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蹿督,促进司法公正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刑事立案监督方面,制定下发了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和违法立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9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864件。开展了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侦查活动监督方面,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423人、追加起诉785人;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750人、不起诉89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527件次。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全面推行量刑建议工作,提高量刑建议水平,促进量刑公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2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613件,已纠正580件。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推进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信息监控联网建设,开展看守所安全管理大检查专项活动;深化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实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察活动。共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35人,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910人次。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1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44·件,法院已裁定再审298件。对法院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主动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在诉讼监督工作中注意发现案件线索,依法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共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77人。
四、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全省检察机关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大力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领导班子、执法能力和反腐倡廉建设,强化自身监督,夯实基层基础,努力造就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1.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在活动中,通过专题研讨、以案析理等形式,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检察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深入开展“走千家、访万户、送法律、送服务”活动,全省检察干警走访乡村、社区、基层单位2万余个,走访接待各界群众97万余人次,征求意见、了解诉求,明确了努力方向,改进了工作作风,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500余件。开展了检察机关文明用语、检察官宣誓仪式等活动,促进检察干警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心。同时,把主题实践活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想信念等教育活动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2.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对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分级举办领导素能培训班,培训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265人。积极配合党委调整、充实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上级院对下级院领导班子巡视、派员参加下级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下级院向上级院报告工作、述职述廉等制度。去年,省检察院派员参加了各市、分院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2个市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进行了巡视。同时,综合运用挂职锻炼、岗位实践等方式,加大对后备干部和青年干部的培养力度。
3.切实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着眼于提升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分级培训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纪检等业务骨干2119人。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积极培养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优秀公诉人等业务能手。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检校合作举办检察系统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班,培养研究生184名。加强司法考试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有227人通过司法考试,通过率超过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创新培训方式,利用检察专网举办“陕西检察讲堂”,促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
4.狠抓内部监督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大力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实行了对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行了运用检察专网对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对执法办案活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认真开展了“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着力排查、纠正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围绕办案安全防范、警车和警械使用管理等进行了专项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巡展,对检察干警特别是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认真核查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处检察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
5.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省、市检察院工作重心下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包联包抓示范院、帮促院建设和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等制度,加大了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指导、帮扶力度。为了进一步缓解基层检察官及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在近年来超额完成补充基层检察院千名人才任务的基础上,去年又为基层检察院补充通过司法考试、具有法律工作经验的检察官任职人选79名。积极争取中、省财政转移支付改善基层检察院办公办案条件。截止目前,省、市、县三级检察专线网全面开通,85%的基层检察院建成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配发举报自动受理系统、法庭示证系统、法律法规查询系统等各类装备4900余台套。通过抓基层、抓人才、抓保障,夯实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根本目标,全面推行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考评考核,大力开展争创“西部一流,全国先进”检察工作活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主要检察业务工作中有9个单项指标进入全国前10位,48个集体、9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改进检察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人大意识,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努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一是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贯彻各项决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重要会议精神、全省检察机关的重要部署和重要工作情况,都及时向人大进行报告。对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决议等,省检察院都迅速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并加强检查督促,及时将贯彻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二是认真办理人大及人大代表交办案件。对交办的案件坚持逐案研究、落实部门、限期办结。去年省人大及人大代表交办、转办的9件案件均已办结并及时反馈了办理结果。三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视察和监督。去年,省人大代表对省检察院的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办案工作区建设、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大练兵技能竞赛等七项工作进行了视察,出席了检察机关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观摩公诉出庭等业务活动,人大代表的视察和监督,进一步促进了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在接受人大视察工作的同时,坚持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并确定代表联络员。去年,全省各级检察院共走访各级人大代表万余人次,通报情况,征求意见。省检察院对走访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同时,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密切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联系。重视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有力地促进和加强了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