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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孟勤、王一冰:承认自然与承认自我——论生态文明之人类自我的生成

来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公众号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5-12-15 14:35:44 | 341 次浏览: | 分享到:

[摘  要]

个人自我可以得到他人的承认,而人类自我能够得到谁的承认,至今还是一个谜。黑格尔将普遍自我意识的产生归结于个体自我之间的相互承认,将伦理实体视为普遍自我的现实显现。黑格尔的承认理论存在的问题是,个体间的相互承认并不是达成人类自我的有效路径,也不必然保证对自然的尊重和看护。霍耐特论证了承认优先于认识,并由此提出了对自然的承认问题。但是,他将对自然的承认视为人与人之间相互承认的残留物。黑格尔所谓的普遍自我并不是人类自我,而是社会自我。真正的人类自我只有在面对自然并承认自然为人时才得以显现,承认并尊重自然为人,亦是承认并尊重自我为人。承认自然与承认自我发生在改变自然的实践活动中,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是人与自然相互承认的基本形式。承认自然为人,意味着要创造美丽自然界,而美丽自然界恰恰是人类自我的现实镜像和真实面容,是自然对人类自我的承认。

[关键词]

承认  自然  人类自我  生态文明

个人有个人自我,人类有人类自我。个人自我可以在他人那里得到承认,那么人类自我在哪里得到承认,以及被谁承认?这个问题很少有人问及。得到他人承认不仅能够确定自己是“我们中的我”,而且也是个体自我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前提,个体总是以被承认的自我展开自身行动,并与他人进行互动。社会承认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先行决定着个体自我的命运和个体自我的实现方向。当代德国哲学家阿克塞尔·霍耐特由此提出了“承认优先”的命题。人类自我是人对自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的反思,这一反思不仅规定着类自我是什么和是谁,更是决定着类自我对外在世界所采取的态度和行动。人类自我作为对类本质的表达,已经超越了人与人之间的个体关系范畴,只有在与自然照面并发生相互承认时,才得以显现。就此而言,探讨对人类自我的承认问题,就必须超越人与人的关系范畴,进入人与自然关系的范围内。人总是以一定的自我意识投入改变自然的实践活动中,唯有从自然当中生成的道德合理与生态正当的普遍自我意识,才能够先行保证对自然的行动的合理性。因此,通过对自然的承认而确证对人类自我的承认,是当今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

一、黑格尔自我承认理论的局限性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谈到自我意识时认为,自我意识是意识把自身当作对象进行认识和把握,是意识对自身的反思。意识发展到自我意识,就开始进入真理自家的王国。能够对意识本身进行反思的意识,是一个能动的意识,具有主体性,这个主体简单来说可以叫作“我”或“自我”。“就思维被认作主体而言,便是能思者,存在着的能思的主体的简称就叫做我。”自我虽然是纯粹的自身联系,但自我作为意识的主体存在于一切思想和思维中,为一切思想和思维所共有。虽然意识或思维表面看来忙于认识外部事物,但事实上只专注于自己,只享有自己。因为它知道,所有对客体的认识都不过是“我”的意识。

黑格尔认为,自我或自我意识最初是一个欲望,因为欲望能够直接唤醒自我意识,故而自我与欲望就具有了同一性。我饿了、我要吃东西,就表达着自我是一个欲望,并被欲望所统摄。自我作为欲望必然指向外部事物,而这一外部事物本来是独立存在的,但在欲望的作用下,自我否定了这一外部事物的独立性,毁灭了其现实存在,以满足自身的欲望,保证自身的存在。“自我意识只有通过扬弃它的对方(这对方对于它被表明是一个独立的生命)才能确信它自己的存在;自我意识就是欲望。确信对方的不存在,它肯定不存在本身就是对方的真理性,它消灭那独立存在的对象,因而给予自身以确信。”人杀死一个动物并吃掉它,即毁灭了该动物的存在现实而维持自身的现实生命,否定该动物存在的独立性而肯定自我的独立性。人通过毁灭欲望的对象而承认自己,但是这里获得承认的自我却是物化的自我,即作为生命之物存在的自我。按照黑格尔的说法,人总是在自身的对立面中映现自身,欲望自我与事物处于对立中,故而从所毁灭之物中映现出来的自我终究还是一个物。由此黑格尔认定,个体要想确认真正的自我,拥有真实的自我意识,就必须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转向人与人的关系,自我只有在另一个自我中,才能够真正映现出来,即一个主体只有在与另一个主体的承认关系中,才能够对他的自我有所意识。“自我意识只有在一个别的自我意识里才获得它的满足。”一个人的自我意识在另一个自我那里涌现出来而得到确认,关键在于被另一个自我所承认。“自我意识是自在自为的,这由于,并且也就因为它是为另一个自在自为的自我意识而存在的;这就是说,它所以存在只是由于被对方承认。”被他人承认的自我才是真实存在的自我,才具有现实的价值,才能在人与人之间按照自我意识展开行动和互动。不被承认的自我,不是真实的自我。在封建社会,即使是一个穿着开裆裤的孩子,如果他被承认为皇帝,那些威武的大将军、足智多谋的大臣,都得对他俯首称臣。在街头闹市,如果有人称自己为皇帝,但没有得到大家的承认,则不会有人对他三叩九拜。

