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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人民论坛网-国家治理杂志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5-12-05 16:43:18 | 20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十年来,八个五年普法规划持续推进,实现宪法教育从“常识普及”到“精神弘扬”、从“被动接受”到“主动践行”、从“单一化”到“系统化”的重要转变。通过一代又一代的接力传承,宪法精神逐步融入社会血脉,公民宪法素养不断提升,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实践充分证明,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五年普法规划是培育公民宪法素养的有效载体,是传播宪法精神的重要途径,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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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驱动:国家宪法日与宪法宣誓制度筑牢实践抓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宪法教育制度不断创新,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和宪法宣誓制度的法定化,成为加强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的两大重要实践抓手。这两项制度通过庄严的仪式感、广泛的参与性、持续的影响力,让宪法精神可视化、可感知、可践行,显著提升宪法教育的科学性、体系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教育从“软性要求”向“硬性制度”转变。
国家宪法日:构建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平台。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一制度设计,为宪法宣传教育,提供固定的时间节点和重要载体,推动宪法教育实现常态化、长效化。《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国家宪法日的制度功能。国家宪法日设立以来,全国各地每年都会围绕特定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机关单位,开展宪法学习研讨、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在学校,组织宪法晨读、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培育青少年的宪法信仰;在社区,通过法治文艺演出、宪法宣传志愿服务、法律服务咨询等形式,让宪法走进群众生活;在媒体平台,开设宪法宣传专栏、播放宪法公益广告、开展线上宪法知识问答等,扩大宪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这些活动不仅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更让公民在参与中深化对宪法的认识和理解。国家宪法日的价值,不仅在于当天的集中宣传,更在于其引领和辐射作用。通过国家宪法日的示范带动,宪法宣传教育融入日常、融入经常,形成“天天学宪法、时时讲宪法”的良好局面。同时,国家宪法日的主题始终与时俱进,紧扣国家中心工作与时代发展大局,既彰显宪法的核心地位,又展现其与现实的紧密联系,为宪法教育注入持久生命力。
宪法宣誓制度: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宪法信仰。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举措。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确立宪法宣誓制度,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宣誓制度写入国家根本法,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使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治宣传教育法》进一步强调:“国家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宪法宣誓制度通过庄严的仪式流程,让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之初,就接受宪法洗礼,作出忠于宪法、维护宪法的庄严承诺。宣誓时,宣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这种仪式感能够大大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其深刻认识到,手中权力来自宪法授予,必须在宪法框架内行使。习近平主席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成为第一位进行宪法宣誓的共和国领导人,为全体国家工作人员作出示范表率。宪法宣誓制度,不仅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教育和激励,更是对全社会的生动普法。通过宪法宣誓仪式的公开举行,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权威和尊严,增强对宪法的认同和信仰。同时,宪法宣誓制度与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相结合,形成“宣誓—学习—践行”的完整闭环,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将宪法信仰转化为依法履职实际行动,为全社会树立尊崇宪法、信仰法治鲜明导向。
制度协同发力:提升宪法教育系统性实效性。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配合、协同发力,共同构成宪法教育制度体系。国家宪法日,侧重于面向全社会的广泛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尊崇宪法”的社会氛围;宪法宣誓制度,侧重于对国家工作人员精准教育激励,筑牢“权力源于宪法”思想根基。两者一个面向“全民”,一个面向“关键少数”,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宪法教育网络。这两项制度的实施,体现宪法教育的科学性和体系性。从教育对象来看,既覆盖全体公民,又突出重点群体;从教育形式来看,既有集中性的宣传活动,又有常态化的仪式教育;从教育效果来看,既注重思想层面的信仰培育,又强调实践层面的行为规范。通过制度协同,宪法教育不再是零散的、碎片化的活动,而是形成系统完备、科学有效工作格局,显著提升宪法教育实效性。实践证明,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已经成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抓手,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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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教育法》:培育合格法治公民 
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法治宣传教育法》,将宪法宣传教育纳入法治化轨道,确立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为新时代加强宪法教育,提供根本法律遵循。该法明确规定,将“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纳入法治宣传教育核心内容,以推动其常态化、长效化,构建起覆盖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的全方位宪法教育体系,其核心目标在于,通过系统性教育,培养具备坚定宪法信仰、明确权利义务观念的合格公民。
领导干部宪法教育:筑牢依法履职的法治根基。《法治宣传教育法》通过设立专章,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专门规定,强调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宪法学习,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领导干部作为治国理政的“关键少数”,其宪法素养直接影响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成效。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各种矛盾风险交织叠加,领导干部面临的决策环境日益复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首要任务是强化其宪法观念,使其深刻认识到宪法是行使权力的根本遵循,任何职权行为都必须在宪法框架内进行,不得逾越宪法红线、触碰法律底线。通过将宪法教育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立日常学法制度、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等具体举措,推动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运行机制,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实践证明,经过系统的宪法教育,领导干部能够更自觉地将宪法原则,贯穿于决策制定、行政管理、执法司法全过程,有效避免权力滥用和决策失误,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等国家权力,始终在宪法法律轨道上运行,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关键保障。
青少年宪法教育:培育爱国主义情怀与公民意识。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宪法教育是宪法传承的基础性工程。《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而宪法教育作为核心内容,承担着培育青少年爱国主义情怀和宪法公民意识的重要使命。青少年时期是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通过系统的宪法教育,能够帮助青少年明确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核心内容,理解“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本质,增强对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在具体教育实践中,宪法教育并非简单的法条灌输,而是应结合青少年的认知特点,通过宪法晨读、模拟宪法宣誓、法治实践活动等形式,让青少年在体验中感悟宪法精神。通过学习宪法关于国家标志、国家机构的规定,培育爱国主义情怀;通过了解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和基本义务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通过参与法治实践,学会运用宪法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这种教育,不仅能够为青少年成长为合格公民奠定法治基础,更能培养其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育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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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