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华大学人文讲席教授、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新闻学与新闻教育改革研究中心主任赵月枝,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讲师、西南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王啸洋在《传媒》2026年第12期刊发文章《“枫桥经验”: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的城乡基层治理样本》。 文章提到,深入推进“枫桥经验”的国际传播,需以跨学科与跨文化研究为支撑、打造沉浸式国际研学平台、创建传播样本智库,进而将分散的中国城乡基层治理案例转化为可感知、可共鸣的全球公共话语。 全文如下:

如何对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是当前国际传播领域亟待突破的重要课题。不同国家的法治传统与实践路径各具特色,需要在平等对话中增进理解。相较于在法理层面与他国法治话语体系进行直接比较,或许可以更多地转向更具经验质感、更易引发共情的中国法治故事。在中国社会的基层,法律深度嵌入调解、村规民约、网格化管理、信访、协商议事等具体治理实践之中。这就意味着,讲好中国城乡基层治理的故事,本质上就是在讲一种更真实、更具现场感、更有人间烟火气和更富人情味的中国法治故事。 在可供国际传播的中国城乡基层治理故事中,“枫桥经验”在新时代完成了持续性的制度创新与理论迭代。其精准回应了现代社会面临的治理难题:如何在规范秩序与保持活力之间寻求平衡?如何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实现矛盾的有效化解?这些问题不仅是中国基层治理者日夜面对的实务课题,也是全球治理追问的共通议题。 一、“枫桥经验”的发展逻辑 “枫桥经验”从浙江诸暨枫桥镇的一方乡土中萌芽,历经60余年时间冲刷,愈发彰显出跨越时空的生命力。“枫桥经验”始终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同频共振,始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沃土中汲取养分,更在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中不断丰富发展内涵。讲述“枫桥经验”,就是在讲述一个关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鲜活故事,是在展示一种不同于“对抗式”纠纷解决逻辑的、具有鲜明中国气派和中国智慧的治理范式,更是全面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经典案例。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提出“枫桥经验”,认为“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这一看似源于乡土社会的治理创造,因其深刻契合了中国社会的内在治理逻辑而获得了持久的生命力。1963年,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也由此走向全国。它将矛盾化解的关口前置,力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单元之内。20世纪80、90年代,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社会治安形势与人民内部矛盾日趋复杂,“枫桥经验”也开启了从“对敌斗争经验”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验”的历史性转型。它在实践中将“打、防、教、管”融为一体,并提出“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四前”工作法。这一转变,强调以人为本、注重源头预防,折射出中国之治从“管理”走向“治理”的早期探索。 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内涵与实践外延也获得了系统性拓展。它被相继写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党的二十大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作出制度性部署,要求“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这一系列跃升,是中国之治不断自我完善、主动回应社会矛盾新变化的生动缩影,即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激活基层和群众的创造力,始终在法治的框架内寻求矛盾化解的方式,始终在时代变迁中推动制度创新与理论创新。 从更深层次的方法论角度审视,“枫桥经验”的理论变迁,证明了系统思维的优越性与“抓典型”工作方法的有效性。