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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启平、王子剑:民法典编纂施行的十年成就及其新期待

来源:《中国法治》2026年第1期、中国法治在线’公众号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6-01-26 14:31:30 | 35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民法典编纂施行的十年成就及其新期待

谭启平(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王子剑(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摘 要: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从民法典编纂启动到审议通过的五年多时间,再到民法典施行的五年,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前所未有重大进步与突破的十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中国民法理论研究持续深入,中国民法学人才快速成长,中国民法学科内容高度规范,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显著提升,中国法律共同体认知共识广泛凝聚。在未来的岁月里,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征程上,久久为功推动民法典的全面实施,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和内在要求,是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 民法典编纂 民法典实施 基础性法律 全面依法治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里程碑式成果。民法典不仅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之先河,使民事法律制度得以统合与重构,也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是一部符合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的“大国重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已迈向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强调:“新征程上,要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确定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征程上提出的又一原创性、统领性、规律性命题,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基础上,应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作出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部署,为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目标和方向。面向“十五五”规划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历史规律和发展需求,久久为功地推动民法典实施走深走实,促进民法理论与实践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确保民法典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既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以“更高水平”定位法治和“更加完善”建设法治的应有之义。

一、民法典编纂和颁布实施的十年伟大成就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等局部地区制定实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方面的法律,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晋冀鲁豫边区劳工保护暂行条例》《陕甘宁边区债之处理办法草案》等。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曾先后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但囿于条件有限及多种原因,均未取得预期的立法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编纂民法典”,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体现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决心和坚定意志,也是民法典得以顺利编纂完成的最根本保证。在民法典编纂工作进行的五年多时间里,习近平总书记分别于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月三次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民法典编纂工作的请示汇报,并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领航把舵。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共同支持下,在法典编纂参与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五年多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最终于2020年5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2020年5月29日,民法典审议通过的第二天,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就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等贯彻落实民法典的重大问题进行全面部署,为全面理解好、解释好、实施好民法典指明了前进方向。

民法典实施至今已五年。五年来,民法典的正确全面统一实施,极大地促进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奠定了法治基石;五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是基础性法律的重要论断为遵循,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项工作得以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日臻完备,执法和司法更加公正高效,法学理论研究成果斐然,法治人才培养成效显著,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可以肯定地说,从民法典编纂的五年,再到全面实施的五年,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前所未有重大进步与突破的十年。十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以民法典的编纂和颁布实施为重要抓手,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谱写绘就出足以彪炳中华民族发展史乃至世界人类文明发展史的伟大变革与成就。

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与完善的十年。民法典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的民事法治成果,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我国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为市场经济与社会生活提供了更加稳定、更加完备、更可预期的制度供给,是一部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推动民事法律制度实现了从“覆盖广”向“质量优”、从“单行法先行”向“体系化建构”的历史性跨越。民法典颁布后,立法机关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对一大批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性审查、制定、修订或废止,不断推动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成熟健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以民法典实施为目标,以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为原则,对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展开全面清理,按照“边清理,边修订”“边清理,边起草”的工作方式,将司法解释的废止、修订和制定工作同步推进,有力促进了司法解释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体系化,确保了法秩序的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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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