每个人都不是孤立地存在于世界之中的,都必然要与他人相遇并共同生活,故而每个自我都需要得到他人的承认,才能参与并进入共同生活。虽然自我意识最初是单纯的自为存在,通过排斥他人于自身之外而将自己与自己等同,即每个自我最初都否定他人的存在并由此与他人相对立,但是,由于没有他人的存在,自我不仅得不到承认,而且也不能清楚地定位自己的社会位置,所以对自我的承认就成为自我由抽象走向现实的必要环节。因为他人也是一个自我意识,每个自我都存在于他人的自我意识中,并通过他人的自我意识得到反映。被承认的自我意识在另一个自我意识中有它的自我确定性。“每一方虽说确信它自己的存在,但不确信对方的存在,因而它自己对自己的确信也就没有真理性了。因为它的真理性将会仅仅是这样:……只有对方为它而存在,它也为对方而存在,每一方自己本身通过它自己的行动并且又通过对方的行动完成了自为存在的这种纯粹抽象过程——只有在这种相互承认的条件下,这才是可能的。”自我得到他人的承认,他人也是另一个自我,自我与自我之间是相互承认的,换言之,这种相互承认是“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当然,相互承认并不是自发产生的。黑格尔认为,它必须经历一个“冒生命之危险”的斗争过程,获得承认需要展开一场生死斗争。人的自由、人之为人的存在并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经过生死的承认斗争争取来的。

黑格尔认为,正是在人与人的相互承认中,自我意识才能走向普遍的自我意识,个体自我升华为普遍的自我。这种普遍的自我是在肯定自我的同时也承认他人自我,在承认他人自我的同时也肯定自己的自我,因为他知道对方的自我就是自己的自我。“普遍的自我意识是在别的自身中对自己本身的肯定的知,其中每一个作为自由的个别性都有绝对的独立性,但由于对其直接性或欲望的否定都不把自己与别个区分开,都是普遍的自我意识和客观的,并且都有作为相互性的实在的普遍性,因为它知道自己在自由的别人中被承认,而他知道这点,因为他承认别的自我意识并知道它是自由的。”普遍的自我意识要积极地实现自身,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有自己的存在,就表现为社会中的伦理实体。伦理实体是自我与他我之间的现实伦理关系,黑格尔将之规定为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三个层次,每个伦理实体都是普遍自我意识的现实化,保证着对自我的相互承认。对黑格尔承认理论有过深入研究的霍耐特就指认,黑格尔的“伦理领域包含了不同等级的行动。它们分别可以通过一个共同的特征,即把一定形式的相互承认现实化的特征,而显示出来”。也就是说,伦理实体的主体间相互行动,表达着不同形式的相互承认。在家庭伦理实体中,家庭成员通过爱的方式得到相互承认;在市民社会的伦理实体中,相互承认表现为每个自我在把自己当作目的的同时又把自己当作他人的手段,人人在为自己的同时也满足着他人的需求;在国家的伦理实体中,每个公民能够无私地为“公共目的”服务,即从事公共福利性的普遍活动,达成公共存在状态,由此就获得了代表普遍承认的国家承认,赢得其他社会成员的尊重和个人自我的尊严。

