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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政要闻

中国法治论坛(二〇二五)暨第十六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发言摘编

来源:《人民日报》2026年2月12日第18版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6-03-02 13:47:55 | 50 次浏览: | 分享到: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周叶中


将“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纳入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意义重大。

第一, 以法治格局创新有效弥合政治与法治、治党与治国之间的内在张力,以系统思维统筹大党治理和大国治理,以彰显中国智慧贡献法治方案,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邃科学性、强大生命力、鲜明主体性的重要表现。第二,为形成“中国共产党之治”和“中国之治”的独特优势提供重要法治支撑,为以“中国共产党之治”引领“中国之治”提供重要路径指引,从法治层面充分巩固了“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第三,通过形成他律和自律相结合的管党治党有效机制,构建以依规治党引领和保障依法治国、以依法治国支撑和促进依规治党的治理链条,为在制度轨道上解决大党大国治理难题、统筹践行“两个答案”提供了创新路径。第四,形成了以依规治党为标志的政党治理法治化新路径,提供了既有国法之治又有党规之治的“大法治”格局建构新经验,发展了政治与法治辩证统一的法治建设新原理,为世界政党治理和法治文明发展作出重要原创性贡献。



打造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黄 进


打造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需要国家、社会、高校、行业、个人多方协同发力,久久为功。要强化顶层设计与战略规划,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

高校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要抓住关键环节:一是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二是加强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办好高水平国际法学教育。深刻认识国际法学科专业是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学科专业平台,探索建设国际法一级学科和国际法本科专业建设。三是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学生创造、创新、创业精神、素养和能力为核心,通过“六跨”,即跨学科专业(打破学科壁垒,推动法学与外语、经贸、国际关系、信息技术等学科的深度融合)、跨教学科研、跨学校学院、跨学历层次(探索本硕博贯通等新模式)、跨理论实践、跨国家地区(境内外联合培养)模式来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四是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加大实践教学力度。五是大力推进“AI+法学”教育。同时,要面向涉外工作者开展涉外法治方面的继续教育培训。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 黄文艺


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了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这就要求,坚持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加快完善社会治理法律法规体系,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健全社会治理体系。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扩大人权法治保障范围,拓展人权法治保障链条,健全人权法治保障体系,增强人权法治保障实效。构建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涉外执法、司法、纠纷解决机制,健全有力有效的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建强我国海外利益保护的法治安全链。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法治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提供有力安全和法治保障。



以法治护航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梁美芬


“一国两制”是香港、澳门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在此框架下,粤港澳大湾区形成“一国两制三法域”格局,近500名港澳法律人士获大湾区执业资格,《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行动纲领》通过“三连、两通、一湾区”基本方针推动三地制度高效对接。

香港作为国家涉外法治战略要点,凭借多元法系衔接、国际律所集聚、辐射亚太的区位三大优势,成为国际调解院总部,并迎来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亚太地区联络办公室,巩固了国际法律枢纽地位。2025年修订的仲裁法确立“港资港仲裁”制度,与国际调解院功能互补。香港同步启动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高校开设专项课程,搭建大湾区人才交流基地,共享香港法治品牌。结合“十五五”规划建议,香港正推动争议解决服务标准化,助力产业链稳定与制度型开放。

未来,香港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化国际法治合作,完善大湾区法律衔接,培育复合型法治人才,在“一国两制”实践中丰富涉外法治内涵,为维护国家利益、推动全球治理变革、促进世界和平发展,持续贡献香港力量。



进一步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肖 凯


当前,我国制度型开放与企业全球化进程相互推动,涉外法治建设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法律服务业也面临新的发展命题:其一,国际监管体系趋于复杂,企业合规治理的压力显著提升;其二,伴随企业出海形态呈现多元化,跨境法律服务在协同性与系统性方面仍显不足;其三,数字技术的持续发展,既带来了跨境数据合规等新挑战,也推动法律服务在模式与工具上进一步创新。

法律服务业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实现从传统纠纷解决向风险预防与发展赋能延伸的功能转变。在这一进程中,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具有基础性意义。应进一步强化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教育改革:其一,注重价值引导,培育既立足国家利益、又具备国际视野的责任意识;其二,形成复合知识结构,促进国内法治与国际规则的融通理解,增强对不同法域合规要求的适应与转化能力;其三,打造适应跨境治理需求的立体化能力体系,通过模拟真实跨境场景,提升风险识别、项目协调与技术应用等综合性技能。


衔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王崇敏


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充分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三类立法权,主动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法规,衔接转化落地数十项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衔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是一场涉及法律体系、监管模式、政府职能、市场生态、风险防控等多层面的系统性、深层次制度衔接。海南自由贸易港于2025年12月18日全面封关运作。未来,海南自由贸易港要坚决锚定“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重要战略目标,建设分层分类的法规衔接优化体系,通过“一规则一法一衔接”等“小快灵”的立法模式创新,实现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深度对接,强化监管合规与风险防控预警系统,在保障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规则本土化,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新形态。



以高水平立法保障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

商务部条法司二级巡视员 田 涯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这为我们以法治方式完善促进和保障对外投资体制机制,健全对外投资管理服务体系,促进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国对外投资历经长期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现已稳居全球对外投资流量、存量前三。对外投资对我国拓展全球贸易投资伙伴网络、深度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维护多元稳定国际经贸关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商务部作为对外投资归口管理部门,多年来持续推动构建对外投资制度体系,强化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海外投资利益保护体系,为我“走出去”企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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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