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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2024年年会暨第七届中国企业治理高端论坛在京召开

来源: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4-12-19 13:40:53 | 194 次浏览: | 分享到:

12月8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协办,以“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法治保障”为主题的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2024年年会暨第七届中国企业治理高端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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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现场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会长陈存根,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景汉朝,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姜伟,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国家二级大法官孙华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郑水泉,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宋朝武,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书记、理事长黄建忠,中国行为法学会党总支副书记、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规划室原主任吴高盛,《人民法治》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梁相斌,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刘瑞起等领导嘉宾出席会议。




            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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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会长陈存根致辞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会长陈存根在致辞时表示,此次论坛以“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法治保障”为主题,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实际举措,意义重大。当前我国正聚焦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和“双碳”经济,必须以法治理念推进ESG建设,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要从经营源头上规避法律风险,高质量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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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郑水泉致辞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郑水泉在致辞时表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民营经济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等多个重要场合强调,要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特别强调“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法治保障,对于提振民营经济信心、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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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宋朝武致辞

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宋朝武在致辞时表示,企业治理专业委员会2021年换届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时代脉搏,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企业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已经在2022年和2023分别召开了以“中国式现代化与公司法的发展”“数字经济与企业治理”为主题的第五届、第六届中国企业治理高端论坛,还举办了“公司法修改中的企业治理”“破产法修改中的前沿问题”等研讨会。本届论坛以“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法治保障”为主题,助力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学专家们的深入研究与理论探讨将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提供前沿的思想与智慧源泉;企业界的声音能够让我们直观了解民营经济的法治诉求与现实困境;司法界的经验分享则有助于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司法实践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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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书记、理事长黄建忠致辞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书记、理事长黄建忠在致辞时表示,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成立38年以来,大力推广应用电子节能技术,服务工业企业的节能减排。近年来,更是将推动工业企业绿色低碳转型,辅佐帮助各行各业广大企业落实双碳目标作为协会的重要工作。下一步将从三个当面加强企业法治工作。一是建立针对会员企业法律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机制,梳理、建立并定期更新风险数据库;二是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进行分析,对典型性普遍性或者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预警;三是推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学习,辅导帮助企业对违规问题进行有效的整改,提供解决方案。


        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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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讲话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在发表讲话时,围绕“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法治保障”提出六点意见和建议。第一,深化思想认识,从意识形态高度和深层理论高度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核心问题;第二,筑牢法治思维,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放到重要位置,纠正各种反法治的作法;第三,注重实质平等,要解决好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事实上不平等的问题;第四,优化政策制度,重视制度成本的叠加效应,降低民营企业的合规负担;第五,破除隐性壁垒,营造真正公平的竞争环境;第六,强化全方位约束,规范政府的规制行为和国有企业的竞争行为;民营企业自身要加强合规治理;全社会都要尊重民营经济和企业家的产权和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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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景汉朝讲话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景汉朝在发表讲话时强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第一,强化市场主体平等的法治理念,从思想、理念和实践上贯彻平等理念,让民营经济享有公平的法律地位和市场机会;第二,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立法、执法、司法环境,保障其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可持续健康发展;第三,促进民营企业自觉合法经营,与监管部门共同营造廉洁法治的营商环境;第四,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的理论研究,构建全面系统的理论体系,推动理论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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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姜伟讲话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姜伟在发表讲话时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用法治理念和司法实践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是法院的责任和使命。随后又结合法院实际工作,分享了各地法院在“安商护企”方面的成功实践。一是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以个案裁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发布商事裁判情况白皮书,构建稳定、公平、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三是运用诉讼数据分析,适时发布企业诉讼类型预警,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四是参与建立“安商驿站”,有效化解困扰民营企业的痛点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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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国家二级大法官孙华璞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国家二级大法官孙华璞在发表讲话时,针对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实践,提出四点意见和建议。一是要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确保政府行为依法依规;二是保障民营企业在“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框架内自由经营;三是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避免将经济纠纷当成经济犯罪处理;四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对于某些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采用行政或民事手段解决,对那些具有可罚性的违法经营行为,如果按照行政违法或者民事纠纷处理三个效果更好的,就不一定按照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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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讲话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在发表讲话时强调,江苏是民营经济大省,2023年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7.4万亿元,对全省的经济增长贡献率超六成,去年民营企业首次超过外资企业成为第一大出口主体,有89家江苏民企为中国民企500强,居全国第二,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江苏的一张“金名片”。近年来,江苏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始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稳预期,保障企业公平竞争;着力提信心,解除企业后顾之忧;着力强动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着力优服务,提升企业司法获得感,持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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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周瑞春主持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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