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对与诉讼活动密切相关的司法、执法活动的监督。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探索有效监督方式,依法加强对国家赔偿工作的监督。在组织试点的基础上,强化对搜查、查封、扣押等强制性侦查措施的监督,探索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加大对劳动教养、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力度,防止和纠正提前解教、脱管漏管等问题。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执纪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51件590人。
???????强化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诉讼违法行为的监督和职务犯罪的查处。认真开展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徇私枉法等12种渎职行为的监督,加大对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诉讼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开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调查2144件次。坚持把监督纠正违法与查办职务犯罪紧密结合起来,注意在诉讼监督中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依法查处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65人,维护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
?????? 四、坚持执法为民、关注民生,积极做好检察机关群众工作
?????? 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按照“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的要求,切实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
??????? 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绑架、强奸、“两抢一盗”、制毒贩毒、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劣药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此类犯罪嫌疑人7910人。开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招生考试、抢险救灾等领域职务犯罪655人;依法及时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117件,查办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44人。强化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45名被害人发放救助金,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 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措施。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带案下访、定期巡访、联合接访等制度,及时为民排忧解难。全省统一设立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开通具有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咨询、查询等“六合一”功能的“12309”检察服务电话,实行电话、网络、信函、接访等受理方式的“四整合”,方便群众表达诉求。推进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试点,在乡镇、街道设置10个派驻检察室、182个检察服务站、603个巡回服务组,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
?????? 努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与水平。省检察院专门设置群众工作处,并以检察机关群众工作为主题,征求群众意见,交流实践经验,深化理论研讨,提升群众工作水平。有计划地选派检察官到基层一线工作,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之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坚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依靠人民群众强化法律监督,健全完善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机制。
??????? 五、坚持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积极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
?????? 坚持把执法公信力作为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和战略任务来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
?????? 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和领导班子建设,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干部协管工作,选好配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深化“提高执法公信力,我该做什么?”集中评查和争当“十型”检察官活动,组织“弘扬检察职业道德”先进事迹报告团进行巡回演讲,健全检察职业道德自律机制。突出抓好教育培训工作,省市两级检察院共培训人员5895人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与华中科技大学联合培养检察专业法学硕士研究生。突出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组织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巡回展览,加强巡视和检务督察工作,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6人。
?????? 着力构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五位一体”工作格局。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公、不廉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省检察院制定指导意见,着力构建执法办案、制度规范、执法管理、监督制约、执法保障“五位一体”工作格局,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进一步明确制定权限和程序,完善制度规范;对执法办案各环节实行流程管理,规范案件交办、指定异地管辖、扣押冻结款物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强化执法管理;落实报告工作、情况通报等制度,强化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制约,完善执法档案,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在13个人数较少的基层检察院开展内部整合改革试点,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坚持把人、财、物向基层倾斜,为基层招录人员239名;争取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检察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科技强检,努力运用现代科技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全省125个检察院被评为文明单位,其中省级以上文明单位63个;149个集体和14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阳新县检察院、枣阳市检察院等23个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以及马俊镠、华丽等一批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果敢坚强的先进典型;省检察院连续四届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 六、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建设
?????? 按照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总体部署,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和强化自身监督两条主线,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强化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制约,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 ?认真抓好各项检察改革任务的落实。
????根据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要求,按规定将190件案件全部纳入监督程序。落实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等改革措施。认真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获取和固定证据的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积极推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会同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依法就量刑提出建议,并进行举证、辩论,促进量刑公开公正。
???? 认真抓好检察工作机制建设。深化检察工作一体化、法律监督调查等机制建设,增强法律监督工作合力,提高发现、核实和纠正诉讼违法行为的能力。按照检察权运行规律,探索实行诉讼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案件办理职能和案件管理职能适当分离,推动各项检察职能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落实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分别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的规定,规范经常性工作联系、案件情况通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工作,共同维护司法执法公正。
???? 各位代表,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省检察院对2010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整改落实;对11件具体案件、建议安排专人办理,强化跟踪督办,目前已办结回复10件,1件正在办理之中。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省检察院三次向省人大常委会及内务司法委员会汇报贯彻落实《决定》情况。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省检察院组建联络处,通过寄送《联络专刊》、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等途径,主动接受监督。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对直接立案侦查案件进行回访,接受当事人、律师、发案单位等监督。加强检察宣传,关注网络舆情,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积极推进“阳光检务”,深化检务公开,在全省130个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万余名社会公众到检察机关参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