出了若干具体建议:论坛议题应紧密结合国家最新大政方针;嘉宾邀请上应体现行为法学的交叉学科特性;在具体议题设置上避免过于专业生僻,应注重普适性与实践导向。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刘正东结合自身参与上海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务经验建议论坛可增设两个研究方向:研究“执破融合”机制的行为路径,分析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中的行为逻辑与现实困惑;聚焦“营商环境的行为优化”,从行为法学视角为各级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制定提供学理支撑,以回应国内外的高度关注。
浙江省金华市律协会长、浙江泽鉴律所首席合伙人陆金才建议要深入挖掘浙江本土治理经验,将“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等已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成熟模式,以及金华在破产领域“法治一件事”等创新实践,确定为具体议题,并邀请专人进行前瞻性研究,以确保论坛内容既扎根地方又具备全国视野。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李学尧为论坛组织提出了具体的技术性建议。关于参会者,他建议采取定向邀请与公开征稿结合的模式,尤其强调通过与知名杂志社合作发布论坛广告,以吸引更多年轻学者投稿参会,并依据投稿质量来最终确定参会人选。
浙江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邹毅强建议研究中心应明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导向,突出两大研究方向:一是加强对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权利保障的研究,结合浙江本地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二是深入研究国有企业的治理与发展边界问题,明晰其与民营经济的互动关系。
金华一中校友会粤港澳大湾区分会秘书长胡斌结合“十五五”草案热点与企业出海实践,建议论坛增设“涉外法治与合规”分论坛,聚焦企业出海面临的法律风险与合同陷阱,以回应国家战略并吸引企业参与及经费支持。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圣奎分享了其团队自2020年持续开展公司法实务研究的经验,他建议研究中心未来能依托自身特点,打造出如“义乌品牌”般独具特色与影响力的专业品牌。
复旦大学法学院段厚省教授建议研究中心应重点聚焦两大方向:一是深入挖掘并理论化浙江本地的争议解决法治创新实践,形成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二是利用义乌涉外优势与企业家资源,在“一带一路”等领域开展研究,并通过与企业合作获取资金与实务支持,从而打造研究特色与品牌。
同日下午,行为法学术专题研讨会隆重举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李学尧作“行为实验方法在法学领域的应用”专题报告,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张永泉作“审执分离背景下的执行权界定”专题报告,华侨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少波、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罗筱琦分别与谈。随后,与会专家围绕“法学研究方法的创新与实践”“行为实验方法在法学领域的应用及审执分离背景下的执行权界定”等前沿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最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作研讨总结。
中国行为法学会与浙江师范大学联合共建的浙江师范大学行为法学研究中心这一高端智库型研究机构,定位于新时代中国行为法学研究的协同创新平台与实务型法治人才培养基地,通过深化理论研究,为地方立法、司法改革和社会治理提供智力支持,以培养兼具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法治人才为核心任务,从而彰显出高校在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的责任担当。
本次研讨会为法学研究者提供了深入的学术交流平台,对促进法学研究方法创新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与会专家们的前沿观点和深刻见解,为行为法学在中国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