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解读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更好理解和落实《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历史经典产业是指丝绸、茶叶、瓷器、中药、酿造、工艺美术、文房四宝等文化底蕴深厚的中华传统特色产业,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民族瑰宝,积淀着劳动人民群众伟大创造力以及千百年来中华民族对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历史经典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古至今从未断流,陶瓷是中华瑰宝,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名片”“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件大事”。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历史经典产业代表性行业规上企业约2.5万家,用工人数近350万人,年营业收入规模达8万亿元,已成为传承中华文化、激活特色经济、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就业增收的重要支撑。同时,产业发展也面临顶层设计系统性不足、品牌建设相对滞后、融合发展程度不深、人才队伍存在结构性短板等问题。为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聚焦解决历史经典产业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出台了《意见》。 二、《意见》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意见》深刻把握历史经典产业文化底蕴深厚、发展潜力巨大的特点,立足产业传承创新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始终强调“四个注重”。一是注重科学谋划与有序推进。加强顶层设计与科学规划,推动历史经典产业与文旅、康养、教育、乡村振兴等深度融合,持续开拓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二是注重文化赋能与多元发展。构建涵盖高端艺术品、中端工艺品和大众消费品的优良产品体系,以文化赋能品牌升级,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三是注重创新驱动与数智转型。加快推动传统工艺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持续推进技术范式、生产方式、经营模式全方位变革,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四是注重开放合作与交流互鉴。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推动人才、技术、标准等要素国际国内双向流动与协同合作,提升历史经典产业国际竞争力。 三、《意见》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意见》提出到2028年和2030年两个阶段发展目标。到2028年,培育50家百亿规模龙头企业,塑造100个中国消费名品,打造若干千亿级规模特色产业集群,形成梯次分布、优势互补的产业布局。到2030年,培育形成一批世界一流企业和知名品牌,推动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四、《意见》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 《意见》共提出5方面20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历史经典产业统筹规划。通过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优化产业规划布局、推进产业集群建设、加快企业分类培育,筑牢产业发展坚实根基。二是推动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与转型升级。聚焦加强产业保护传承、构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激发产业活力与创新能力。三是促进历史经典产业多元融合发展。通过推动历史经典产业与文旅、康养、教育、乡村振兴等跨界融合,培育壮大消费新场景新增长点。四是培育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发展良好生态。紧扣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推广、强化质量建设和标准引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人才接续培养,提升产业可持续发展动能。五是加快推进历史经典产业国际化。通过搭建多渠道出海平台与加强经典名品宣传推广,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五、《意见》落地有哪些保障措施? 《意见》从统筹协同、部门履职、地方落实三个维度系统部署相关工作举措,为推动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全方位支撑保障体系。一是强化顶层统筹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细化部门履职分工。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压实地方工作责任。各地方立足本地实际和产业特色,强化产业帮扶与精准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历史经典产业保护传承和高质量发展的创新路径。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