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2件。市高院、滨海新区法院、和平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加强调解工作的审议意见。强化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健全与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将20%以上的民事、行政纠纷化解在诉前和萌芽状态,在全国法院收案上升的态势下,我市新收案件同比下降3.59%。推行案件全程、全员调解机制。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59.21%,刑事自诉案件调撤率达到76.71%,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到43.54%。妥善化解标的额亿元以上的重大复杂民商事案件14件。成功调解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罗彩霞姓名权纠纷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开展“清积案、化新访、控非访”专项活动,落实定人定责、领导包案、法官带案下访等举措,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750件。推行判后答疑和信访评估、听证、终结、信息反馈等9项机制,构建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内外协同、全员全方位参与的大信访工作格局,着力解决产生涉诉信访的源头性问题。去年,全市法院新访案件同比下降10%。
进一步完善参与社会管理机制。积极参与缓、管、免和刑满释放人员跟踪帮教等社区矫正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六进”活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完善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为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14个区县法院向辖区党委、政府报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促进依法行政。行政案件下降37.4%。完善司法建议机制,各级法院向相关单位提出加强管理等司法建议652件。
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以公正高效、案结事了为目标,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监管、质量监督、绩效考核为一体的审判管理新机制。强化流程管理和均衡结案,提高审判效率,全市未结案同比下降17.97%。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加强执法业绩档案工作,完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案件质量有了新的提升,再审改判下降16.4%。加强审级监督指导,细化二审、再审改判标准,不断强化一审工作,全市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8.07%。西青区法院审判管理经验,被《人民日报》内参刊发。
三、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始终坚持廉洁司法,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着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高素质队伍。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自觉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培养“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提升法官职业道德水准。大力加强党建工作,广泛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全市优秀法官刘涛等学习的“创先争优”活动,全市法院涌现出55个先进集体,382名先进个人。蓟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河东区法院法官沈志辉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举办全市法院院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理论学习班等专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把握大局、科学决策和应对复杂形势的能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推进干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公推公选、轮岗交流力度,一批优秀年轻法官走上领导岗位。天津法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与关注。
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举办审判实务专题培训、系列讲座等293期,培训9800人次,提升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采用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和评选“调解能手”、“办案标兵”等举措,培养高层次审判人才。10名法官被评为全市调解能手,6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办案标兵。26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上获奖,位居全国前列。
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结合推广6个单位、3名个人先进经验和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处分条例》和“五个严禁”。狠抓“五项报告”、廉洁自律承诺、诫勉和警示谈话、廉政风险重点环节全程监督等6项制度。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范“零点”方案,对一、二中院和海事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对8个基层法院进行明察暗访。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设立举报网站,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干净运行。去年,全市法院立案查处违法违纪2人,同比下降67%。
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高、中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工作。加大干部协管力度,协助区县组织部门对8个法院18名院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配备。加强业务监督指导,举办人民法庭庭长主题实践活动轮训班和全员业务培训,不断强化基层能力建设。为基层法院增编10%,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加强基层装备和“两庭”建设,启动全市法院二级专网升级改造、科技法庭、审判管理中心等信息化工程,为公正、高效司法提供物质保障。
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完善接受监督措施,有力促进司法公正。市高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大调解、维稳等专项工作4次,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意见及其他事项66件。市级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定期联络代表、委员,汇报工作、征求意见2034人次。各级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和座谈征求意见148次。聘请36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法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和开展监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