通过上述论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黑格尔所谓的自我首先是一种个体自我,这种个体自我要得到确认而成为现实的自我,就必须得到他人的承认。被他人所承认,实际上也就是自我对他人的承认,即承认自己为人的同时也承认他人是人,尊重自己的同时也尊重他人。通过个人与个人之间相互承认所获得的自我确定性,是一种社会性的个体自我,即使相互承认而达成黑格尔所谓的普遍自我意识,仍然没有超越个体自我的范围,仍然是“我们中的我”。黑格尔关于自我承认的理论由此产生两个局限性:一是社会化的个体自我能否代表人类自我,或者能否成为人类自我。当然,在黑格尔看来,这种经过相互承认而升华的普遍自我意识就是人类自我意识,普遍自我就是人类自我,因为普遍自我代表着绝对精神,是绝对精神的一个必要环节。然而,这种具有社会化面孔的个体自我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生成的自我,并不能够代表人类自我。承认你是人,承认我是人,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是人。人类自我作为人的最普遍本质要确认其存在,所参照的对象一定是在人自身之外的某个更为普遍的东西,人类自我表达的是人在宇宙中的位置,而不是在社会中的位置。虽然人类自我是由个体自我构成的,但不等同于个体自我。俊美的山峦虽然由一座座山峰组成,却不能还原为每一座山峰;气势宏伟的森林虽然是由一棵棵树木组成的,但不等同于一棵棵树木。实际上,人类自我是先于个体自我而存在的,当黑格尔说相互承认的本质是承认自己是人,并尊重他人也是人的时候,就已经预设了这个“人”、这个人类自我先于个体自我而存在了,个体自我只不过是对人类自我的显现。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哲学的一个了不起的贡献,就在于将人类自我从人本主义的共同体、人的社会集合性中拯救出来,强调人是在“世界之中存在”。海德格尔所谓的世界是人所面对的普遍性存在,具体到本文的语境中,就是自然世界,简称自然、自然界。人在自然世界中的位置才是人类自我的来源。

二是社会化的自我并不必然保证人对自然所采取的活动的道德合理性。自我与自我之间的相互承认所达成的普遍自我意识,维护的是人类共同体自身的利益,确保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行为呈现出合乎道德规范的秩序性,避免社会共同生活的瓦解与崩溃。然而,自我与自我的相互承认并未蕴含对自然的承认,也不等于对自然的承认;人与人之间相互友好、友善、互助,并不意味着对自然万物友好、友善。没有对自然的承认,社会化的普遍自我意识还有可能对自然是一种恶的意识。就像近现代所形成的普遍自我意识那样,征服、占有、掠夺自然成为人的一种不可让渡的权利。虽然康德和黑格尔都试图将人从满足欲望的自然王国中拯救出来而使之进入自由王国,但他们将普遍自我意识仅仅局限于人与人相互结合而形成的共同体之中,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将相互承认专门限定于人类生活内部,无疑使得这种拯救归于失败。自我对他者的承认以及自我间的相互承认,在人类生活内部具有利他主义性质。但是,一旦站在普遍的世界立场或宇宙立场上看,这种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相互利他行为仍然属于人类内部的利己主义。黑格尔关于普遍性的自我意识的理论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即大自然才是人类自我的根基和来源。没有自然的存在,没有自然的美丽美好,即没有对自然的承认,任何对于人类美好生活的愿景都不过是空中楼阁和海市蜃楼,生态危机的发生就是明证。

二、对自然的承认何以可能

当代哲学家霍耐特紧紧抓住黑格尔的承认理论,铸就了自己的学术辉煌。他指证,以往的承认理论仅仅局限于自我与自我之间,现在需要将承认思想延伸至自然层面,对自然存在也应该产生承认态度和承认行为。“所谓承认的态度,就是肯认其他人或事物在我们生命开展过程中所具有之意义。”在霍耐特看来,人在加工改变自然、认识自然之前,已经先行对自然的存在意义有所牵挂和操心,而这种牵挂和操心正是对自然的承认。因此,承认自然是必然的,而且承认自然对于认识自然来说处于优先地位。离开了承认的视角,就无法尽可能客观地认识自然。不过,霍耐特又主张,由于承认的基础是自我与自我之间存在着同情共感,而人与自然之间无法发生同情共感,因而对自然的承认也只能是转借之义,其根源于对待他人的立场和态度,即“对他人的先在承认同时也包含着尊重他人所赋予客体之各种意义面向”。也就是说,“若我们面对自然时,仅剩下将之客体化的心态,虽不毁损我们认知自然的实践前提,但是就一种间接意义而言,这却破坏了我们与其他人相处互动的非认知条件。因为,在将对象客体化的行为中,若我们忽略了对象物曾经构成他人的生活周遭、且曾由他人赋予存在性意义,那么我们也同样‘遗忘’了自己对这些人的先在承认”。在此,我们可以看出,霍耐特虽然提出了对自然的承认问题,却没有赋予对自然的承认态度和承认行为以直接独立性,仍然视之为个体自我之间相互承认的剩余物,仍需以人与人之间直接的承认关系为中介。

