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庄镇5人超期未认证,拟暂停待遇发放,待核实后再行处理,长官镇4人也属于这种情况……”日前,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到县人社局就社保基金相关数据平台运用情况调研督导,推动做好参保数据采集,以科技赋能推动系统治理。
整治的目的在于提升服务水平,增强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孩子不在身边,自己又不会用智能手机,多亏了社区干部帮忙。”前不久,该县退休职工老陈在社区干部的帮助下,顺利完成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为解决高龄、重病、伤残等行动不便群体线上操作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难的问题,各社区提供上门服务,有需必应、有难必帮。同时,通过家人代办、工作人员帮办等方式,切实解决老年群体使用智能手机认证难、自助认证操作不便等实际困难,打通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已累计服务行动不便群众214人。
针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落实不到位等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人社、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共享协商机制,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形成分类整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牵头创建数据监督平台,通过数据模型比对发现疑点信息。截至目前,涉及9个村居1000余万元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已全部及时落实到个人账户,惠及被征地农民1134人。
“社保基金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查处其中的风腐问题、推动优化系统治理,就是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的具体体现。”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督促人社、民政等相关部门聚焦动态数据监管、困难群众察访、优化线上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社保基金规范化管理、动态性监测、智能化服务,更好为民造福。(通讯员 吴金松)
在基层 | 湖南郴州北湖区“查改治”贯通规范高龄津贴发放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纪委监委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深入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问题整治。图为近日,该区石盖塘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走访高龄老人,了解高龄津贴发放情况。邓强 摄
高龄津贴是国家关爱老年群体的重要民生举措,也是守护高龄老人晚年生活质量的“暖心钱”“保障金”,既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着眼保障老年人权益、增进老年人福祉,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聚焦涉老资金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及时等问题,通过“‘室组地’联动+多部门协作”方式,保障高龄津贴及时足额发放、精准抵达老年群体。
“走访发现,新屋村多名符合条件的老人未及时申报领取高龄津贴,其中一笔延迟长达32个月。”石盖塘街道纪工委负责同志介绍,由于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个别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加之部分老人行动不便、信息闭塞,导致高龄津贴出现漏报、迟报现象。发现问题后,石盖塘街道纪工委及时督促街道全面排查,先后为6名老人补报落实高龄津贴,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给予党纪立案1人、诫勉问责2人。
区纪委监委将查办案件作为最有力的监督,对养老服务领域问题线索快查快处,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目前,累计受理问题线索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12人。依托数据平台深化数据共享和信息核查比对,整合公安、民政、社保等部门数据构建分析模型,聚焦应享未享、发放不达标、重复享受等重点问题,比对筛查数据10万余条,发现异常数据8254条,核实疑点数据940条,推动问题整改335个,追回资金20余万元。
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制度短板、监管盲区,区纪委监委靶向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民政等相关部门完善高龄津贴规范发放管理制度,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高龄老人信息台账,实现户籍迁移、销户等信息同步更新、实时共享;建立动态新增预备享受台账,为津贴发放提供准确数据支撑;健全80周岁老人申报提醒机制,通过入户、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申报;组织对全区高龄老人开展全面摸底,加强高龄津贴发放动态监管;对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代办服务,多管齐下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服务体系。
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紧盯津贴拨付、审核、发放各环节,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以及审核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有力监督推动惠民政策落实落地,让老年人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通讯员 刘训忠 邓强)
短评 | 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李彬
农村供水保障、社保基金管理、高龄津贴发放,这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源。纪检监察机关要站稳人民立场,立足职责定位、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推动答好民生答卷,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用好群众点题机制,全面对接信访、政务服务热线等民意渠道,分析研判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和具体事项,坚持哪里有问题就向哪里出击、就向哪里发力,推动将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清单及时转化为工作清单和成果清单,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坚持办案引领、以案促治。把查办案件作为彰显民生领域问题治理决心和力度的有力抓手,牵引带动民生领域问题治理工作全局。建立健全风腐同查同治机制,既严查民生领域腐败案件,又对背后的“四风”问题紧盯不放、追责问责,坚决纠治政策落实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以及履职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顽疾。
治理成效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要把工作成效的评判权交到群众手中,充分听取群众评价和意见建议。特别是对群众满意度低、化解周期长的问题,通过专题会议、调研谈话、发函督办等方式跟进监督,推动职能部门用心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让群众可感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