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广告重点监测,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药品广告、医疗及医疗器械广告、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2012年全年共监测广告570.7万条次,违法率为0.35%。查处广告案件1086件,罚没款?2337.02万元。其中:药品广告62件,罚没款144.28万元;医疗广告88件,罚没款387.67万元;保健食品广告35件,罚没款151.6万元;医疗器械广告26件,罚没款46.03万元。
四、统筹社会各方资源,构建新型消保格局
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监管力量统筹和区域间协调联动,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企业、行业和社会力量,积极构建新型消保维权格局。
(一)统筹内部监管力量,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统筹协调内部监管力量,共同研究重大突发事件和典型案件处理方案,制定了《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1+X”统筹运行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了例会、会商、信息通报等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二)加强区域合作,建立健全消保维权工作机制。建立了华北五省市(区)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探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难点问题,加强消费维权信息沟通,畅通区域间消费维权渠道,最大限度降低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建立健全消保维权工作机制。
(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与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北京电子商务协会、北京电子电器协会、北京市洗染行业协会签署了《关于共同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合作协议》,鼓励协会与企业共同制定行业标准、行业准入条件、行规行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逐步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互动合作、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着力推进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网监管数据归集工作稳步推进,数据总量增长达30.24%,数据结构进一步优化,提示、警示信息占比大幅提升;信息应用效果明显,全年向成员单位提供数据228.9万条;部门协作意识进一步加强,市公安局等28家单位首次提供了行政处罚信息;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开展,全年提供公众查询近6000万次,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诚信自律经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净化了市场消费环境。
结束语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百姓切身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随着首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消费越来越成为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站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统筹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大力推进全方位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部门协调、法治保障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格局,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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