生态危机的发生和环境保护运动在全世界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展开,使得从人类社会出发规定自然存在价值的方式受到了挑战。虽然我们并不否认自然被人类社会所中介,但是我们也须承认自然同样也中介着人类社会。就此而言,不假借自我与自我的相互承认关系来论证人类对自然的承认,而是证明人类自我就存在于对自然的承认中,就成为当今生态文明研究不可回避的理论任务。依据黑格尔和霍耐特的承认理论,个体与个体之间之所以能够发生相互承认,关键环节有两个:一是承认自己是人的同时也承认他人是人,即“他人就是自我”,“我在我们当中”;二是双方能够相互承认,即双方都是有理性的人,能够意识到对方就是自己,自己就是对方。但对自然的承认问题则超出了这一规定的范围。传统观念总是认为,自然是纯粹的物,是欲望的对象。黑格尔将承认限定在自我与自我之间,霍耐特不敢将对自然的承认置于独立地位,原因就在于他们仍然将自然视为无意识的“物”,而不敢将之视为“人本身”。虽然在历史上和在某些浪漫主义理论中,不乏有人将自然视为人的观念,但大多数情况下这是一种拟人化的手法,缺乏理论根基。更为重要的是,人与自然之间,一方是有理性的人,另一方则是无意识的自然,双方不能在意识层面发生相互承认。因此,要实现对自然的承认,必须解决两个基本问题:一是自然能否作为“人”而存在,即能否承认自然为人;二是人与自然之间能否发生相互承认。

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自然并非纯粹的物,而是人本质的对象化,能够作为对象性的人本身而存在,因而完全可以承认自然是人本身。人类自我如果以自身为依据来观察和确认自己,即自我认识自我、自我确认自我,而不以外在事物为参照,那么人可以任意地确定自我。历史上关于人本身是什么的种种学说,如将人视为理性人、宗教人、自然人、社会人、符号人等学说,无不以人自身的某种特征为标准。霍耐特指证,“并不存在着某种已经预先清楚界定好的、固定不变的实体,叫做‘人’,其能够外于一切存在参与所预期之实质影响而独立存在”。因此,要想确认并见证真实的自我,人就必须把自我客观化、对象化到所创造的事物上,借助所创造之物反观自身、认识自我。就像在人与人之间那样,个体自我必须借助他人自我才能得到反映。因为人在加工改造自然之物时,会将自己的本质外化出来而凝聚在所创造之物身上,由此,人所加工改变的自然之物就变成了人为之物,其凝聚了自我的智慧、情感和意志,成为另一个自我。故而,自我所加工创造之物即是人本身,是自我外化出来的他者。人类所创造的最大事物就是自然,经过人类加工和改造的自然已经不再是纯粹的自在之物,而变成了人的自为之物。可以说,人类自我存在的真理应该在对象化的自然中,在对象化的自然中有着人类自我的确定性。对此,马克思能为我们提供足够的证明。

马克思首先认定,人的生产活动、劳动活动是人的能动的现实化活动,通过这种活动,人把自己现实化到自然界之中,创造了另一个现实的自我。也就是说,现实自然界是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是人类自我之镜像。正是由于现实自然界是人类自我通过对象化而生成的自我镜像,人才能够在自然界这一现实镜像中直观自我形象。“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通过劳动活动,人能动地将自我现实化,使自然界变为人化的自然界,以至于不得不说自然界成为对象性的人本身。“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本学的自然界。”自然界是人本学的自然界,人们面对这一作为自我镜像的自然界,就能够直观自我的形象,确认自我是谁。“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进一步指证,人们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什么别的东西来区分人和动物,可是一旦人们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时,人本身就把自己同动物区别开来。“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人生产生活资料的活动就是生产自然界的活动。因此,人怎样生产自然界,就会怎样生产人自身,生产自然界与生产人类自我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的根源便是,被生产出来的现实自然界与人类自我是同一的,现实自然界就是人本身之自我。由此可见,现实自然界完全可以在对象化意义上作为人本身而存在,人类自我完全可以将现实自然界作为人本身加以承认。

