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Behavioral Law Society Development Network

中国行为法学会事业发展网
  • 中国行为法学会第六届四次理事会在京召开
  • 沉痛悼念马宝善同志
  • 中国行为法学会医疗健康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战略合作研讨会在京召开
  • 学会动态 | 第二届“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国际法治论坛在云南警官学院举行
  • [完整版|图文]《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2)》隆重发布
  • 《企业商事刑事风险防范指引丛书》 启动交流会在京召开
  • 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学专业委员会第十四届全国侦查学术研讨会暨第七届现代侦查技战法论坛在浙江绍兴召开
  •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在长沙举行
  • 为人民抒怀、为时代放歌 《人民就是江山》——大型公益原创歌曲交响 音乐会在京举办

   时政要闻

学习理论 | 马怀德:坚定法治自信

来源:《求是》2025/12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5-07-18 16:51:45 | 143 次浏览: | 分享到:

坚定法治自信


马怀德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提出“坚定法治自信”的要求。自信是发自内心的自我确信与肯定。我们的法治自信,来源于中华法治文明深厚底蕴的滋养,来源于社会主义法治伟大实践筑就的现实基石,来源于对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周代的“明德慎罚”开创了中华法系“德主刑辅”的治理范式。战国时期的《法经》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成文法典。汉代的“春秋决狱”在司法实践中使儒家“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治国理念不断深化。唐代的《唐律疏议》将礼的纲常原则全面融入法律,实现了礼法合一、德法共治的制度形态。此后,《宋刑统》、《大明律》、《大清律例》等逐步形成“诸法合体”的法典编纂模式和“民刑有分”的法律体系。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探索中迈出坚实步伐。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五四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总结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改革开放提供法治保障。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999年“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修正案。2007年党的十七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7个法律部门、3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新时代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全党全社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更加自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科学指引。在党中央领导下,我们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设立国家宪法日,确立宪法宣誓制度,通过宪法修正案,不断加强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出台国家安全法、监察法、英雄烈士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重要法律,编纂实施民法典,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连续实施两个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持续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整合行政执法机构,不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严格公正司法,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专门法院和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完善和加强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制定实施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坚决纠正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案等一批重大冤错案,从司法观念、诉讼权利、程序制度、科技手段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堡垒作用。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深入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总结和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的历史高度,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光明前景充满信心。

  法治自信是“四个自信”在法治领域的集中体现。

法治自信体现道路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这一论断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决定性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实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领导人民制定、实施宪法法律,将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有机统一于国家意志中;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实践,使人民至上理念转化为具体法律制度,将党的根本宗旨落到实处;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体现了党的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唯一正确道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高度认同,是法治自信的重要基础。在道路问题上认识必须彻底、态度必须坚定,决不能被社会上、国际上的个别声音蛊惑和误导,坚定不移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

图片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全社会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显著增强。图为2024年12月3日,为迎接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干警在给学生普及宪法知识。 新华社发 胡攀学/摄


法治自信源自理论自信。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深刻指出:“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有科学的法治理论作为引领,从理论上回答好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深刻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等,构成了一个富有开创性、实践性、真理性、前瞻性的科学思想体系。“全面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等标识性概念与表述,构建起不同于西方“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和知识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大理论武器,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科学指引。对理论之科学性与实践伟力的坚定信心,构成法治自信的重要方面。

法治自信彰显制度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自信、有底气、有定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正在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完备的法律体系确保国家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用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保障法律得到正确实施,保证公民权利得到有效保护,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监督网络,确保权力运行在法治轨道上,促进廉洁政治生态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法治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保障。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这一套制度设计,不仅体现了对法治理念的深刻理解,更在实践中展现出强大力量,为法治中国建设奠定制度基础,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我们的法治自信,正是基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深刻认识与充分信赖。

法治自信植根文化自信。我们今天所开辟的法治道路、形成的法治理论和法律制度都不是偶然的,而是受到五千多年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的深刻影响。比如,在立法方面,民法典将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的原则与现代权利保障相结合。在执法和司法方面,我国古代情理听讼、礼法合治、德刑相辅、儒法并用等思想,推动形成了当今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执法司法理念。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方面,“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和“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等观点,影响着人们今天对“良法”与“良吏”相互关系的认识,必须重视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如今,从古代法律中的“一准乎礼”到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从历史上的“无讼”理念到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日益焕发新生机。我国当代法治文化还以其开放性、包容性、多元性,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新秩序,“共商共建共享”等治理理念获得广泛认同。

   通知公告

  • 暂无相关记录!
【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