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万里长征路,处处是丰碑。这些镌刻烽火记忆的红色旧址遗迹,既是长征精神的物质载体,也是需要用心守护的宝贵文化财富。守护长征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法治力量不可或缺。近年来,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抓手,沿着长征沿线排查革命旧址、助力修复红色遗迹,以法律监督破解红色文物管护难题,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从个案整治走向协同共治。在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之际,《检察日报》特别邀请来自长征沿线省份的五位全国人大代表,结合实地调研见闻,讲述各地长征红色资源保护现状,并围绕革命文物长效管护、活化利用建言献策。
留住长征起点的红色记忆

全国人大代表
福建省漳平市永福镇西山村
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东海
闽西是红军长征的重要出发地,8.6万长征红军队伍中闽西儿女就有2.6万人,在长征途中平均每里就有一位闽西子弟壮烈牺牲,可谓“一里一忠魂”。
长征的伟大壮举铸就了伟大长征精神。长征精神不仅属于那段烽火岁月,更有着跨越时空的恒久价值。90年来,长征精神成为激励一代代中华儿女攻坚克难、砥砺前行的强大精神动力。
福建是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丰富。在闽西这片红土地上,留下了丰富的红色资源,其中与长征相关的文物共315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0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0处,涵盖全市7个县(市、区)。
我了解到,近年来,循着万里征途上的红色足迹,龙岩市检察机关先后部署开展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保护、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始终以法治力量守护长征出发地红色根脉,让我看到了检察履职守护长征文化、传承长征精神的使命担当。
比如,长汀县中复村,是长征出发零公里处。1934年9月30日,红九军团在松毛岭阻击战之后,在中复村观寿公祠集结誓师,迈出万里长征第一步。长汀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这座全木结构的祠堂缺乏防火标识及消防器材,存在安全隐患。该院迅速行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文物监管职责。如今,观寿公祠消防设施齐备、管护责任明确,红色地标得到有效保护。
以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龙岩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集中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案件,包括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57件,推动申请专项修缮资金5000万余元,实施修缮、重建工程80余处,消除安全隐患、整改周边环境400余处,以扎实的办案成效助力长征文化保护传承。
我希望检察机关深刻领悟长征精神的内涵要义和时代价值,聚焦长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守护好长征出发地上的每一处红色印记。同时,把长征精神融入检察工作,转化为奋进新征程上的澎湃力量,走好新时代检察长征路。
守好湘江畔的红色遗存

全国人大代表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长助理 孙希延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一直关注长征红色资源司法保护工作。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检察机关开展“益路长征·赓续守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持续加大长征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桂林红色根脉,推动伟大长征精神薪火相传、生生不息,这样的检察实践让我印象深刻。
桂林市全州县是红军湘江战役的主战场,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镌刻着红色记忆,承载着革命先辈的热血与坚守。全县现有8处长征文物保护单位、168处革命遗迹。凤凰嘴渡口,是湘江战役中红军抢渡湘江的最后一个渡口,也是这场战役中牺牲红军最多、战斗最为惨烈的战场之一,见证着红军将士向死而生的英雄壮举。当年红军抢渡凤凰嘴渡口后,当地流传着“三年不饮湘江水,十年不食湘江鱼”的悲壮民谣。2006年,凤凰嘴渡口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今年8月,全州县检察院在对辖区长征文物、革命旧址走访排查时发现,凤凰嘴渡口沿线存在垃圾堆积、废弃鱼排滞留河道、非法捕捞多发等突出问题。检察官通过现场勘查、走访村民与文物保护工作人员,调阅凤凰嘴渡口文物保护“四有”档案、登记资料,查清问题后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渡口环境综合整治。经过协同治理,现场清理各类废弃垃圾约8吨,移除废弃渔排2艘,清除地笼20余条。
与此同时,该院同步开展长征文物保护与渔业资源保护普法宣传,坚持以案促治,引导当地群众转变观念,主动参与水域巡护、旧址管护,不少村民实现从“捕捞者”向红色资源“守护者”的转变。
在我看来,文物不是沉默的旧物,而是会说话的历史,只有代代传承,红色文脉才能经久不息。我建议检察机关坚持系统思维,用好刚性监督手段守护长征文物整体风貌,推动建立长征文物长效保护机制,构建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保护格局,依靠协同共治凝聚多方保护合力。在守住文物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统筹推进红色研学、红色旅游有序发展,做实红色文化保护成果转化,以法治方式兼顾长征文物保护与民生发展,在守护红色遗存的生动实践中,传承和弘扬伟大的湘江战役精神。
让长征遗址富有时代生命力

