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多奇在题为“税收执法中的公平正义问题”的演讲中围绕财税法治与公平正义展开研讨。财税法治以分配、矫正双重正义为价值内核,依靠税收公平、财政平衡实现利益衡平,依托税收法定、预算公开约束公权力,最终服务共同富裕目标。当前我国税制、财税立法、征管、司法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立法滞后、优惠规则模糊、税务审判专业化不足、执法程序瑕疵等短板。结合银行伪公募套利、北大荒涉农税、房屋契税核定三类典型涉税案例可见,形式与实质脱节、程序保障缺失极易破坏税负公平。对此需加快《税收征管法》《消费税法》立法完善,细化实操规则,推进税务专门司法建设,规范税收优惠与核定执法,以完备财税法治体系守护社会分配公平。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叶静漪聚焦“以协同实施促进公平正义——社会法实施的治理逻辑与实践展开”,认为2025年社会法实施的重要启示在于,公平正义的实现形态已从单项制度的扩面补强,进入体系协同的深层展开——通过发展与规制的理念协同、硬法与软法的制度协同、中央统筹与地方试点探索的央地协同以及多元主体协同,把分散的制度连成体系,把抽象的权利转化为可实现的路径。其中,中央统筹与地方探索的央地协同,既体现为全国统一规则对基本权利底线和制度方向的确认,也体现为地方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生育支持、超龄劳动者保护、基本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先行探索、细化落实和经验转化,使公平正义在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和不同劳动形态之间获得更加均衡的制度表达。社会法实施正经历从“身份入口”走向“风险识别”、从事后救济走向全程治理、从单项保障走向体系输送的三重转变,使公平正义不满足于风险发生后的零散救济,而是转化为风险前、中、后的连续保护链条。社会法的公平正义,贵在把宏大制度落到具体生活,把社会风险转化为公共责任,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转化为可确认、可期待、可实现的法治秩序。

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佑海演讲

中国行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王春晖演讲

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许中缘演讲
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许中缘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本次研讨会以“全面彰显法治实施各领域公平正义”为明线,以“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为暗线。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在于法治实施,纸面法律能否转化为公众感知,决定法治建设的成色与根基,核心是打通良法通向善治的完整链条。研讨会立足法治实施,摒弃单一法域模式,打通理论与实务壁垒,聚焦生态环境、社会法协同、公平竞争、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算法治理等议题,提出协同实施与前瞻治理方案,体现全链条、全过程特征。会议构建起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法治实施框架,深化公平正义具象化阐释,为“看得见、摸得着、可感知”的正义提供可操作的范本,为法治实施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