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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政要闻

法学法律界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座谈会发言摘要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10-16 22:44:08 | 12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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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拥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

——法学法律界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座谈会发言摘要

  编者按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3月13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主持召开法学法律界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座谈会。中国法学会和相关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及全国律协等单位的11位专家学者参加座谈。大家一致表示,完全赞同、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要带头学习好宣传好宪法,有力维护宪法权威,积极推动宪法实施。以下为与会专家学者发言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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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宪法自信 自觉尊崇宪法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陈冀平

  此次宪法修改,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是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的生动实践。其中对党的领导、人大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等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都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完善,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国法学会将立足自身职责和优势,加强宪法学习、研究和宣传阐释等,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一是采取切实有效的传达学习、政治引领措施,使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自觉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二是立足中国国情、加强宪法研究,提高宪法理论的研究深度和现实回应力,有力推动宪法实施,为推进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宪法思维,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领导干部恪守宪法原则、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推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四是开展国际交流、促进对话合作,大力宣传我国宪法制度、宪法实践对世界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提升中国宪法学界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切实提升我国宪法学界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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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宪法和党章的有机衔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 张文显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从中国国情出发,不断探索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推进领导体制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其中,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三位一体,就是对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成功探索和经验总结。党的十四大之后,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们党和国家一直实行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25年来,我国经济繁荣、政治稳定、社会进步、国泰民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阔步前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实践,充分展示出三位一体体制的科学性、成熟性、有效性。但是,无论是在党章还是在宪法上,三位一体的体制都还没有完善的制度表达和一致性规定。现行宪法规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但是党章却没有相应规定,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首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实现了与宪法的对接。再如,党章没有规定党中央总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任期,但宪法规定了国家主席的任期。这次修宪删去国家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具体规定,从制度上完善了三位一体领导体制,有利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体制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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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修改是为国家民族前途命运所作的重大制度安排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 徐显明

  指导思想是国家的灵魂、民族的灵魂,是管长远的,需要通过立法的方式,沉淀为国家的基本制度,最好的沉淀方式就是沉淀到宪法当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使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国家指导思想,这是在为我们立国魂、立民魂、立族魂、立军魂,必将成为全民共同的思想基础,化为国家和民族进步的巨大思想动力。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充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把党的领导由序言变正文,由非显性变显性,由确认变规范,由原则变制度,由柔性变刚性,使我国国体的表述更加科学、更加全面,为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供了宪法依据。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是符合我国国情、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设计,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使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元首、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统帅三位一体领导体制在宪法上得以贯彻和体现,更符合全党、全民、全军的共同意志和共同要求。设立监察委员会,明确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任届、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内容,解决监督分散的问题,必将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我党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能力,提供坚实的宪法依据。

    

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黄进

  与时俱进是宪法必备的品格。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同时也要随着时代和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和奋斗目标。在新形势下,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适当修改,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十分及时必要,保证了宪法的进步性、长期性和稳定性,保持了宪法持久的生命力。可以说,这次宪法修改在历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又一次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有力维护和提升了宪法权威。宪法的权威在于宪法的本质,其本质是党的主张、人民意愿和国家意志的统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宪法的切实实施意味着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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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修改体现了新时代新发展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 张守文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宪法必须体现时代精神,反映现实需求,否则就难以作为治国的总章程、为各类法律提供“母法”,就不能在法律体系中发挥引领作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发展,迫切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并将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律化,同时还应将重大思想、理念和制度变革入宪。1982年宪法之所以是一部好宪法,是因为它能够及时融入改革开放成果,并通过多次修改不断完善,从而成为与时俱进的开放体系。此次修宪体现了新时代的新发展,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党领导人民推进法治的重大举措,为全面依宪治国提供了重要基础。此次修宪是基于实践经验、结合国情对宪法作出的重要完善,包括加强党的领导、监察委设置等等,都非常具有中国特色,对于促进国家的政治建设、法治建设以及经济、社会、文化等建设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有助于提升宪法权威性和可实施性。我们下一步将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师生进一步全面学习、深入领会修宪的精神和内容,对宪法修正案进行专题研究,举办广大师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切实推进宪法宣传贯彻,全面促进宪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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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