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员政治轮训,做到深学之、笃信之、践行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强化政治督察,统筹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深入推进文化润检、文化强检,凝聚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精神力量。17名检察人员获评全国先进工作者,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荣获“时代楷模”称号。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进纪律教育、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10个省级检察院党组开展巡视,从严抓实整改提升。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 强化专业素质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引导检察人员做实“三个善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1.8万人次。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强化公诉能力建设。加强办案指导,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14件,发布指导性案例28件、典型案例457件。会同教育部制定检校合作意见,组织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授课210次,邀请法学名师进检察讲学520次。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开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推动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强化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案54.3万件,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3万人次。完善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设置和运行机制。理顺跨省铁路运输检察院业务管理关系,优化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布局。完善对海事审判工作法律监督机制。 提升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化“一取消三不再”措施,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常态化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对捕后不诉、抗诉后未采纳等案件组织质量评查,推动做实“每案必检”。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审结率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同比下降96.9%,判决无罪、撤回起诉人数同比下降13.6%,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组织4期600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集中研修。开展全国基层检察院跨区域结对共建。加强检察对口援助,指导互派738名干部实践锻炼。组织业务骨干到西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检察机关巡讲支教,培训2.4万人次。 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有序实施数字检察规划,加强检察智能化建设,试点应用刑事全流程辅助办案、数智案管等系统,基本完成法治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上线监督模型837个,发现线索35.02万件,监督成案16.9万件,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有不小差距: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仍需进一步加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效性还有欠缺,法律监督精准度、力度和深度有待强化,检察队伍专业素质能力仍有差距,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还不够到位。我们将切实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国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第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实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定法治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第二,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严惩严重暴力、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推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推动网络生态治理。开展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做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 第三,深化做实检察为民。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加强家事、社保、医疗、就业、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强化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加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依法维护英雄烈士、军人军属、军队文职人员、退役军人等权益。加强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障。规范开展支持起诉工作。 第四,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基本职能建设,提高法律监督精准度、力度和深度。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完善检察办案质效评价标准,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完善检察权运行内外部制约监督机制。 第五,加强公益诉讼。全力配合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法立法进程,组织修订相关司法解释,完善配套机制。加强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工作,持续提升精准性、规范性,充分彰显制度价值。 第六,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制度。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强化数字检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