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价值根基,是巩固文化主体性的内在支撑。价值理念是决定人们判断是非、取舍善恶的根本标准。中华文化历来重视价值建构,孔子言“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孟子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彰显了以仁义为核心的价值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和践行,正是中华优秀传统价值理念在新时代的创造性发展,既承续了中华文明的价值血脉,又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筑牢价值理念,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为人民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民的自觉行动,使文化主体性在价值层面获得坚实的基础。
涵养道德观念,是巩固文化主体性的实践依托。道德观念不是书斋中的理论,而是流淌在日常生活中的精神力量。中华文明素有以德润心的传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仁爱精神、“言必信,行必果”的诚信品格,早已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地融入中国人的日用常行。马克思强调,“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道德观念正是在社会关系的实践中养成的,并深刻影响着共同体的精神面貌。涵养道德观念,就是要在中华文明的精神土壤中培育时代新风,使文化主体性从观念层面落实为人们共同创造社会整体利益和福祉的崇高力量。
文化主体性,归根结底是一种文明自觉和文化担当。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场中巩固文化主体性,既是每一位中华儿女应有的精神气质,更是新时代文化建设者的历史使命。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仅要在物质上强,更要在精神上强。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需要坚定文化自信、坚守文化主体性。(作者:韩骁;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