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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省委和高检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和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以落实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为抓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267人,起诉23194人,同比分别上升6.4%和12.9%。
1.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定,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犯罪活动;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围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等活动;对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6952人,起诉17803人。在审查批捕和起诉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适时介入侦查,加快办案节奏,确保案件质量和提高办案效率。
2.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当严则严、当宽则宽。推行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查和办理程序。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以及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或不起诉。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捕461人,对涉嫌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依法不起诉630人。
3.加大涉检信访案件清理和化解力度。高度重视群众诉求,集中开展“清理涉检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活动。抓好初信初访化解工作。坚持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和下访巡访等制度,共处理来信来访7528件,各级检察院检察长接待2198人次,及时就地解决初访问题。加强积案排查化解工作。实行领导包案、分级负责,逐案制定方案、明确期限、落实化解措施,全省156件涉检信访积案已经全部化解。开展“案件评查”活动。把案件评查与积案清理同步安排、同步推进,通过评查找准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管理、执法监督等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涉检信访问题。健全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所有检察业务环节推行
办案风险评估,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全省涉检赴省进京访案件同比下降6.3%。111个基层检察院中,90个院辖区内无涉检赴省访,占到81.1%;100个院辖区内无涉检进京访,占到90.1%,连续四年实现涉检赴省进京访预期控制目标。
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把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社会管理领域延伸。深入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工作力量下移,在乡镇、社区设立929个检察工作站或联络室,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提出预防违法犯罪、加强治安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正试行工作,协助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共同建立调解联动机制,对民事申诉等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依托社会“大调解”体系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等活动,参加维护师生权益、维护校园安全工作。积极参加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专项工作,促进虚拟社会管理,保护自主创新。进一步加强了与其他综治维稳部门、司法机关及铁路部门、军事检察机关的协作机制建设,合力创建平安陕西、构建和谐社会。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方面,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更加注重预防工作,更加注重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查办职务犯罪嫌疑人1431人,同比上升1.9%,其中大案381件,要案44人;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有罪判决率为100%;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亿余元,同比上升53.5%。
1.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查办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查办发生在经济建设的重点领域、部位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办518件601人。积极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审批、招标投标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179件237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查办产权交易、经销、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97件207人。认真参与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办发生在土地审批、资源开发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保护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集中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共查办上述职务犯罪案件27件36人。在专项工作中,省、市院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作用,对63件重点案件实行了挂牌督办,参与下级院查办复杂疑难案件93件,增强了办案的整体效能。
在办案中,始终坚持做到办案促进发展、执法维护稳定,把握办案时机,讲求政策策略,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慎重使用羁押强制措施,慎重扣押、冻结涉案款物,最大限度地避免给涉案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带来负面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项目和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2.紧紧围绕民生建设查办侵害群众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保障民生建设,依法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房屋拆迁、移民安置、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92件105人。着力保障支农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新农村建设,依法查办发生在征地补偿、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的涉农职务犯罪283件447人。着力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查办严重失职渎职犯罪、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0人。
3.不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预防比惩治更具治本功能。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反腐倡廉的总体部署,把预防职务犯罪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紧密结合执法办案,积极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努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共开展预防调查333件,同比上升83%;向发案单位发送检察建议587件,已被采纳549件,同比分别上升1.2倍和1.3倍。协助有关单位落实预防措施2234项,同比上升1.4倍。围绕经济建设重点领域组织专项预防,选择220个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涉及建设资金2009亿元,为工程招标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553次,同比上升3.2倍。加大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力度,积极联系将预防教育纳入党校学习、公务员培训的课程计划,列为部门单位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授课和预防教育1191次,同比上升1.2倍;通过网络互动、手机短信等形式送法服务,扩大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覆盖面。新华社、陕西日报等多家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对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了系列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