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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新时代中国法学发展的回顾与展望

来源:光明理论、中国法律评论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6-04-27 14:19:43 | 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张文显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


目次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立足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推动法学理论创新

四、坚持“魂脉”“根脉”有机统一,加强中华法治文明研究

五、倾力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六、加快推进法学人才队伍建设



法学是良法善治、经国序民之学,是对哲学社会科学具有支撑作用的学科之一。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十周年之际,回顾十年来中国法学的发展历程、重大成就、深刻变革,有助于进一步坚定自信,持续推进中国法学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加快构建中国自主、中西交融、古今贯通的法学知识体系,为开辟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法治与政治息息相关,恰如一枚硬币之两面。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这种内在关联,必然使得作为法治实践理论表达的法学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也必然要求法学工作者不断强化政治意识,牢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就是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自信。十年来,法学界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谆谆教诲,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以及对外法治斗争等领域,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深入分析阐释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与西式民主法治、“宪政”、“三权分立”、“两院制”等的根本区别,以科学理论和生动实践正本清源,破除西方法治话语体系的误导与束缚。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重大问题上,始终保持清晰头脑与政治定力,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


跟进研究中国共产党的法治理论和实践,并将其作为中国特色法学理论体系的基石,不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学界逐步形成的学术传统,也是党的领导下中国法学得以持续发展进步的重要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以良法善治引领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伟大实践中,深刻阐明了法治的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以及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观点,系统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要保障、重大关系,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全方位研究阐释,是新时代中国法学的首要政治任务与第一学术议题。法学界秉持高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持以“两个结合”为科学范式,以学理化阐释、体系化建构、学术化表达为方法路径,为党中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充分学理论证与支撑。特别是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确立这一重要思想以来,相关研究的广度与深度显著拓展。例如,法学界深入研究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总体国家安全观”等理论支点问题,以及“全面依法治国论”“法治体系论”“法治轨道论”“依规治党论”“涉外法治论”“法治中国论”“全球法治论”等一系列原创性理论,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理、法理与哲理,并将研究延伸至法治各具体领域,如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宪法理论、人权理论、民事法治理论、刑事法治理论、法治政府理论、法治经济理论、法治社会理论、生态环境法治理论、诉讼理论以及中华法治文明观等。由此形成了以体系化学理化研究为主体,辅以领域化、大众化、国际化、跨界化研究的多维格局,产出了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研究》等。这些成果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科学方法,也为不断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贡献了重要理论资源。


立足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推动法学理论创新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是中国法学理论创新和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源头活水。站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潮头,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立足实践、深入实践、感悟并把握实践,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的创新成果与丰富经验,从中提炼出原创性的概念、范畴、判断和理论,形成有规律性的新认识,概括出有时代感的新命题,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支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


十年来,法学界立足国情与具体实际,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以及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任务,科学凝练研究方向,提出和阐释了一系列具有时代性、统领性的核心议题与课题。例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方位深层次融入法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人权文明;在法治与公正道路上推动共同富裕,在共同富裕实践中推动法治变革与法治现代化;科学把握以算法为中心的智能社会法律秩序,构建多元共治的数字治理体系;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大理论与实践;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与全面依法治国统筹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监察法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与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研究,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完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建设美丽中国;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国内法治、涉外法治、国际法治协调发展;全球法治文明比较与互鉴研究等。


以这些议题和课题为引领,法学界凝聚研究团队,搭建研究平台,交流与推广研究成果,推动个体学术研究与有组织科研攻关相结合。统筹推进法治实践前沿与法学理论前沿研究,精准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体实际,高度重视以实践前沿确定研究方向和领域,并据此选择研究范式与方法,形成了引导学术走向、建构学术共同体的理论格局;同时,精准判断以实践前沿为基点的理论前沿,把握中国法治的时代之问与人民之问,开展具有解放思想、指导实践、引领未来意义的科学探索,把论文写在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中,产出了一大批具有引领性、标识性、显示度的理论成果与学术产品,深刻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发展道路与实践逻辑,以新的研究成果不断增强中国法学知识体系的主体性、自主性与时代性,提升中国法学在世界法学舞台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坚持“魂脉”“根脉”有机统一,加强中华法治文明研究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魂脉与旗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哲学社会科学的根脉与富矿。坚守好“魂脉”与“根脉”,是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基础和前提。


十年来,法学界坚持“两个结合”,推动“魂脉”与“根脉”有机统一。广大法学研究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引,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贯通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历史视野,融汇理论与实践、具体与抽象的思维逻辑,在数千年中华法治文明的深厚基础上,有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逻辑、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理论逻辑与中华法治文明发展的历史逻辑有机统一。


中华法治文明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的法治思想与深邃的政治智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十年来,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与传承,更加重视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因子。在解放思想和正本清源中,有力破除了近代以来因西方法治文化冲击而形成的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历史虚无主义错误思潮,以及妄自菲薄、数典忘祖等文化心理,以坚定的文化自信和历史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以新的时代内涵,使中国法学理论的历史文化基础更加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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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