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许安标
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回顾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立、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深刻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首要一条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显著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两个结合”,持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地位,阐明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涵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的深刻总结
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追求、始终高扬的旗帜,承载着党的初心使命,并为之进行了艰辛探索、实践和奋斗。我们党总结中国近代政治发展历程和建立新型人民民主政权的实践得出重要结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政权,只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同这一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只能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中国的建立,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根本政治前提。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与之相适应的政体,标志着人民民主制度正式建立。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后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文革”中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惨痛教训,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并作为重大方针始终坚持。1982年现行宪法对此作了全面体现。1997年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载入根本法。同时不断深化、统一认识,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就是要通过科学的制度和程序,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2002年党的十六大将此进一步总结提升,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并深刻阐述了其内涵要求。这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明确在党的代表大会文件中正式提出。2007年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并将之写入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成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战略高度,不断丰富、发展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理论和实践,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生机活力又安定有序。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讲话中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要求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科学阐明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即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全局的高度,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党的二十大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指出,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202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规律认识,提出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八个必须坚持”,为新时代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可以看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经过长期探索逐步形成并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贯穿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从性质、方向、目标、保障等方面完整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要义,是我国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提供有效可靠的制度载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阐释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五大显著政治优势,深刻指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制度逻辑、实践逻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提供了有效可靠的制度载体、实施平台和运行轨道,把三者切实贯穿打通。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中,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都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修改法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计划预算、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定期举行会议,反映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作出决议决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其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制定法律并确保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