马克思之所以将现实自然界指证为对象性的人本身,是因为将自然界完全视为赤裸之物,视为欲望的对象,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人的物化。“私有制使我们变得如此愚蠢而片面,以致一个对象,只有当它为我们所拥有的时候,就是说,当它对我们来说作为资本而存在,或者它被我们直接占有,被我们吃、喝、穿、住等等的时候,简言之,在它被我们使用的时候,才是我们的。”在自然界变成有用之物而完全服从人的物质需要的情形下,“人的对象化的本质力量以感性的、异己的、有用的对象的形式,以异化的形式呈现在我们面前”。忧心忡忡的穷人看不到自然物的美,经营矿物的商人则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因此,为了使人的感觉成为人的,为了创造同人的本质和自然界的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相适应的人的感觉,必须扬弃将自然界仅仅作为物的纯粹感受,实现人的感觉的彻底解放。所谓人的感觉的彻底解放,是要使自然界成为人的自然界,在现实自然界中能够见证真实自我的形象。“当物按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时,我才能在实践上按人的方式同物发生关系。因此,需要和享受失去了自己的利己主义性质,而自然界失去了自己的纯粹的有用性,因为效用成了人的效用。”在马克思的视域中,自然界并不仅仅是满足物欲的对象,更是见证人之为人存在的对象。要想在现实自然界中见证真实自我的形象,须放弃利己主义欲望,让自然界化身为人本身。唯有自然界由纯粹之物转化为人自身,人类自我才能够走出物化的现实,并保证自然界发挥见证人类自我的效用。“只有当对象对人来说成为人的对象或者说成为对象性的人的时候,人才不致在自己的对象中丧失自身。”马克思对我们的启示是,仅仅承认自然界为物,人的物化现象就在所难免,因为在物化的镜像里映现出来的人自身只能是物;只有承认自然界是人本身,一切对象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人才能够走向解放并寻找到真实的自我,因为在人的镜像中映现出来的自我只能是人本身。

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是:人与自然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能够做到事实性而非理性的相互承认。实际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承认并不是完全表现在言说上,更主要表现在行动所产生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上,即在所作所为方面表现出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允许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去选择、去行动。当马克思说“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时,就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并言说着人与自然之间能够相互承认的道理。人与自然是对立统一的存在,这不仅意味着人与自然是正相反对的存在,每一方只有在与对方的联系中才能够获得自己的本质规定性;还意味着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每一方只有映现另一方,才能够真正地映现自己。无论是人与自然必须相互联系,还是彼此不可分割,都必须经过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这一中介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性在于人与自然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性。人与自然之间能够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体现了一个基本道理:人对自然做了什么,自然也就会对人做什么,人对自然的所作所为都会经过自然的折射而最终转向自身,呈现为自然对人的所作所为。人尊重自然,对自然友好,“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自然也必然尊重人,对人友善,以绿草茵茵、鸟语花香、生机盎然、郁郁葱葱的方式回报人类。人对自然恶,破坏自然,自然也必然对人恶,以臭气熏天、土地沙化、河流污染、草枯枝黄等方式,让人不得安宁。人将自然置于死地,自然也必然将人送上不归路。人与自然的这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就是人与自然之间呈现出来的相互承认。人承认自然存在,让自然美丽美好存在,自然亦会承认人的存在,让人舒适健康存在;人不承认自然的存在,不顾及自然的死活,自然也会否认人的存在,不顾及人的死活。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是二者之间一种不借助言语、不依赖意识的相互承认方式,而且这种承认不是对个体的承认,而是对人类自我的承认。人承认自然为赤裸之物,自然亦承认人为物,物化的自然所见证的是物化的自我;人承认自然是对象性的人本身,自然亦承认人是人本身,在人的自我镜像中直观到的必然是人的形象。人与自然的相互承认有自己的独特方式,不是表现在语言和意识上,而是表现在人对自然的实际行动上和自然对该行动的实际反应上,表现在人与自然的相互映现上。在人与自然的这种相互承认中,人是主导、主动的一方,是人先行对自然做了什么,才引起自然相应地对人做什么,自然对人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对人的所作所为的直接反应。承认并尊重自然为人,也就意味着承认并尊重自我为人,在自然为人的镜像中所见证的是自我为人。

