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抢注商标、不以使用为目的囤积商标、傍名牌牟利……这样的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是司法打击的重点。品牌遭遇抢注如何及时维权?如何防止商誉受损?如何守住品牌资产,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品牌长期经营发展?总台中国之声记者孙莹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专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检察官,我们一起《法眼看剧》。

恶意抢注他人知名品牌是什么行为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广电总局 “跟着微短剧来学法”片单法治微短剧《破浪・十年》中,程真创立的“美姿肴”品牌牛肉因独特风味和优良品质迅速走红,没想到竟然被人起诉侵权……
工作人员:程总,刚接到法院通知,有公司状告咱们使用的“美姿肴”商标侵权。有人不久前注册了一家叫做“美之肴”的营销公司,就是这家公司把我们告上了法庭,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从前汉兴牛肉制品厂的黄富贵……
剧中,随着企业的发展,“美姿肴”牛肉成为当地知名品牌,深受消费者青睐。然而,仿冒产品随之涌现,更严重的是,有人竟然恶意抢注了“美姿肴”商标,还以侵权为由将真正的“美姿肴”告上法庭。这样的行为如何认定?“知名品牌”被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办?
记者:剧中,苏景明了解到“美姿肴”并没有注册商标,就安排黄富贵直接使用“美姿肴”这个名字和近似标识销售自己的牛肉,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叶中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原使用人若先使用的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他人不得损害现有的在先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剧中,美姿肴公司在商标名称、LOGO,也就是图形标识确定后,虽然没有及时完成商标注册,但他们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在市场上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依据商标法规定,他们使用的商标合法权益依然受法律保护。黄富贵等人故意冒用“美姿肴”的包装销售自己的产品出售,轻则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受到行政处罚,重则可能被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追究刑责。

记者:剧中苏景明、黄富贵不仅扮“李鬼”,仿冒美姿肴品牌,还在明知美姿肴公司的商标已经长期使用的情况下,恶意抢注,之后又上演“李鬼”告“李逵”的恶意诉讼……如果企业遭遇这样的情形,该怎么办?
叶中华:实践中,如果企业遭遇了像剧中美姿肴公司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要求仿冒品牌的企业停止侵权;同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侵权企业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可以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宣告苏景明、黄富贵注册的所谓的“美姿肴”商标无效。提醒大家,包装不仅是产品的标识,更是企业信誉和品牌形象的载体,要增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及时注册商标。

民事诉讼最后救济渠道是申请检察监督
工作人员:程总,法院的意见是我们暂停使用“美姿肴”品牌,等开庭审理结果出来后再定下一步的安排……
工作人员:商标注册管理部门的人翻遍了所有的申报资料,并没有找到我们“美姿肴”的申报材料……
工作人员:这个月员工的工资款恐怕也发不出来了。
剧中,由于对法律程序不熟悉,程真的“美姿肴”公司一审败诉后,没有及时上诉,判决生效,被禁止使用自己苦心经营的“美姿肴”品牌,程真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院调查发现,“美姿肴”品牌在先使用已具有一定影响力,黄富贵抢注商标明显存在恶意,依法提出监督意见,法院再审后撤销原判,确认了程真的公司不构成侵权,有权继续使用“美姿肴”商标。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周萌:很多群众和企业在认识上有误区,认为民事诉讼一审、二审败诉后就没有维权渠道了,其实我们的法律制度中还设计了民事检察监督作为民事诉讼的最后一道司法救济关口。剧中程真的企业因被恶意抢注商标引发民事纠纷,他们就是在法院判决中未得到公正结果、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了民事检察监督。

民事检察监督守护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周萌:民事检察不替代法院审判,核心是监督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
实践中,针对剧中这类涉及商标、不当竞争的商事纠纷,我们会运用《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规定的调查核实手段,重点审查法院裁判是否存在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同时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情形。一旦发现符合监督条件,我们会通过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依法抗诉方式,督促法院启动再审,纠正错误裁判,重新作出公平公正裁判,这也是剧中检察机关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核心履职方式。

当事人认为判决实体、程序不公,执行违法,以及有人涉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都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民事监督。无须复杂流程,只需带上案件裁判文书、相关证据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就可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上、线下反映问题,检察机关会依法审查、精准监督,守护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商标承载着企业口碑与产品信誉,一旦遭遇恶意抢注,多年经营成果随时可能被他人窃取。要及时注册商标,同时对侵权行为给予反击。民事诉讼败诉,可以通过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再次开启司法救济。
来源 | 中国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