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深处是人心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探秘 龙大轩 等 著 本书秉承“法律深处是人心”的理念,通过讲述中国古代的案例故事来介绍古代的法律制度、法律思想和法律文化,并进行必要的文化反思与诠释解读,探究传统法律文化的时代意义。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以案例讲制度、以制度讲文化、以文化讲人性。 全书展现了一幅生动而富有深度的中华法治文明画卷,不仅是一部引人深思的学术著作,更是一部能够启迪人心的文化普及读物。 作者简介 龙大轩,1965年生,重庆市人,西南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中华法文化传播教育教师团队)负责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央电视总台《法律讲堂》主讲专家,录播《中华法文化》、《儒家法文化探秘》、《礼法中国》等电视节目200余集,语言风趣幽默、社会影响广泛。 自 序 法律深处是人心 文丨龙大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而传统法文化犹如一坛坛尘封千年的老酒,如果没有人为之鼓与呼,恐怕有些人就会忘记它的存在;即便能意识到老祖宗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也难以懂得其个中真味。 历史本是沉默的,需要一代代的后人来为它诉说。你讲得有趣,则听者众;讲得无味,则闻者稀。当下研究法律文化最通常的方法,就是写论文。这种“学术”的方法,对于保存传统法律文化固然重要,但其程式化的表达,几乎让同行以外的大众不堪卒读,油然生出“不识庐山真面目”的感慨,欲其广泛传播,何其难哉! 为了让更多的人愿意去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探寻其奥秘、感悟其魅力、汲取其智慧,我们拟采用一种新方法进行诉说,大胆跳出学术界固有的写作范式,不是就法律而讲法律,不是就文化而谈文化,而是选取大量典型的历史案例,采用“三讲法”进行表达:以案例讲制度、以制度讲文化、以文化讲人性。无论是在历史长河中,还是现实生活里,法律制度总是冷峻无情的,文化思想则是抽象难懂的,这世上愿意主动去学习这些内容的角色,自然是令人佩服万状的,但绝不会是多数人;如果一开篇就讲硬邦邦的法律,或高大上的思想,估计大多数读者就会掩卷而逃。但先讲案例就不一样了,能产生吸引眼球的功效。因为任何案例都是有故事的,而天下似乎没有不爱听故事的人。从案例入手讲法律文化,无疑是通俗读物写作的不二法门。 比如,“法不阿贵”的思想理念,作为中国传统法律中最优秀的文化元素之一,如果用学术的方法进行表达,就要按照“概念定义—内涵外延—实践状况—积极作用—消极影响—当代启示”的范式,亦步亦趋地写下来;再使用“质言之”“换言之”“进言之”“总而言之”“在我看来”之类的转承词语;再祭出几句“型构”“可欲”“允当”“判准”之类的学术话语,无人读懂方显得高深莫测。然则,徘徊在这种千回万转的语言迷宫里,读者能不迷糊者,几希?进而对传统文化变得兴趣索然,变得“望而生寐”。“寐”者,睡梦也。这样的书籍文章,足以作为催眠的法宝,而难以成为传播文化的工具。 呜呼!文化传承靠的是传播。有文化而无传播,或有传播而缺乏有效果的传播,那与空气振动何异?人们难以关注它、接近它,进而习用它,谈何传承?所以,我们必须反思文化传承、传播的方法。同样是讲“法不阿贵”的思想,如果换成“三讲法”来叙事行文,或许效果就会更好。不信用《张释之弹劾太子》一案来做示范瞧瞧。 首先,“以案例讲制度”:张释之是汉文帝时期的公车令,相当于看守宫殿大门的卫士。史书记载:“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太子刘启(后来的汉景帝)和他弟弟梁王刘武一起进宫开会,经过司马门时没有下车,直接一骑绝尘冲卡而过。结果张释之硬是追上去将两位小爷给拦住了,不让进,还到太子的皇帝爸爸汉文帝那里告了一状。张释之为什么敢这样不给面子呢?