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Behavioral Law Society Development Network

中国行为法学会事业发展网
  • 中国行为法学会第六届四次理事会在京召开
  • 沉痛悼念马宝善同志
  • 中国行为法学会医疗健康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战略合作研讨会在京召开
  • 学会动态 | 第二届“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国际法治论坛在云南警官学院举行
  • [完整版|图文]《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2)》隆重发布
  • 《企业商事刑事风险防范指引丛书》 启动交流会在京召开
  • 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学专业委员会第十四届全国侦查学术研讨会暨第七届现代侦查技战法论坛在浙江绍兴召开
  •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在长沙举行
  • 为人民抒怀、为时代放歌 《人民就是江山》——大型公益原创歌曲交响 音乐会在京举办

   时政要闻

最高检发布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6-02-09 14:41:47 | 129 次浏览: | 分享到:


【诉讼过程】


2025年8月26日,资阳区检察院发布公告并将案件移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益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告期满后无其他适格主体提起诉讼。9月30日,益阳市检察院依法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何某、曹某承担召回不合格产品、在未实缴资本范围内按每盒售价12元(180g/盒)为基数承担10倍惩罚性赔偿金19万余元、在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10月21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茶企代表、黑茶协会代表等社会公众受邀旁听庭审。12月2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判决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二被告均未上诉。


为更好保护“安化黑茶”地标品牌信誉,湖南检察机关研发上线“安化黑茶茶产业公益保护电子地图”微信小程序,涵盖授权茶企、茶园、涉茶文保单位、“随手拍”举报等内容,截至2026年1月,地图已使用7000余次,线索举报使用98次,提供茶品牌、茶质量、茶文化线索40个,并督促属地县政府建立健全农产品溯源体系和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助推“安化黑茶”地理标志产品长效保护。


【典型意义】


“安化黑茶”因其“渥堆发酵”工艺和独特风味,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但食用铅超标的茶产品会对神经系统、血液系统造成不可逆的损伤。检察机关针对冒用“安化黑茶”品牌、生产销售不合格黑茶危害公众健康、侵权主体故意逃避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的民事法律关系,认定恶意注销公司的股东为适格被告,以检察机关调取的证据认定同批次不合格黑茶销售数量及金额,依法提起十倍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通过研发“小程序”,鼓励公众参与“安化黑茶”产业公益保护,推动地方政府健全产品溯源和质量检测,积极赋能黑茶产业健康发展。


案例三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整治以虚假问诊形式变相销售网络禁售药品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网络禁售药品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公开听证


【要旨】


针对电子商务平台上部分诊所变相销售网络禁售药品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线索,通过线上获取电子证据、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清违法行为的实施过程,推动将医疗机构销售网络禁售药品行为纳入监管视野,促进互联网药品经营规范化。


【基本案情】


部分电子商务平台“便民找药”业务版块,为用户提供“线上预约、线下问诊、留药待取”服务。住所地位于北京市的部分诊所入驻该版块后,不要求用户线下就诊,仅通过客服对话框自动问答的方式,由用户提供下单的付款核销码,便直接将药品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供给用户,导致网络禁售药品在线上随意流通,存在药品滥用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2024年4月,多家媒体报道称部分网络禁售药品在网上被随意购买,甚至可能用于违法犯罪。为全面摸排线索,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北京铁检院)构建“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查实诊所变相销售网络禁售药品的违法行为,遂于2024年10月12日立案。


经线上模拟下单及线下走访查明,用户在电子商务平台“便民找药”版块搜索可以找到提供“秋水仙碱”“华法林钠片”等《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中所列药品的诊所。在线支付药品价款后,诊所通过客服对话框发送预定问题并设置关键词自动回复,在未掌握用户病历资料、具体病情及线下诊疗的情况下,仅要求用户提供核销码即邮寄网络禁售药品。前述药品销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4年10月28日,北京铁检院向某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辖区内网络售药的监督管理。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但对诊所提供药品行为的法律性质存在争议。北京铁检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医药领域法学专家、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及电子商务平台代表研讨后一致认为:自动问答模仿问诊形式,但不具有疾病诊断的实质内容,诊所向用户提供药品的行为与药品经营者“药品在线下单+快递到家”的网络销售模式一致,诊所与用户之间实质法律关系应为“销售”而非“诊疗”,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卫生健康部门作为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应当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听证会后,前述两部门到涉案诊所开展联合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场制发《行政告诫书》,要求诊所全面整改,同时开展专项整治,累计检查医疗机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161家,抽查药品208种,约谈企业12家,查处药品案件21件,推动平台对在售药品进行40批次抽检等。


为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北京铁检院推动相关行政机关签订《关于加强网络禁止销售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协作备忘录》,明确具体违法情形的查处职责,约谈平台加强监管,督促其加强入驻商家资质审核与行为监管,增加交易风险提示,预防违法行为发生。


【典型意义】


随着互联网药品经营新业态不断出现,用药风险及监管难题也伴随而来。检察机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敏锐发现变相销售网络禁售药品这一隐蔽的违法行为,通过公开听证推动行政机关形成监管合力,同时注重从模型应用、机制建设、平台治理等方面助推网络禁售药品监管长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案例四

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网络餐饮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食品安全 预制菜 公开听证


【要旨】


针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外卖平台上标识“现炒”,但实际使用预制菜且冷藏冷冻温度不达标、开封后重复使用,线下餐饮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检察机关以现行食品安全法律规定为依据,督促行政机关对网络餐饮使用预制菜进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守住预制菜食品安全底线,护航预制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基本案情】


云南省蒙自市某街道“三义二社”属自建房连片区域,地处城市中心。因租金低廉、交通便利,吸引众多餐饮服务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聚集,经营者达上百家。部分餐饮商户未按照预制菜贮存温度冷藏冷冻、餐饮环境卫生不达标,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个别餐饮商户在外卖平台标识“现炒”,但实际使用预制菜;用户给予的差评中,有多条“妥妥是预制菜”“没味道”等评价,未引起外卖平台和相关部门重视,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2024年8月,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蒙自市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从某外卖平台上选标识‘现炒’的商家点餐,食用后口感差、发生腹泻”的线索。蒙自市检察院通过线上线下初步排查发现,入网餐饮商户大量集中在三义二社片区,该区域街道狭窄,“前店后宅”现象较为普遍,商户经营主要依靠网络订餐配送,餐饮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条件较差。经对外卖平台上用户差评里出现“口感差”“是预制菜”“肠胃不适”作为关键词句进行收集和研判,并实地调查37家餐饮商户实体门店,蒙自市检察院发现有6家商户存在以预制菜冒充现炒菜、预制菜冷冻冷藏未达到所需温度、已解冻预制菜二次冷藏后使用等问题,已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同年8月28日,蒙自市检察院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围绕餐饮环节预制菜使用、贮存如何规范的问题,2024年9月,蒙自市检察院组织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蒙自市市场监管局)、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益心为公”志愿者及听证员召开听证会,一致认为蒙自市市场监管局应依法督促外卖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发现入网餐饮商户线下使用预制菜的,应倡导在线上标识“预制菜”,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对线下发现的多类食品安全问题应采取措施整改,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通知公告

  • 暂无相关记录!
【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