三、在承认自然中承认自我

所谓对自然的承认,就是承认自然作为对象性的人本身而存在,承认自然作为自我镜像具有直观人类自我之形象的意义。承认自然是人自身,是将自然纳入人本身中,也是将人纳入自然中;或者说,人既存在于自身中,又存在于自然中;自然既存在于自身中,又存在于人之中。正是对自然的承认,才真正实现了人与自然的统一,使人自身摆脱被物化的境遇。近现代的启蒙精神将人与自然分裂为二元对立的存在,虽然当代环境保护运动倡导人与自然的统一,但对于怎样消弭人与自然之间的裂缝,并没有提出特别好的主张。只要将自然视为纯粹的物,阻止人与自然统一的障碍就几乎无法消除,因为人毕竟不是物。探究对自然的承认问题,就是不再把自然视为纯粹的物,而是将之视为对象性的人本身,保证人在自身中存在的同时又存在于自然之中,自然在自身中存在的同时又存在于人之中。人与自然之间不再有“物”的缝隙,才能够达成真正的统一。我们常说人与自然的统一,但很少思考这句话的本真要义。如果将自然视为物,人无法与自然统一,如果非要统一,只能是人沦落为物。所以说,人与自然的统一的本真含义,昭示的是自然被承认为人,只有在“人”的意义上人才能与自然完成统一。

承认自然是人本身,这不仅是一种道德态度,更是一种道德行动,将自然当作“人”创造或生产出来。改造自然是人类不变的命运,人在能够认识自我之前,已经先行被抛到改变自然的劳动活动中。人在劳动活动中改变自然物的存在形态,生产出自然中新的物品,故而劳动是人对自然的一种创造。人是创造自然的存在,创造出第二自然是人的宿命。人在创造自然的过程中也在创造自我,所以马克思认定,劳动创造了人,人怎样生产自然,就会怎样生产人自身。人在创造自然的过程中,既可以将自然创造得破烂不堪,亦可以将自然创造得美丽美好,但无论怎样创造自然,都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破烂不堪的自然所见证的是破烂不堪的自我形象;美丽美好的自然所见证的是美丽美好的自我形象。就此而言,承认自然为人,并将自然作为人创造出来,意味着按照美的方式构造自然界,创造美丽美好的自然存在。真正的人类自我栖居在美丽美好的自然中,美丽美好的自然才是人类自我的真实镜像。近现代的启蒙精神自认为发现了人,将中世纪“小写的人”转变为现代性“大写的人”,但在破烂不堪的现实自然中所确证的结果却是:人是非人。所以承认自然是人本身,亦是将自然按照美的规律生产出来,如此人类自我才能够得到承认,对自我的承认寓于对自然的承认中。

为什么美丽美好的自然才是人类自我的真正家园?为什么承认自然是人本身,才能够承认自我是人呢?因为自然美是道德善和人性美的象征,是道德本体和人性本体的感性显现。依据康德的美学理论,美是不带任何功利地鉴赏一个对象之后而产生的愉悦,它是人对自然的一种反思性判断。由于审美抑制了对自然的功利主义的欲望冲动,在对自然物的鉴赏中通达了人性,因而“美是德性—善的象征”。就像康德所言:“我们把大厦或树木称之为庄严的和雄伟的,或把原野称之为欢笑的和快活的;甚至颜色也被称之为贞洁的、谦虚的、温柔的,因为它们激起的那些感觉包含有某种类似于对由道德判断所引起的心情的意识的东西。”“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这些无情的事实都由于美而有了人性,都由于有了人性而被感知为美。在康德的视域里,道德处于超验的本体领域,不被人们所感知,但它要显现于感性世界,被人们所确切地感受到,就不得不借助于感性自然物,自然美则是本体界通向现象界的桥梁。美是道德的象征,而道德的亦是人性的,因而美也是人性的象征。所以承认自然为人,亦是创造美丽美好的自然,承认自我为人。因为人类自我就显现于美丽美好的自然中,成就于美丽美好的自然中。

