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深化国际执法安全合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国际关系研究交流中心研究员 刘东华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构建海外安全保障体系”“深化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的具体要求,这为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国参与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的进程历经了从“主动应对”到“积极引领”的转型。近年来,公安部进一步深化与世界各国的执法安全合作关系,搭建双多边合作机制和联络热线,广泛开展国际执法安全合作行动,有序推动跨国案件办理,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的基础框架初步形成。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面向海外利益保护的需求,有效打击境外新型犯罪,首倡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等一系列合作平台,多层次国际合作格局日渐完善,中国经验在世界范围内深入人心。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双多边机制,推动构建均衡、有效、可持续的安全架构,共同应对地区争端和全球性安全问题,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转化为行动、愿景转化为现实,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需要回答的理论和实践命题。因此,深入研究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的挑战、机遇与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深化国际执法安全合作面临的挑战

>>2025年8月20日,中俄海上联合编队在西太平洋某海域举行分航仪式,中方官兵整齐站泊挥手告别。 新华社发 刘龙钦/摄
国际格局演变引发合作的不确定性。冷战结束后,国际格局经历了深刻调整,大国关系不断重塑。美俄、美中和美欧的双边关系以及中美俄、美俄欧的三边关系不断发生深刻变化,大国之间的竞争呈现加剧态势。这种变化使得在国际执法安全合作中,大国之间难以形成统一的行动方案和协调机制。美国长期奉行的单边主义外交政策,频繁绕过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单方面采取军事行动或实施制裁措施,破坏了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的多边框架和规则体系。在上世纪末爆发的多次局部战争中,美国多次以“维护人权”为幌子,无视国际法准则,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发动战争,不仅给多国带来巨大灾难,其以“世界警察”自居的行径也严重损害了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同时,地缘政治博弈加剧导致全球治理规则失范。美西方与俄罗斯在乌克兰危机、巴以冲突等问题上的激烈对抗,使得以联合国为核心的集体安全体制难以有效运作。联合国在解决这些冲突时面临诸多阻碍,无法充分发挥其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职能。美西方国家在国际法治领域采取“双重标准”,对国际法合则用、不合则弃,随意干涉他国内政,严重冲击了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等国际法基本原则,给国际执法安全合作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
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提升合作难度。当前,全球安全形势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复杂变化:冲突延宕、危机外溢、脱钩断链、对抗加剧的交叉叠加状态成为国际局势的常态,给各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冲击。在此背景下,非传统安全威胁近年来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且与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使得国际执法安全合作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恐怖主义活动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其组织形式更加分散,活动方式更加隐蔽,与跨国犯罪组织相互勾结,形成了集恐怖袭击、毒品走私、武器贩卖、洗钱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于一体的网络。网络安全威胁也日益严重,黑客攻击、网络诈骗、网络间谍活动等频繁发生,给各国的经济安全、信息安全和国家安全带来了巨大挑战。重大传染性疾病如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蔓延,不仅威胁到人类的生命健康,还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凸显了公共卫生领域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些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使得国际执法安全合作需要应对的问题更加复杂多样,协调难度更大。
南北鸿沟导致合作困境。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执法数据孤岛化、分析工具落后等问题。例如,跨国网络犯罪案件中,电子证据的收集、存储和跨境传输依赖高性能服务器和加密技术,欧洲国家通过其《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依托欧洲刑警组织SIENA平台等技术网络,形成全球情报响应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因技术标准不统一,跨境数据规则效力较为有限,实时证据共享力度不足。发展中国家同时面临着数字取证与人才储备的短板,在区块链追踪、暗网监控等技术领域往往依赖外部支持。在我国与东南亚国家联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过程中,部分国家因缺乏专业人才,独立研发能力不足,导致当地执法部门无法对捣毁的犯罪窝点进行及时有效取证。此外,管辖权争议与证据互认困境在执法安全合作中屡见不鲜。在跨国网络犯罪案件中,美国采用“长臂管辖”原则要求直接调取境外服务器数据,而发展中国家多坚持属地管辖优先,或通过司法协助渠道解决。这种冲突导致电子证据法律效力难以互认,延缓案件侦破。
深化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的机遇

>>2025年12月2日,中国海军989编队舰船靠泊在马来西亚巴生港。 新华社发 吕志浩/摄
各国安全意识提升为合作注入动能。随着全球安全形势的日益严峻,各国对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安全意识逐渐增强。各国政府纷纷加大对安全领域的投入,加强本国的安全体系建设。同时,各国也认识到,在全球化背景下,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单独应对复杂多变的安全威胁,必须加强国际合作。这种安全意识的提升为国际执法安全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各国公众对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对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的支持度和参与度逐渐增强。公众的支持和参与可以为国际执法安全合作提供更多的信息和线索,提高执法效率。一些国家的民众积极参与举报跨国犯罪活动,为执法机关提供了重要的情报支持。此外,各国在安全领域的学术研究和交流也日益活跃,为国际执法安全合作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智力保障。学术界对安全领域的新问题、新趋势进行深入研究,为制定合理的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策略提供了参考依据。
新兴技术革新为合作提供支撑。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为国际执法安全合作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大数据技术可以对海量的安全数据进行收集、存储、分析和挖掘,帮助执法机关快速发现安全威胁的线索和规律。通过对跨国犯罪活动相关数据的分析,执法机关可以准确掌握犯罪组织的活动轨迹、人员构成和作案手法,为打击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人工智能技术在图像识别、语音识别、智能监控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可以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在边境管控中,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实现对出入境人员和车辆的快速识别和筛查,有效防范恐怖分子和犯罪分子的跨境流动。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点,可以为国际执法安全合作中的信息共享和证据保全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通过区块链技术,执法机关可以实现跨境证据的安全存储和共享,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的可信度和效率。
多边对话机制为合作搭建平台。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组织在国际执法安全合作中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联合国作为最具权威性的国际组织,通过制定《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公约,为各国打击跨国犯罪提供了合作依据和平台。上海合作组织通过情报共享、联合执法、反恐演练等机制,在打击“三股势力”和跨国犯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成为区域安全合作的典范。国际刑警组织依托红色通报系统和全球警务网络,在跨国追逃、犯罪信息互通等领域提供了专业化支持。
中国积极践行全球安全倡议,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导或参与创建了多个新型多边合作平台。澜湄执法合作中心聚焦湄公河流域安全治理,通过联合巡逻、案件协查等方式,有效打击毒品走私、人口贩运等跨境犯罪,成为次区域执法安全合作的标杆。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以“合作促安全、安全保发展”为理念,汇聚百余国执法机构,围绕反恐、网络安全、应急救援等议题深化经验共享与能力建设,为全球安全治理注入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