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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 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全力以赴参加抗震救灾
我省玉树州发生7.1级强烈地震后,省院坚决贯彻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迅速反应,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并派出由副检察长带队的工作组立即赶赴灾区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随后又由主要领导带队到灾区看望慰问干警、指导灾后重建工作。 目前,省院已为灾区检察机关投入80余万元的救灾物资,9辆总价值300余万元的办案、通勤车辆,300余万元的维稳装备及取暖经费。协调高检院安排80余名灾区干警到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四省市疗养,给予心理抚慰。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抗震救灾中同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全力保障救灾物资和资金安全。
灾区检察机关和全体干警牢记宗旨,听从指挥,发扬“五个特别”精神,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党委领受任务,到路途最远的乡镇查看灾情;主动担负受灾人口多、面积大的玉树县结古镇团结村的抗震救灾任务,及时发放各类救灾物资,抢救被埋人员和转运伤员240名。同时,克服种种困难,尽力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全力维护灾区稳定,配合公安和武警部队及时将108名人犯安全转移到治多县,将其中31名已决犯再次转移到西宁。干警经常往返500公里执法办案,确保刑事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防止了超期羁押问题的发生。对地震前取保候审的人员是否存在死亡或脱逃情况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犯罪情节轻微、家中受灾严重的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玉树州院与州纪委、中铁二局集团纪委联合开展了灾后重建“三优一安”企地共建活动,努力促进重建项目管理优良、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资金安全。两名检察官被省委授予“玉树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一名检察官被命名为全国、全省抗震救灾模范,玉树州检察院被命名为全省抗震救灾模范集体。省院对抗震救灾两个先进集体和16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隆重表彰,彰显了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坚持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根据省委、高检院的工作部署,全省检察机关把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作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重中之重,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一是研究出台了《青海省检察机关关于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若干意见》,从10个方面提出44项具体措施,着力在提高认识、完善机制、落实责任上下功夫。省委领导给予肯定,高检院全文予以转发。二是制定了贯彻曹建明检察长视察青海检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强卫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实施意见,及时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各级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把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把重点任务变成具体工作项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力促进了三项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青海检察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总结近年来藏区维稳工作的经验,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推动维稳工作从应急状态向常态建设转变。继续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涉枪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的态势。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93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496人;受理移送起诉511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673人。出席一、二审法庭2237件,各级法院对3992人作了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为99.9%。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与省公安厅会签了《关于办理逮捕案件适用“逮捕必要性双向说明”条件的实施意见》,决定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17人,同比上升8%;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小的224名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不诉率为4.6%。
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举报宣传周”活动,省院机关首次举办了以“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认同感。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认真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执法办案风险预警评估、督查专员制度、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清积案、化新访”和案件评查专项活动,共排查积案25件,已息诉罢访18件,息诉率达到72%;评查重点案件69件,对评查中发现的1件有执法过错和3件执法瑕疵案进行了坚决纠正。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主动参与“扫黄打非”、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四、坚持严格执法办案,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
全省检察机关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注重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2件181人,同比上升2.8%。其中,大案77件,要案14人。在立查案件中,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6件71人, 占立案总数的37.7%和39.2%;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3件60人,占立案总数的35.3%和33.2%。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在全省检察机关首次组织开展了“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月”活动,期间受理举报、控告以及相关部门移送案件120件。立查渎职侵权案件20件31人,同比上升34.8%,起诉率、有罪判决率显著提高。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执法办案质量年”活动,省院与省纪委召开了联合办案工作座谈会,完善了联合办案的协作机制。认真开展办案安全防范专项检查工作,印发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办案安全手册,对存在的隐患进行了整改,强化了安全措施。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家电下乡、农村危房改造、农机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省院编印《乡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资料》,在省委组织部举办的村“两委”班子培训示范班上,对400余名村“两委”干部进行了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针对全省金融系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对十一家金融单位的3000多名职工进行了警示教育;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开展了专项预防活动,继续在“共和一茶卡”高速公路项目、“两基”攻坚寄宿制学校建设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等投资在五千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中强化预防工作。邀请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等50余家单位召开全省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情况通报分析会,并向州地市党委、政府发出利用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的检察建议。制作的六集警示教育宣传片,经省委强卫书记审阅后,会同省纪委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观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片的通知》,向全省党政机关、有关企事业单位及预防联系部门赠送了1500套警示教育光盘。目前, 已有4.2万余人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401次,提出检察建议150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0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五、坚持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
以依法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为重点,纠正司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共受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64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58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34件38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9件。共受理不服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31件,立案审查126件,督促起诉4件,运用检察和解方式办结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提出提请抗诉38件,其中,向高检院提请抗诉2件。同时,对法院裁判正确的214件申诉案件主动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召开全省检察机关首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和基本要求,落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任务和措施。不断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清查监狱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和看守所安全管理大检查专项活动,发现监管安全隐患问题71个,提出纠正意见69次,发出检察建议48件,监督和纠正了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