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制定司法解释,支持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深化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对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不服提起的诉讼同比下降17.2%,经复议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行政案件上诉率、申请再审率同比分别下降3.6个、2.6个百分点。
服务强军兴军。审结涉军案件8133件,严惩破坏军事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公正高效化解涉军事训练用地、部队工程建设等纠纷,发挥专门审判、军地联动优势,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完善军地法院民事案件管辖,促进军地和谐、军民团结。加强井冈山革命遗址、红军长征遗址遗迹、抗战纪念设施等司法保护,赓续弘扬人民军队荣光。
三、恪守公平正义,以高质量司法守护高品质生活
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民法典施行五年来,审结物权纠纷、人格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分别为175.2万件、96万件、556.6万件,年均分别增长0.7%、5.1%、7.1%。营造友好婚育环境。持续推动治理高额彩礼。严惩以婚嫁为名实施诈骗。严惩家庭暴力犯罪。助力生育支持政策落地。营造安心养老环境。严惩坑老诈骗犯罪。依法审理涉老年人赡养、养老服务、遗产管理等案件,引导尊老助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依法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持续规制“知假买假”。整治“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突出问题。打击消费补贴诈骗犯罪。营造和谐医疗环境。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1433件2807人,同比增长24%,追赃挽损5亿余元。妥善化解医患纠纷,判决未尽告知说明义务致患者损害构成侵权;善尽诊疗义务、符合诊疗规范的行为依法免责。营造崇法尚德社会环境。判决物业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消防安全、督促无果后清理楼道杂物不构成侵权;拉架一般过失致人受伤不担责;乘车强行落座、挤压并辱骂他人构成人格权侵害,保护善举、惩戒恶行。
服务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7.4万件。审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7.5万件,帮助追回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241.2亿元。制定司法解释,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定、转包分包用工责任等法律适用问题,用心服务稳就业、利企业。依法规制不合理考核辞退员工行为;依法支持用人单位解除虚构病情、消极怠工员工劳动合同,支持用人单位无需向故意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两倍工资,规制频繁“闪辞”以经济补偿牟利的劳动“碰瓷”。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4万人,同比下降1.8%,判令1199人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对残害未成年人、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杀害女同学的某14岁学生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对5822名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罚。综合施治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促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综合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更利“六大保护”相融互促。依法撤销997名不适格父母监护人资格,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依法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435份,同比分别增长66.7%、90.8%。依法审理涉校园侵权案件,学校尽职免责,家校同心共育,更利孩子健康成长。
努力解决“执行难”。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完善立案、审判与执行协调联动机制,保全执行583.7万件,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同比增长2.7个百分点,执行到位2.2万亿元。以提级或指令等方式交叉执行案件26.8万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判处4461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区分情形促执行。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不纳入失信名单,用好“活封活扣”等措施,失信名单人数继2024年首次下降后再降5.2%。保护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3.1万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认可并执行在大湾区内地九市设立的港资澳资企业选择港澳为仲裁地的裁决。邀请129名台胞调解员入驻涉台调解平台,妥善化解涉台胞台企权益保护纠纷。加强侨益司法保护。某侨胞因百年老房纠纷提起诉讼,法院会同侨联等成功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恪守公平正义,以高质量司法助力高水平开放
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十四五”时期,共审结涉外案件15.9万件,较“十三五”增长66%,其中知识产权、海事案件分别为4.9万件、1.2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15.9%、84.6%。坚定维护我国司法主权。贯彻反外国制裁法,有力反制非法制裁和“长臂管辖”。全面行使司法管辖权,某运营专利外国企业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影响我国市场竞争秩序,某境外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损害我国投资者利益,我国法院分别适用反垄断法、证券法等法律的域外效力条款进行管辖。加强海外利益司法保护。引导“走出去”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我国某企业在国外承建项目已验收通过,外国业主滥用索兑权请求支付保函款项,北京法院依申请裁定中止支付,依法阻止向我国企业转嫁商业风险。
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遵守国民待遇等世贸组织原则,营造公平、透明、非歧视、可预期营商环境。某中外合资公司经营期限即将届满,中方股东滥用表决权拒绝分配利润,吉林法院依法保障外方股东权益,该股东扩大在我国投资,又注册了新的公司。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知识产权,判决某外国企业在国外形成的商业秘密依法应予保护;认可补交实验数据,判定某外国企业药品专利申请应予授权。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北京、上海法院的公正性、认可度全球最优。
持续打造纠纷解决优选地。完善涉外审判机制。制定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意见,创新涉外送达和跨境诉讼服务,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提高涉外审判效能。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公正高效调解涉外案件,两艘油轮碰撞后分别在我国和另一国提起平行诉讼,我国法院更早促成双方和解并全部履行到位,展示了中国司法的公正、专业、高效。支持和监督仲裁发展,办理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1万件,同比增长12.8%;办结申请承认(认可)与执行境外仲裁裁决案件108件。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司法服务保障举措。坚持善意文明司法。依法依约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6061件,同比增长7.4%,协助送达民商事文书平均时间缩短12天。基于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依法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972件,同比增长2倍,我国民商事裁判也得到越来越多国家承认和执行。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我国司法实践促推国际贸易制度创新,《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获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促进涉中欧班列、“一带一路”跨境多式联运和贸易融资便利化。联合国贸法会、环境署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收录我国法院典型案例210件。促进法治文明交流互鉴,立足司法推动四大全球倡议实践。
五、恪守公平正义,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加强人民法院政治建设。系统总结习近平法治思想司法实践,编写全国法官培训统编教材,帮助全国法院干警强理论之基、解实践之惑。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强党性、塑作风、严纪律。深入开展向丁宇翔、边晓斌、王佳佳等英模学习活动,激励广大法院干警忠诚履职、挺膺担当。13名司法人员恪尽职守,为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献出宝贵生命。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案件,并阅核案件1416.3万件。强化典型案件裁判示范引领,上级法院提级审理案件3200件,同比增长8.5%。最高人民法院制发司法解释15件、指导性案例20件、典型案例101批641件。人民法院案例库已入库案例5300余件,有力促进了裁判标准统一。审判质效持续趋优,“案-件比”下降0.07,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分别下降2.4个、0.6个百分点,减少衍生案220余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