系统思维强调整体性、关联性、动态性,是马克思主义认识和改造世界的重要方法论。“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够从浙江农村的基层经验上升为覆盖城乡全域、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的治理指南,从特定领域的改造经验升级为覆盖城乡的社会治理方略,其关键逻辑在于:将基层治理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把握。进入新时代,系统思维的优越性体现得更为淋漓尽致。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刻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协同发挥作用,成为促进各方面协调发展的综合治理经验。如果说系统思维提供了方法论的理论内核,那么“抓典型”则是使这一理论转化为实践力量的中国共产党独具特色的工作方法。在长期革命与执政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形成了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发现和培育典型、以示范效应带动全局的优良传统。“枫桥经验”本身就是一部鲜活的方法论教科书。 二、“枫桥经验”的理论内核 “枫桥经验”的理论内核,首先植根于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运行逻辑中。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通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循环往复运动,既深刻把握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螺旋上升规律,又创造性地将这一过程转化为持续深化的治理实践。“枫桥经验”的全流程实践,始终内嵌于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制度逻辑之中。首先,基层干部作为党和群众的纽带和桥梁,通过下沉走访、网格巡查、调解接待等渠道,深入基层末梢,主动发现并将散落于田间地头、街巷楼宇的潜在矛盾及时收集,将矛盾化解的关口前移至萌芽状态。其次,这些零散化的诉求将被整理、研判,个别性的“事件”在此阶段有可能被上升为可识别、可干预的“问题类型”,完成了从具体经验到抽象认知的转化,即“从群众中来”。再次,当问题明确后,包括职能部门、社区组织、专业调解力量以及群众代表在内的多元治理主体,可依据具体情况单独或联合制定调解方案。无论是针对特定纠纷的调解,还是通过优化公共服务等制度性供给固化治理经验,这一环节的核心在于将阶段性认知转化为可操作的行动,即“到群众中去”的实践落地。最后,群众路线的“动态循环”在定期回访与意见再征集环节得到充分彰显,基层干部通过回访检验前一阶段对问题的诊断是否准确、措施是否得当,并采取相应行动,如此循环往复,每一次循环都推动治理策略的优化,尤其是当下数字化技术与网格化策略的全面嵌入,显著提升了这一闭环的响应速度与覆盖精度,使群众路线的传统优势获得了现代治理技术的有力支撑。 在这一螺旋上升的过程中,“枫桥经验”参与各方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群众不再是被动的治理对象,而是在持续表达诉求、参与决策的反复历练中,逐步成长为具有主体性的治理力量。同时,党员干部在收集民意、凝聚共识、回应民盼的系列行动中,不仅完成了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使命,更通过向群众学习,完成了自我提升,双方的主体性得以相互激发、相互成就。 群众路线所催生的这种治理格局,不仅重塑了干群关系,也生动诠释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和中国政法体系的先进性。现代社会的秩序维系,离不开两种力量,一种是以司法力量作为后盾,另一种则通过教育、传播媒介、文化等方式浸润。“枫桥经验”的深层革命在于调和了二者的权重关系,使前一种力量在常态治理中的使用逐步缩减,而后一种力量的功能持续扩展与深化。“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等耳熟能详的实践口号背后,是将一些社会冲突,通过调解、评议、心理疏导、乡规民约等方式化解。政法工作始终以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人民利益为根本导向。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种转化的政治经济条件更加成熟。数字化、网格化治理手段的普及,使矛盾排查与风险预警前移至萌芽状态;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全面发育,让群众真正成为治理的主体;多元解纷机制,则确保矛盾纠纷在基层与萌芽状态得到实质性解决。 