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是国之重器、国之利器,必须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要坚持科技自立自强,确保国家发展安全;要打击新型科技犯罪,加强创新司法保护;要加强数智检察建设,塑造新质法律监督能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天博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应对科技领域的安全风险挑战,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要聚焦人工智能、新能源、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加强对企业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更好服务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加强数智检察建设,在模型建用上“两端发力”,推动数智技术与刑事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坚持科技向善、依法治理、创新赋能,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社会治理效能,让科技创新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是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追求。”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向红表示,要深刻认识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对新时代检察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坚持依法一体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增强司法保护的前瞻性、系统性和精准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更高站位把准检察服务科技创新的方向定位,自觉将检察履职放到建设科技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要以数智检察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业务效率不断提升,推动检察业务动能转换,努力在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要坚持‘以科技赋能法律监督’为目标导向,着力推动科技创新与检察发展紧密结合,将科技成果应用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现实动力,确保北京检察高质量发展始终锚定科技前沿、顺应时代大势、契合中国式现代化要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乔学慧表示,要在健全“三城一区”融合发展机制、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中,精准配置与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检察要素,以专门性检察力量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要运用新质生产力理论指导检察发展实践,加快从“检察业务数据化”向“检察数据业务化”的层级跃升。要把检察人才建设摆在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位置,以高素质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赋能北京检察创新发展。
“首都发展的战略定位决定了检察履职的重心和着力点,要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靶向发力,差异化加强检察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首都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检察力量。”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鹏表示,要紧紧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的方法路径,推动检察“履职效能”与“制度赋能”相统一。要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加大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司法保护力度,推动个案办理向行业治理延伸。要运用法治方式保障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助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意义,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科技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岳向阳表示,要精准把握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内涵要求,把握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对接贯彻市委“十五五”规划建议关于加快提升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发展能级和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各项工作要求,以“四件大事要事”牵引带动全年检察工作,以首善标准为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要深入领会‘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部署要求,认真谋划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履职之策。”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滨表示,要以首善标准深化刑事检察内外部体系化综合履职,围绕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发展等重点产业的法治需求,切实发挥刑事检察在北京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中的保护作用。要靶向数字经济发展强化检察供给,深化“个案办理—类案监督—溯源治理”履职方式,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供稿:市院办公室、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
(总第436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