那是因为国家有规定,由此就引出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即西汉的《宫卫令》:“诸出入殿门公车司马门,乘轺传者皆下,不如令,罚金四两。”凡是坐马车出入宫殿司马门的人,必须下车步行,否则罚金四两。 其次,“以制度讲文化”:虽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但宫殿是人老刘家的,太子爷在自家门口飚个车,你何必去管呢?张释之之所以坚定不移地去阻拦,是因为自先秦以来就有“法不阿贵”的思想,就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理念,由此又引出了优秀的法律文化。 最后,“以文化讲人性”:虽然王子与庶民在政治、经济、社会地位上有着天壤之别,但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大家在物理意义上都是人,是人就会有同样的心理预期和价值判断,在法律面前,彼此都是同一地位。即便是贵族,一旦违法犯罪,只说声“对不起”是没有用的,而应受到相应惩罚。法律必须具备这样的特性,才能得到人们普遍的认同与遵守。这就是人们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心理诉求,也是当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人性基础。 像以上这样的案例,本书共选取43个,分“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5个篇目编排,用“三讲法”进行解读述说,力求做到趣味性、知识性、思想性三结合,由案例故事而法律制度,由法律制度而思想文化,由思想文化追问到最深层的情理人性。任何法律故事,只有讲到人的心灵中去,从深处挖、从根儿上刨,才能扣动读者的心弦,产生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共鸣。 古人曰:“律设大法,礼顺人情。”西人云:“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古往今来,法律莫不是为维护人的常情常理而设,亦莫不是为惩治逆情悖理的行为而用。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之所以优秀,其内在奥秘就在于:它在绝大多数时候能够体现和维护历代中国人最基本的情理人心。《诗经》有言:“如切如磋,如琢如磨。”通过对传统法律文化的反复思考与探索,本书作者想用一句话来表达共同的体会,那就是“法律深处是人心”。 是为序。 本书目录 先 秦 篇 国君打鱼无自由:里革断网谏君案 一、鲁宣公打鱼被阻拦 二、古代有哪些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定? 三、里革为什么敢犯颜谏君? 四、里革斩网谏君的结果 明德慎罚的价值:秦穆公亡马案 一、穆公丢马,“野人”吃肉 二、君子不以畜产害人 三、明德慎罚的意义 耐人寻味的嫡长子继承:郑伯克段于鄢案 一、兄弟之战 二、继承的原则 三、不争的哲学 亲亲相隐的意义:直躬证父案 一、“直躬者”的大义灭亲 二、“亲亲相隐”的理由 三、高尚还是腐败? 打仗不放水的规则:韩、魏临阵倒戈案 一、葵丘之盟的约定 二、韩国与魏国的叛变 三、智襄子被灭的启示 被误解的法家之“术”:韩昭侯奖罚官员案 一、因任而授官 二、循名而责实 三、人主之所执也 君子不麛不卵:大夫纵麂案 一、大夫放了小麂子 二、“不麛不卵”的政法意义 三、当代的反思 一诺千金是法魂:商鞅徙木立信案 一、诚信的文化典故 二、“徙木立信”的缘由 三、治国理政要以诚信为根本的文化奥秘 错位的契约精神:荆轲刺秦案 一、直击荆轲刺秦现场 二、荆轲刺秦失败是因为武功不高吗? 三、荆轲刺秦失败是因为准备不足吗? 四、荆轲刺秦失败是“必得约契”的法律意识错位造成的 秦 汉 篇 有权也不能任性:西汉刘贺被废案 一、海昏侯的兴与废 二、皇帝的丧礼 三、反思 兄弟不该打官司:韩延寿巧断争田案 一、巧断争田案的来龙去脉 二、韩延寿的治理之道 三、案例背后的文化意义 连环杀人当何罪?大侠郭解“狂彪”案 一、郭解的“狂”“彪”人生:放下屠刀、立地成侠 二、连环杀人案引发的法律适用冲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