《论语》云“礼之用,和为贵”,在漫长的农耕文明中,“和”不仅是人际交往的道德准则,更内化为社会秩序的核心追求。中国传统乡土社会通过儒家文化的教育动员,强调每个人在家庭、宗族、乡里中的责任与义务,从而实现纠纷的预防,在道德认知上得到提升。“枫桥经验”是对“和”文化的当代转化。在“枫桥经验”的实践中,调解是为了修复关系、恢复秩序,在冲突中寻求平衡、在差异中达成共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被誉为人际交往的黄金法则,也是中华文明贡献给世界的普遍伦理。在“枫桥经验”的实践中,这一伦理贯穿于矛盾调解的全过程。调解者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这种将心比心的沟通方法,远比单纯的权利告知更能触动人心。更重要的是,这一伦理原则超越了个人层面,上升为制度设计的理念。在集体决策、资源分配等基层治理事务中,“枫桥经验”强调决策者要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 如果说“和”文化提供了价值取向,“己所不欲”提供了伦理原则,那么“枫桥经验”的日常运行则依赖于一套情理交融的社会传播实践。这是超越了认知主义偏颇,比哈贝马斯提出的“交往理性”有着更丰富内涵的中国式传播实践。交往理性强调通过真诚、真实、正当的平等沟通达成共识;在“枫桥经验”中,这一沟通融入了中国社会特有的“情”的因素。在人与人的社会交往中,“理”固然重要,但没有“情”的润泽,道理往往难以入心。“枫桥经验”的调解实践讲究“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正人”。调解员通常是熟悉乡情人情的“老娘舅”或社区能人,先通过拉家常、叙旧情等方式拉近心理距离,再层层递进摆事实、讲道理。这种“情先于理、情中有理”的传播策略,使群众愿意打开心扉、放下对立情绪。可见,“枫桥经验”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基层治理领域的生动体现。它将古老的“和合”智慧、推己及人的伦理自觉、情理交融的沟通艺术,转化为现代社会治理的可操作资源。这既印证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跨越时空的生命力,也为当代中国基层治理现代化转型以及中国治理经验的国际对话,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底蕴与可行的实践通道。 三、“枫桥经验”的国际传播策略 厘清了“枫桥经验”讲什么这一重要问题之后,下一步的关键在于回答怎么讲,也就是如何将“枫桥经验”所承载的中国治理智慧,转化为有效的法治国际传播实践。 开展“枫桥经验”的跨学科与跨文化传播研究,首先需要反思既有研究格局的局限。长期以来,对“枫桥经验”的研究更多局限于政法系统。新闻传播学在这一研究领域不多,从侧面反映出我国新闻传播研究往往聚焦媒体机构、传播渠道与技术载体,而忽视了传播的另一核心面向,即以人际互动、对话协商和说服修辞为基础的日常交流实践。事实上,修辞学传统、人际传播研究、冲突解决理论等,恰好为理解“枫桥经验”中矛盾纠纷化解的机理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 当然,学界若缺乏将相关研究转化为具备跨文化传播能力的学术语言与国际公共产品的自觉性,那么也很难将这一重要的中国治理经验置于全球传播研究议程的关键位置。2025年10月20日,国际调解院(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ediation)成立,自愿调解、对话协商、和平化解争端可以说是人类和解文明的主流,“枫桥经验”中所蕴含的“以人为本”“多元共治”原则,更是回应了世界各国在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普遍关切。在上述反思的基础上,对“枫桥经验”进行历史、理论与实践逻辑相统一的跨文化和跨学科对外传播研究。具体路径包括:围绕“枫桥经验”举办跨界学术论坛,搭建新闻传播学、法学、人类学、区域国别研究等多学科对话的平台;组织政、产、学、研立体化的对外传播活动;通过学术论文、国际会议、影像记录、案例教材等多元载体,将中国的城乡基层治理样本置于国际比较的学术场域中进行对话,以扎实的实证研究和富有解释力的理论建构,向国际学界系统呈现“枫桥经验”的研究成果。 打造入心入脑的中国治理与中国法治传播国际研学平台,面对国外学者、留学生及全球治理人才等多元受众,单纯的知识传播往往难以穿透文化壁垒与认知偏见。讲好中国治理故事,需要从“我说你听”转向“请你体验、邀你参与”。为此,亟须打造一个以深度体验和主体参与为特征的国际研学平台,将中国法治经验转化为可感知、可理解、可共鸣的认知实践。平台选址可在“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浙江诸暨枫桥镇。浙江省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先行者,为全球治理对话提供了丰厚土壤。诸暨市的城乡发展、产业升级与社会治理水平稳居全国前列,生动诠释了治理与发展互促共进的现实图景。而枫桥镇不仅拥有“枫桥经验”陈列馆,更依托镇社会治理中心等实体网络,构建了基层治理的鲜活实践场域。