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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政要闻

孟建柱: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10-16 22:43:39 | 1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把科技革命与机制变革融合起来,将会迸发巨大的创造力。我们要把大数据应用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度融合起来,推进职能优化、机制变革,提升社会治理的层次和水平。

  (六)更加注重基础性制度建设,为社会治理长远发展奠定基石。小智治事,大智治制。一个国家各领域基础性制度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有关部门就建立公民身份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登记、网络实名等制度出台一系列规定,为加强社会治理基础性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加快基础性制度建设,推动从事后处置应对向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转型,为实现社会善治提供制度保障。

  实名制体现了行为自治、责任自负的法治原则,是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一招。我们要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健全相关领域实名登记制度的总体方案》,尽快出台把实名制的原则性规定落到实处的办法,明确各方义务、责任,并建立严格的核查、追责制度。

  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激励社会成员诚实守信,预防减少失信欺诈现象。我们要推动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信任根制度建设,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为建设诚信社会、提高社会治理整体水平提供支撑。加快推进人口信息系统与人像比对系统升级改造,建立违法犯罪记录与相关信用、职业准入等挂钩制度,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产权制度是保护企业、公民合法财产的基础性制度,能够有效稳定人们的预期,对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发挥好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健全依法保护产权的配套制度。完善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财产权的制度机制,依法惩治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总结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成功经验,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防止权利人赢了官司、丢了市场。按照查办案件与规范行为、采取强制措施与保障合法权益、惩治犯罪与挽回损失相统一的要求,健全相关制度机制,规范涉嫌违法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程序,有效保护企业、公民合法财产权益。

  三、高度重视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的预测预警预防,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当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有传统安全威胁,也有非传统安全威胁。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一)积极防范、有效处置公共安全新威胁,确保公共安全。当前,公共安全问题复杂性加剧,防范处置难度加大。我们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对公共安全风险滚动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维护公共安全能力和水平。

  恐怖袭击是对公共安全的最大威胁。我们要绷紧反恐斗争这根弦,全力打好主动仗、持久仗。深入开展反恐国际合作,深化“去极端化”工作,促进反恐形势向好的方向发展。

  当前,传统犯罪不断变换手法。我们要坚持打击、防范、治理并举,创新机制,增强实效。对黑恶势力,要立足系统治理,健全对涉黑涉恶犯罪人员监管、防控机制,完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移交制度,防止其坐大成势。对毒品犯罪,要按照综合治理思路,深入推进打击制毒、堵源截流、预防教育、强制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减少毒品危害。对“两抢一盗”犯罪,要划小作战单元,转变打击方式,以专业、灵活、高效的组织形式应对犯罪职业化。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要深化“互联网+”在打拐领域应用,推动形成全民反拐局面。

  近年来,校园暴力、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我们要坚持关爱又严管原则,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施策要求,落实政府、学校、家庭的责任。统筹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道德熏陶、心理疏导工作,完善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深入整治网络暴力文化、校园周边环境,减少不良影响。对未成年人犯罪,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教育矫正体系,为失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社会流动性的增强,促进了社会开放、人员交流,也增加了公共安全风险。对高铁、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推动视频监控系统、全程快速安检等措施落实到位。对物流寄递,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X光机安检、开箱验视、实名寄递等措施,建立全程计算机管理机制,织密安全网。

  (二)积极防范、主动打击网络新型犯罪,全力维护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安全。在我国,网络犯罪已占犯罪总数的近1/3,每年还在增加。我们要克服以传统办法对待网络犯罪的思维定式,创新防范打击方式,实现网上治理与网下管理、专门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增强工作主动性。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社会公害,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安定。我们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态度,按照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思路,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一是发挥好电信、银行等单位重要作用,落实源头防控责任。完善银行账户异常资金交易风险防控系统,对异常资金交易及时采取紧急停止支付、快速冻结措施。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电信、银行、互联网等企业推出新业务、新产品,要进行安全评估,对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依法打击合力。按照打数据仗、合成仗要求,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强化国际执法合作,坚决拔掉一批职业犯罪的“钉子”。尽快出台指导意见、司法解释,解决取证难、追赃难等问题。用好现有法律规定,使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罚,增强震慑力。三是加强信息保护,维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结合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加大信息源头保护力度,完善公安、教育、医疗、金融等重点行业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对合法掌握个人信息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特别是辅助人员,要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切实加强教育管理,防止发生泄露事件。对买卖个人信息和企业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打击;对监守自盗的内部人员,要依法严惩;对泄露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构建网络安全综合防御体系,严密防范攻击窃密活动。发挥好互联网企业、网站、网民作用,形成网络信息人人共享、网络安全人人有责的局面。

  当前,网络贩毒、贩枪、传授制爆技术等犯罪猖獗。我们要善于把新技术运用到预防打击网络犯罪中,确保与网络犯罪分子较量时占得先机、赢得主动。提高大数据分析、处理、挖掘能力,实时关联犯罪分子网上网下轨迹,增强防范打击网络犯罪的预见性、实效性。完善部门警种协同作战机制,健全涉网犯罪案件联合侦查打击等工作模式,提高整体作战能力。加强与金融、电信及互联网企业合作,加大对网络犯罪产业链打击力度,从根本上遏制网络犯罪高发势头。探索“互联网+社区”警务工作新模式,发动网民、群众提供线索,与时俱进地打好对网络犯罪的人民战争。

  (三)积极防范、稳妥化解经济运行新风险,服务好经济发展大局。经济风险是基础性风险,传导性、变异性强。我们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善于运用“第三只眼”看经济发展变化,经常研究经济运行新趋势,准确判断哪些是要支持的、哪些是要关注的、哪些是要制止的,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我们要加强金融领域新知识学习,提高金融风险识别能力。处理好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善于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规范作用,既保护社会创造活力,又防控金融风险。推动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对金融风险发现、预警能力。积极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综合运用刑事、非刑事手段处置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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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