全国人大代表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现代农业系教授 邱宁宏
作为一名来自长征路上的“转折之城”——贵州遵义的全国人大代表,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始终坚持把遵义的红色文化精神融入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因为这些红色文化承载的不仅是一段峥嵘岁月,更是我们民族的精神坐标。
这些年来,我一直亲历和见证着长征遗址保护发生的可喜变化。作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核心片区,遵义市“红色家底”丰厚,全市登记红色文化资源542处,其中长征遗址遗迹358处、474个点位,公布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73处,分级分类、全域覆盖的革命文物保护体系已经初步成形。依托长征国家文化公园“1+3+8”(即1个核心展示区,3条集中展示带,8个重点建设项目)标志性项目体系,遵义会议会址周边环境整治、展陈提升,四渡赤水集中展示带等130多个重点项目陆续落地,实现了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一体化、整体性保护。2025年,仅遵义会议会址就接待游客超850万人次。更让人欣慰的是法治保障日益坚实。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将检察公益诉讼写入法律。《贵州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条例》施行以来,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监督,为长征遗址撑起“法治保护伞”。
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部分散落在乡村山野的长征遗址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管护力量和资金投入不足;个别地方在开发利用中存在重建设、轻保护甚至拆真建假的苗头。对此,我建议把长征遗址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对尚未定级的遗址逐一明确保护责任人,落实日常管护和修缮经费,真正做到应保尽保、不留空白;加快长征文物保护专项立法和配套法规制定,推动文物保护法落细落实,进一步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和“回头看”;坚持保护第一,在严格保护文物本体的前提下,推广数字化展示、沉浸式体验等活化利用方式,坚决防止过度商业化、拆真建假,让长征遗址既有历史沧桑感,又富有时代生命力。
军地协作为红色资源筑起双保险

全国人大代表
四川省布拖县拉果乡阿布洛哈村
党支部书记 吉列子日
1935年5月3日至9日,中央红军成功渡过金沙江,进入今天的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实现了渡江北上的战略方针,跳出数十万敌军围追堵截的包围圈,取得战略转移的主动权。同年5月30日,中央红军全部离开凉山。红军在凉山历时28天,途经10个县市,总行程达500余公里,发生了巧渡金沙江、会理会议、彝海结盟等重大事件,留下了丰富的红色资源。
四川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彝海结盟纪念地”“长征时毛主席接见彝族代表处”,是红军长征途中党的民族政策成功实践的光辉见证,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革命教育意义和民族团结象征意义。今年,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检察院在开展“益路长征·赓续守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彝海结盟纪念地”“长征时毛主席接见彝族代表处”等红色文物存在保护标识及陈列说明未使用规范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问题,文物本体面临商业活动侵蚀和自然损毁影响,同时存在保护管理不到位等情形。今年8月,该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开展保护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24年5月,冕宁县检察院与成都军事检察院建立协同机制,针对红军长征时泸沽改道分兵及后卫阻击战遗址、冕宁县文昌宫字库塔、冕宁县红军长征纪念馆存在的保护管理不到位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政府投入专项资金对相关红色文物遗址进行全面修缮。军地检察机关共同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形成保护合力,为推动红色资源保护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思路。
我在日常调研中发现,长征文物分布范围广、涉及部门多、保护难度大,部分红色文物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过度商业化、同质化倾向,影响了文物本体安全和整体风貌。建议检察机关加强监督,对违反文物保护规定、破坏文物历史风貌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确保红色资源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
既做“守护者”,更做“传承人”

全国人大代表
陕西省米脂县高硷桂玲苹果种植专业
合作社理事长 姬桂玲
长征精神不只是书本上的文字,而是先辈们一步一个脚印闯出来、拼出来、干出来的。新时代检察人的履职之路,就是新时代的长征路。
1935年10月16日,毛泽东同志率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支队挺进榆林定边,定边成为红军长征入陕第一站。榆林市留存68处党中央转战陕北核心旧址,遍布沟壑梁峁、镌刻峥嵘岁月。
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牵挂家乡红色资源的守护与传承。榆林是党中央转战陕北的重要区域,一处处革命旧址承载着厚重的革命记忆,守护好这些珍贵遗存,就是守护我们民族的精神根脉。近年来,我多次受邀参与榆林市、米脂县两级检察机关“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行动,近距离见证检察公益诉讼为红色资源保驾护航的生动实践。
在这场专项活动中,榆林市检察机关深入一线开展寻访百余次,建立“一址一册”标准化台账,细致摸清红色资源家底。我留意到,榆林市检察机关构建起“诉前磋商、检察建议、公益诉讼”闭环监督模式,针对革命旧址保护中存在的管护缺位、损毁风险等难题精准发力,累计办理红色资源保护案件60余件,推动整改保护难题100余个。其中,米脂县检察院的探索令我印象深刻,该院积极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出台红色资源保护专项决议,把红色文物保护从个案治理推向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为区域红色遗产长效管护提供了地方制度支撑。
榆林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多元共治新路径,着力构建多方协同的红色文物保护格局。一方面搭建检政联动机制,主动对接文旅、乡镇等行政主管单位,打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整改渠道;另一方面吸纳人大代表、志愿者、基层群众参与现场巡护、听证评议,把社会力量纳入红色资源保护链条。同时依托红色资源保护品牌建设,推动革命旧址保护与文旅发展有机融合,在做好文物本体守护的基础上,深度挖掘红色故事,常态化开展红色普法宣传,全方位激活红色资源的时代价值,实现文物保护、文化传承与地方发展同频共进。
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我希望检察机关继续走好新时代长征路,在红色资源保护中既做“守护者”,更做“传承人”,让每一处革命旧址成为后人汲取力量的精神地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