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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政要闻

2010年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主要工作数字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10-16 22:24:26 | 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六、坚持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检察改革

  一是坚持不懈地推进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侦查指挥中心第二次会议,深入分析研究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中的问题,确定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措施。去年仅省院侦查指挥中心交办、领办、挂牌督办案件多达25件,突破了河南县财政局会计杜萍贪污86万元等一批大案要案。

  二是全面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制定下发了《青海省检察机关办理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审查逮捕工作流程规定》,从受案、审查、决定、执行等八个方面,对自侦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工作进行了细化规范,并在西宁市院先期进行了试点。 目前已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实施。

  三是积极推进巡视工作。为加强对州市分院工作的领导,强化对州市分院领导班子和成员的监督,省院研究制定了巡视工作方案,组成了由党组成员担任组长的3个巡视工作组,对七个州市分院(除玉树州院)领导班子及成员首次开展了巡视工作。省院党组专题听取了巡视工作汇报,形成了反馈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对州市分院的各项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是大力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及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原则,经过两年努力,投资上亿元,全面完成了检察机关二、三级网络数据中心、56个派驻监管场所分支网络、47个远程提讯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网络安全以及全省各级院互通的内部IP电话等基础设施建设,开通了青海省检察机关对外门户网站和各级院的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全省检察机关首次信息化工作会议,对重点推进信息化应用工作作出了部署,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七、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着力推进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组织检察官宣誓活动,学习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着力增强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省检察机关共举办各类培训班和业务竞赛活动86期次,培训人数1815人次,培训面达到干警总数的99%。组织了青甘宁三省区公诉业务论辩赛和全省反渎干警统一业务知识考试。在西北政法大学举办了两期82人参加的州市分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培训班。选派29名同志到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检察机关挂职锻炼,安排青南地区30名业务骨干到西宁、海东检察机关以案代训。加强高素质人才培养,首次在全省评选出了8名检察业务专家。坚持不懈地抓好司法考试工作,举办了84人参加的司考集中培训班,36人通过考试,通过率为42.9%,比上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三是把强化对自身监督制约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向全省各级院印发了内部监督制度汇编手册。依法严肃查处了发生在检察队伍内部的违法违纪案件,举办了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展览,深入开展岗位警示教育,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推动了纪律作风建设。四是加强执法考评工作。根据高检院对省级检察院业务进行考评的《实施意见》,省院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对州市分院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考评办法,制定了《青海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分类考评办法(试行)》。首次组织海西、黄南两个州级院检察长到省院述职述廉,加强对检察业务工作的全面管理。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院建设。坚持上级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制度,认真研究解决基层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开展了检察干警的双向交流,遴选基层检察官到省院机关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对加强和改进检察经费保障工作作了安排落实,及时全额给各级院下达了中央办案补助专款,基层院办案经费紧张的状况显著改善。与省有关部门配合协调,启动了检察干警全省统一招录工作,去年公开招录了120名检察人员,为基层检察队伍注入了活力,促进了基层检察院建设总体水平的提高。两个先进集体、两名先进个人受到高检院表彰。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比上年又有了新的提高。

  八、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全省检察机关把坚持党的领导, 自觉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机统一起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畅通接受监督渠道,丰富接受监督形式。去年全省“两会”后,省院对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综合整理,制定了分工落实方案,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下半年又采取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主动登门拜访等方式,多渠道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答复。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和人大报告制度,及时采取专题汇报、书面汇报等形式,加强了对重要工作、重要案件、重要情况的报告,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支持解决检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

  各位代表,2010年检察工作取得的这些成绩,是省委和高检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一些干警的执法理念、法律监督能力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仍不够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二是检察工作进展不平衡,执法办案的力度、质量、效率、效果还不够协调统一,尤其是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存在的“四难”问题仍没得到有效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亟需加强;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检察人员还不善于从深层次分析和把握矛盾,不善于做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应急管理、舆论引导等能力不强,不能适应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执法办案的新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进一步强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1年,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理清思路, 以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更实的措施,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着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服务的意见》,紧紧围绕《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建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落实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的措施,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专项监督,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继续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把检察工作摆到三项重点工作的整体格局中来谋划,坚持抓好《青海省检察机关关于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若干意见》的落实工作,不断完善业务规范,细化执法标准,创新完善机制,重点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不断增强执法办案的本领。

  (三)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维稳机制,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努力把检察职能向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推动社会管理创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延伸。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体系、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青海建设等工作。大力推进“阳光检务”,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更好地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组织开展检察人员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的“四进”活动,提高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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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