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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宪体现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申卫星

此次修宪将科学发展观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体现了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作风,同时紧密结合新时代社会发展的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此次修宪是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与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体现了国家对宪法为核心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重视与全面依法治国、厉行法治的决心。此次在宪法中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宪法化、法治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宪法的重视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决心。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一方面是党和国家对于腐败零容忍、“将权力关进笼子”的重大举措,另一方面也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成果与现代法治精神的结合与发展,是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探索。此次修宪将法治、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必将迎来法治学习的热潮。我们要抓住历史机遇,在学习宣传贯彻好宪法精神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法学教育改革,为我们大国崛起和法治建设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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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修正案凝聚了新时代新共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王轶

宪法修正案包含着我们中国人进入21世纪以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在解决新问题、适应新变化过程中凝聚的新共识。对于进入新时代的中华民族,如何回答人类所面对一系列基本问题,宪法修正案给出了明确的回答。在如何看待人、看待家、看待社会、看待国家、看待自然的问题上,宪法修正案专门强调“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如何看待超国家形式的问题上,宪法修正案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设想。这些回答,总结过去、立足现在、面向未来,集中展示了民族智慧和境界,充分体现了国家胸怀和眼光。作为民法专业学者,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目前头等大事是编纂民法典。我们一定要根据宪法,贯彻宪法原则和精神,努力编纂一部既树立自信、凝聚认同又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引领21世纪人类发展进步潮流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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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宪法监督实施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 韩大元

作为法学研究工作者,我们要认真学习,全面、准确地领会修宪基本精神,用学术原理与话语宣传、研究宪法修正案的基本内容。在宪法监督与实施方面,本次修宪体现了新进展、提出了新举措。一是丰富了宪法指导思想,增加了“科学发展观”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根本法形式将十九大报告中形成的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为宪法实施提供了新的思想基础。二是宪法宣誓制度入宪,将宣誓者为人民服务公仆意识和承诺公开化,使公职人员树立使命感和责任感,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有助于树立宪法法律至上观念。三是成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开展合宪性审查工作,对建立立法与宪法监督职能综合协调、整体推进机制将产生积极影响。四是监察委员会入宪,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为监察法的制定提供了宪法依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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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宪法权威的顶层设计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 马怀德

修改宪法,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新成果,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符合法治发展规律,为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是一次彰显宪法权威的顶层设计。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特别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我们国家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写入宪法,提出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即“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国家发展明确了方向,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心声,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宪法修正案在国家机构一章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既表明了我们党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的鲜明立场,也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权威的宪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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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宪法保障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 卞建林

作为法学工作者,应当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中央的修宪决定,坚决落实中央的修宪精神。要加强对宪法修改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现行宪法总体而言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的一部好宪法,也要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为新时代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宪法依据和宪法保障。作为法学工作者,要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自己学懂弄通的基础上,认真宣传好这次修改宪法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讲清楚宪法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要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研究国家监察制度与刑事诉讼程序衔接,保证监察法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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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宪法精神引领新时代发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王俊峰

此次修宪,是我国法治建设新的里程碑,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是本次宪法修改最重要的成果。通过修改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将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对于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团结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进一步突出了党的领导重要性、根本性、全面性和时代性。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了这一新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及其权力正当性,是对国家监督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监察委员会作为党统一领导下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势必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最强有力组织保障。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有关规定,着眼于健全完善党、国家和军队三位一体领导体制,在宪法上作出制度安排,是符合我国国情、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设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当前要积极全面推动宪法实施,努力将书面的宪法规范转化为现实的宪法秩序。作为行业组织,全国律师协会有责任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有责任带领全国36万律师更加自觉地维护宪法权威,更加坚定地推进宪法实施,做宪法忠实的崇尚者、拥护者、捍卫者和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