美不仅是道德的象征,同样也是自由的象征,人的本质是自由。康德在论证美是自由的象征时,提出了自然的合目的性问题,即自然本身是无目的的,但我们可以用合目的的方式看待自然。正是由于我们在自然的这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中体验到了愉悦,我们的道德自律的自由感才在自然当中得以显现。黑格尔进一步指证,自然本身拥有让万物和谐的内在目的,因而人自由,亦让自然有自由。“真正的目的论考察在于把自然看做在其特有的生命活动内是自由的,这种考察是最高的。”黑格尔的分析逻辑是,精神是自由的,而自然是精神的外化和显现,因此,自然本身应当存在着自由。不承认自然万物有自由,也就否定了精神的自由,或者说,精神之自由就无法在自然中得到显现。当代生态伦理学家保罗·沃伦·泰勒在自由意志、自主性和社会自由之外提出了第四种自由概念,即人与自然万物共有的一种自由,这种自由是实现自己存在的目的,即实现自身善的自由。对于任何一个拥有自身善并努力实现这种善的生物来说,如果某个存在物是自由的,则意味着这个存在物能够继续生存下去,且能够促进自身的善。“对于我们人类以及非人类的生物来说,拥有自由就意味着有更好的机会过着我们能够过上的那种最好的生活。”由此可见,承认自然作为人而存在,不仅需要创造美丽的自然,还要承认自然万物有自己的自由,允许自然万物竞自由,让自然万物按照自己的存在目的去存在,实现自身的善。天要蓝,水要清,花要开放,鸟要歌唱,大地要绿茵,树木要郁郁葱葱,这些都是它们各自追求的存在目的,亦是它们各自追求的自由。人类自我正是在花开放、鸟歌唱、天蓝地绿水清的万物竞自由中获得承认的。

承认自然作为人而存在,人就能够在美丽而自由的自然面前见证自己的自我形象;不承认自然作为人而存在,视自然为纯粹的物,人类自我也就丧失了真实面容。根据这一思维逻辑,霍耐特提出,之所以会发生人的“物化”现象,关键在于对承认自然的遗忘。霍耐特接受了卢卡奇的物化观念,认为物化是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烙印上了物之性格,物化现象能够普遍化和常态化,乃是资本主义商品交易主宰了主体之间的行动,习惯成自然地以看待无生命物的模式看待自己以及周遭的一切。霍耐特指认,物化现象不仅发生在人与人的关系中,也能够发生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能够物化他人,同样也能够物化自然。“物化自然指的是,我们在认识对象物的过程中不再注意到该物所另外具有的、源自具体他人观点之种种意义面向。与物化他人一样,物化自然也是一种认识上‘特殊的盲目’——我们仅以客观指认之方式看待动物、植物或无生命之物事,未能忆起,它们对周遭之人以及对我们自己而言,有着多元的存在性意义。”霍耐特所谓的“未能忆起”自然对我们的多元存在性意义,也就是遗忘了对自然的承认,仅仅视自然为物、为商品。“此种对先在承认的遗忘——我将之视为所有物化发展的关键点……在遗忘承认之人眼中,社会环境显得像是一个仅有各种可观察之对象所构成的整体,它们既无心理起伏亦无有感受。”在霍耐特看来,承认具有优先的价值,即承认优先于认识。“承认的态度作为一种实践的、非认知的态度,乃是人类能够认识其他人以及外在世界的必要先决条件。”确认承认自然优先,即在认识自然之前先牵挂自然的存在,承认自然对人的非功利性价值和意义面向,非人类自然存在物对人的存在同样具有伦理意蕴,如此才能确保对自然认识的正确性。

在近现代启蒙精神影响下,人们已经习惯性地认定,自然是一种纯粹的物,是一种服务于人的工具。所以当霍耐特提出对自然的承认时,一些学者感到十分惊讶。可是,如果我们不承认自然为人,仅视之为物,则不可避免地陷入物化境地,人类自我仍然处于迷失和异化的状态。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必然呼唤对自然的新态度和新行动,呼唤超越工业文明的新的人类自我形象,彻底改变在自然中只见物而不见人的偏见。承认自然为人,无疑是对这种呼唤的回应,是对建构新的人类自我形象的一种理论尝试。承认自然是人本身,并不是说自然就不再是物了,而是说要避免将自然视为纯粹的物。人是一种双重存在,人作为生命存在与动物无异,不得不将自然视为物,以满足和维持自己的生命存在。然而,人毕竟不同于动物,也志愿不与动物为伍。在人对动物界的这种超越中,关键环节是对自然的承认,承认自然为人。承认自然为人亦是承认自我为人,承认自然为人,才能够承认自我为人。承认自然为人意味着创造美丽自然,而美丽自然恰恰是人类自我的真实面容,象征着自然对人类自我的承认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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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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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