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理论授课、沉浸式实地观摩与结构化研讨等方式,开展国际人文交流与研学活动,让国际学员在制度发生的原初场域获得直抵根脉的理解。 这一研学平台,本质上是对“中国之治”制度密码的开放解码。它避免将中国治理经验神秘化,而是秉持开放、坦诚的学术姿态,将全球学习者“请进来”,帮助他们实现从“围观”到“理解”、从“好奇”到“认同”的认知转变。同时,平台还可服务于留学生的在地融入与学术成长,鼓励他们以自身语言和文化背景为中介,主动成为中国治理故事的传播者。在此基础上,可建立中长期跟踪研究机制,支持学员回国后开展比较研究,推动中国智慧在跨文化对话中不断生发新的意义。“枫桥经验”的生命力恰恰在于其可拓展、可落地,在广泛的研学实践中,任何一个地方在展示自身治理成果时,都可以把基层治理的普遍逻辑、把“枫桥经验”在本土的创造性延伸,作为国际传播的法治故事来讲述。换言之,平台的价值不在于独此一家,而在于提供一种可复制的范式,让中国大地上每一个基层治理的创新切片,都能成为世界理解“中国之治”的生动窗口。 如果说跨学科研究解决的是“说什么”的问题,国际研学平台解决的是“对谁说”与“在哪说”的问题,那么传播样本智库则致力于解决“拿什么说”和“怎么说得更生动”的问题。当前,全国各地在学习与创新“枫桥经验”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案例。然而,这些素材多呈碎片化分布,散见于地方政法实务与媒体叙事之中,缺乏系统化的收集、提炼与转化。为此,有必要创建“枫桥经验”与中国治理传播样本智库,以全国各地学习与创新“枫桥经验”的成果为原始材料,通过多种媒介形式和传播渠道,生动具体地讲述中国基层治理故事。 全国各省市县在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中涌现出大量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色的样本,智库的功能是素材的汇集与提炼。例如,笔者在浙江缙云采写了一位县域人民调解员,并整理形成其口述史。这位篾匠出身、年逾古稀的调解员在化解矛盾一线的经历,充满了中国基层治理的温度与智慧。此类个体本身就蕴含着媒介化的潜力。特别是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迭代演进的背景下,将文本形态的口述史料快速转化为短视频、微纪录片、交互式数字展陈等跨媒介产品,已具备充分的技术可行性。以智库素材为蓝本,打造具有国际传播力的作品,通过多样化的出海形式,触达全球社交媒体平台的年轻用户。同时,传播样本智库还可以拓展更为多元的呈现与传播路径,可将调解案例转化为可参与的情景剧或沉浸式剧场,让观众在角色扮演中亲身体验基层治理的矛盾化解逻辑。一方面,只有当更多研究者、基层干部、普通群众、社区志愿者等充分参与到案例的挖掘与整理中来,更多散布于中国大地上的治理故事才能从沉睡中醒来,并转化为具有感染力和穿透力的全球公共话语;另一方面,样本智库需要具备净化与迭代的能力,通过分类、提炼、革新与删减,增强素材的可调用性,让中国治理故事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四、结语 “枫桥经验”作为中国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展示了中国式社会治理的逻辑特征与文化底色。它提供了一种兼顾秩序与温度、规则与信任的治理范式,为全球多元社会如何处理公共冲突与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新的思路。这种以人民参与为基础的法治路径,正是当下全球治理中稀缺的经验资源。因此,擦亮和传播好“枫桥经验”这张中国名片,是展示大国形象、做好法治国际传播、提升中国之治世界影响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下,随着越来越多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将“枫桥经验”纳入国际视野,“枫桥经验”也在国际传播中积累了可观的实践基础。例如,上合组织成员国19人法官团深入枫桥考察后,认为“枫桥经验”很有启发意义;义乌市成立的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建立起一支来自15个国家、覆盖10种语言的外籍调解员队伍。“枫桥经验”正在以鲜活的实践进入不同法域与文化场景,其国际传播已不再是抽象愿景,而是看得见的现实进程。现有实践仍处于“点状突破”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性的法治国际传播体系。未来,应打通从村庄到全球的传播通道,让更多案例成为讲述中国善治、中国法治的鲜活样板。可以相信,随着“枫桥经验”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走出去”,这张中国名片必将为全球治理贡献更加坚实、温暖的中国智慧。 编辑:杭丽坤 本文刊发于《传媒》2026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