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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政要闻

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2024年年会暨第七届中国企业治理高端论坛在京召开

来源: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4-12-19 13:40:53 | 45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周瑞春在主持论坛时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本届论坛主题确定为“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法治保障”,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主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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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慈蕴作主旨发言

清华大学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慈蕴以“新公司法与民营经济”为题作了主旨发言,深入阐述了新公司法对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朱教授指出,其一,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是实现高质量经济的重要抓手;其二,新公司法明确了公司的宗旨,营造ESG环境,为民营企业腾飞助力;其三,新公司法资本制度的完善便利了民营企业的融资,促使股东讲诚信、合理评估出资能力;其四,新公司法通过自治与强制的平衡为民营企业提供多样的组织制度供给;其五,新公司法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引导民营企业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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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俊海作主旨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俊海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核心原则与修改建议”为题作了主旨发言。首先,刘教授高度评价《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的意义,认为其是民营企业实现长效发展的“定心丸”,是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核心法律。其次,刘教授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出三点完善意见。再次,刘教授提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六大立法原则,包括地位平等、共同发展、公平竞争、互利合作、平等监管、平等保护。最后,刘教授从民营企业的定义、保护民营企业规范的立法表述、赋权性法律规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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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王伟作主旨发言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王伟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理论逻辑与立法实现”为题作了主旨发言,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文本分析、其背后的重大政治意义与法律价值,以及在制定过程中需要处理的几个重要关系进行了分析。首先,王教授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不仅在政策层面重申了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还通过专门的法律条文对民营经济进行系统性阐述与保障。其次,王教授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党的纲领和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夯实了民营经济法律促进的立法基础。最后,王伟教授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时,要处理好几个重要关系,即:处理好立法的“总-分”关系;协调好不同法律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平衡好法律规则之间的内部协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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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明华作主旨发言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明华以“新公司法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如何转型改革”为题作了主旨发言。高教授重点讨论了以下内容:其一,新公司法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规定;其二,新公司法关于监事会的监督对象和职权;其三,现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否承担监事会的职权;其四,中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他国家的不同之处;其五,中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如何转型改革。


  专题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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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讨第一单元

专题研讨环节共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主题是“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法理基础与重点难点”,由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斐民主持。北京市金融与财税法学会副会长马志毅,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相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曾海,暨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诗芳,分别以“当前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几个法律问题”“保障民营企业账款回收的法治路径研究”“《民营经济促进法》对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法律举措与实践方向”“民营企业失信惩戒制度之法理意涵与规则完善——以《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53条第1款为中心”为题,作了交流发言。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慈蕴就专题研讨内容作了与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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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讨第二单元

第二单元主题是“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由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相文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肖京,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曹晨光,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博士研究生王诗瑶,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祁崇捷,分别以“进一步强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法治保障”“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民族地区营商环境司法治理的内源性发展路径探索”“建设民营企业信用制度解决融资难题”“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实践逻辑和规范策略研究——基于560份营商环境公共政策进入司法场域的视角”为题,作了交流发言。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防科工局综合司原副司长张辉鹏就专题研讨内容作了与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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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讨第三单元

第三单元主题是“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优化与诚信规范经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伟主持。北京庄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树英,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郑翔,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兰国强,分别以“民营企业治理中的重大法律风险问题”“新发展阶段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特征及动力机制完善”“法律规范性质作为新《公司法》溯及力的认定标准”为题,作了交流发言。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商事与行业监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文华就专题研讨内容作了与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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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讨第四单元

第四单元主题是“企业家谈民营经济的法治保障”,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涛主持。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企业社会责任专委会副秘书长董虹媛,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副理事长、绿色矿山专委会会长史京玺,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副秘书长朱崇坤,分别以“循法以行,社会责任助力民营经济‘稳进’”“新矿法下,绿色矿山建设的法治保障”“完善行贿罪法律适用改善营商环境”为题,作了交流发言。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司法厅原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季林就专题研讨内容作了与谈发言。


   闭幕式


论坛闭幕式上,本届论文评选小组组长、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文华宣布论坛征文和获奖论文名单。本次论坛共征集论文122篇,经选认真审议,评选出议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优秀奖20篇。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王伟作会议总结时表示,本次论坛有四个特点:一是专题有热度,二是理念有高度,三是研讨有深度,四是对策有温度。本次论坛提供了诸多宝贵的智慧和深度的思考,不仅展示了民营经济法治保障领域的学术成就,也为与会者提供了宝贵的交流平台,为未来民营经济发展及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启示。

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周瑞春主持论坛闭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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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合影

来自中国法学会、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人民法院、高校科研机构、《人民法治》杂志社、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的理论与实务专家、法律工作者、青年学者等100余人现场参会,5000余人在线观看会议直播,为推动强化民营经济的法治保障、协助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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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