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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来源:中国法治实践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6-06-02 15:58:18 | 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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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淼 |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我国“十五五”时期发展环境作出重要判断,指出“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并就进一步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进行部署。如何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中国式现代化内含了法治现代化。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成效,代表着它的文明程度、道德水准等,也是国家强盛的重要体现,正所谓“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在国家、政府、社会各个层面,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相互配合、协同运转,才能最大限度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其中,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质量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行政执法涉及政府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既要保证政府有效管理社会,又要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考验着政府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由于行政权天然具有扩张性,实践中很容易被滥用。防止此类情形的发生,关键是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即“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私权利,法不禁止皆可为”的原则,这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和社会转型的时期,治理社会问题,降低社会转型风险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使命。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执法活动离人民群众更近,长期以来受到各方面的普遍关注。近年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正呈现出喜人变化:一方面,持续增加制度供给,包括《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相继制定修订,完善了依法治理的制度规则;另一方面,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用最严的标准和要求,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人民群众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属于法治经济。法治经济要求政府借助制度化的法律手段,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实现对包括安全生产在内的重点领域的长效治理。如何有效预防事故,是从工业时代以来世界各国一直面临的普遍难题。历史经验表明,加强行政执法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抓手。安全生产涉及方方面面,实现依法治理的目标绝非一蹴而就。相较于传统的行政执法领域,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起步较晚,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尚有待提升,重实体、轻程序,以及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现象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损害,也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这与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尚未形成一套逻辑自洽的理论体系,很多基本概念、基本问题尚未厘清有很大关系。


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虽然具有特殊性,但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并不意味着其可以另起炉灶,依然应当纳入行政法的视野和整体框架内,同法治政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相衔接。比如,安全生产严格执法不是一味从严处罚,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意味着,不管是政府机关,还是具体的行政执法人员,抑或是普通的企业,其相互关系都应当建立在法律的规制之下,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规则。又如,政府不能将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仅仅看成监督管理企业的工具,而非约束自身行为的规范。此外,行政执法不能理解为仅依照法律条文执法,还要依照法律的精神、法治的原则来执法。总而言之,就是让政府真正意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为履行好这一使命,应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编撰兼具安全管理内容与法律知识的专用读本,方便全员学习使用。


代海军研究员所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十讲》,就是一本聚焦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原理和实务的通俗易懂的教材。本书立足于我国公共安全治理能力的提升,围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通过十个方面的专题安排逐一讲解,详细阐述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基本流程、关键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对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回应,很多地方还提出了制度改进的建议。本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体现前沿性和新颖性。我了解到,作者这些年一直活跃在安全生产法治研究的前沿,参与了该领域许多重要的顶层设计,并一直对国外安全生产最新动态进行跟踪研究,积极为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言献策,见证了安全生产从“管理”向“执法”迈进的历史进程。在吸收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书注重从宏观和体系的视角观察与思考公共安全治理问题,提出涵盖三大要件、九项内容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框架,令人耳目一新。


二是注重回应现实。据我所知,专门从事安全生产领域法治研究的学者可谓寥寥无几,但学术命题和实践需求却层出不穷。本书虽然不是一本严格意义上的法治理论书,但问题导向鲜明,书中既有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主体、职权及正当程序等传统问题的分析,又有新时代背景下对实践命题的观照,比如优化营商环境与规范行政执法关系,行政处罚力度与温度的把握,以及事故调查处理暴露出的权责错位问题,尽管有些观点属于探讨性的,但这种尝试本身无疑是值得鼓励的。


三是理论与实践并重。通过案例引出章节的知识要点,进而激发读者的学习兴趣,是本书的一大特色。随着依法治国的迅速推进,包括包容审视监管、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监督等命题不断提出,对于习惯于传统监管模式的行政机关而言,无论是认识上还是行动上,准备都是不足的。作者充分发挥自己在本领域的研究专长,结合安全生产领域的热点事件、执法案例以及司法判决,从合法正当的角度加以理性分析,确保了相关内容言之有物,对于帮助行政执法人员准确把握实践中哪些事情应当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以及做了有哪些风险,大有助益。


本书的价值不仅在于填补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领域专门教材的空白,更重要的是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推动政府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在潜移默化中传播法律精神和法治理念,这有利于更好地把握法治中国建设的规律,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自觉。


大道不孤,众行致远。与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各方面的要求期待相比,有关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积累还远远不够。相信本书的出版,将对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的实施发挥重要指引作用,也将为我国应急管理法治化建设提供有益借鉴。希望作者可以在这一领域继续深耕,为法治中国建设进一步贡献力量。


来源:本文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十讲【前沿法学讲义系列】》(代海军著,中国法治出版社2026年版)序言。为便于读者阅读,略去脚注


编辑:宋平

校对:王雯汀

审核:赵宏


转载说明:请标注来源于“中国法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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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