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要着力增强工作执行力。政法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很强。增强工作执行力,既是政法工作性质、特点的必然要求,也是政法机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职责使命的重要保障。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不仅要有科学的思路,而且要有很强的操作能力,能够把思路变方案、方案变行动,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从这一意义上讲,政法领导干部既要管原则,管得住本单位、本系统的大事,又要抓得住关键的具体,决不能大而化之、当甩手掌柜。毛泽东同志说过:“任何一级的首长,应当把自己注意力的重心,放在那些对于他所指挥的全局来说最重要最有决定意义的问题或动作上,而不应当放在其他的问题或动作上。”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学会“弹钢琴”,善于运用统筹兼顾的方法,把各项工作摆布好,又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平均用力,而要分清轻重缓急,善于抓住关键的具体,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大力弘扬实干精神,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我们要形成这样一种风气,即不仅要问做了什么,更要问做成了什么,实际效果怎么样,有没有后遗症。
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不断研究解决前进道路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本文是孟建柱同志2014年7月15日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原载《长安》杂志2014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