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Behavioral Law Society Development Network

中国行为法学会事业发展网
  • 中国行为法学会第六届四次理事会在京召开
  • 沉痛悼念马宝善同志
  • 中国行为法学会医疗健康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战略合作研讨会在京召开
  • 学会动态 | 第二届“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国际法治论坛在云南警官学院举行
  • [完整版|图文]《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2)》隆重发布
  • 《企业商事刑事风险防范指引丛书》 启动交流会在京召开
  • 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学专业委员会第十四届全国侦查学术研讨会暨第七届现代侦查技战法论坛在浙江绍兴召开
  •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在长沙举行
  • 为人民抒怀、为时代放歌 《人民就是江山》——大型公益原创歌曲交响 音乐会在京举办

   时政要闻

2010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主要工作数字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10-16 22:24:25 | 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以提升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抓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省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制定实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的若干意见》,积极采取措施,突出重点,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与公安、法院等密切配合,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禁毒禁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打击电信诈骗、扫黄打非、集中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扎实做好提前介入侦查、督办重大案件、指导敏感复杂案件办理等工作,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省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5699人,起诉94763人,其中,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6920人,起诉8498人;批捕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4986人,起诉18069人;批捕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31007人,起诉33681人;批捕涉黄赌毒犯罪嫌疑人13158人,起诉17286人。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轻微刑事犯罪和解试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门办理、外来人员轻微犯罪平等适用强制措施等工作,制定《关于办理老年人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推行轻微犯罪不批捕、不起诉社会风险调查评估制度,共对4795名轻微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其中未成年人562人,70岁以上老年人19人,外来人员1442人。对涉众类经济犯罪案件、群体性事件中的刑事案件、破坏企业生产和经营犯罪案件、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案件等四类案件,明确执法办案的法律政策界限与办理方式方法,对其中的组织、策划、指挥和主要犯罪者依法严厉打击,对起次要、辅助作用、情节较轻者依法从宽处理,同时,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释法、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扎实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103件涉检信访积案,坚持法理情并重,强化工作措施,着力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已办结69件。围绕服务和保障平安世博,与上海、江苏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认真排查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好检察环节世博安保工作。

  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与共青团组织等部门联合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在中小学开设法制课堂,组织检察官与失足青少年结对帮教,着力在教育、挽救上下功夫。探索建立涉嫌犯罪外来人员帮教基地,对没有逮捕必要但又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的涉嫌犯罪外来人员实行管护教育。积极推进“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实现检察环节的调处工作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对接,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开通全省涉检信访网上受理与处理系统,省院和部分市院建立涉检网络舆情监测技术平台,及时了解掌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与涉检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置,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二、深入贯彻落实“十五条意见”,依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坚持把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主要任务,深入抓好省检察院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十五条意见”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保障企业发展。立足职能,依法打击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犯罪,全省共批捕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567人,提起公诉4250人;批捕侵犯企业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等犯罪嫌疑人83人,提起公诉207人;批捕企业人员涉嫌受贿、职务侵占犯罪367人,提起公诉565人;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证照审验、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税收管理等过程中向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索贿受贿犯罪162人,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认真把握涉企案件办理的时机与方式方法,严格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重在办案中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建立检企预防犯罪机制,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服务。针对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的特点、影响和危害,省检察院指导相关检察院依法妥善办理,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依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省检察院制定实施《贯彻〈浙江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的推进计划》,明确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指导意见,同时,强化个案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对自主创新的司法保护。围绕省委“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在义乌国际商贸城、绍兴轻纺城等设立基层检察室,加强执法监督、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服务;推动保障大项目安全清廉工作,对“三个千亿”工程中29个百亿元以上项目实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责任制,省招标投标办公室将申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我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环节的必经程序;着力打击和防范企业改制重组和产权多元化改革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犯罪特别是职务犯罪,全省共查处相关犯罪17人。

  依法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嫌疑人110人,起诉499人。突出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加强挂牌督办和专案指导,全省共查处相关犯罪42人。与省环保厅联合制定《关于积极运用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建立涉及环保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立案调查、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环境执法检察监督机制,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着力在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全年共在环保领域支持起诉47件,督促、协助环保部门追缴拖欠的排污费241件(次)。

  三、坚持惩防并举、侦防一体,扎实推进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05件1249人,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4件324人。被立案查处的人员中,科级干部449人,处级干部166人,厅级干部4人。突出查办大要案,查处贪污贿赂大案840人,占查办案件总数的83.6%,其中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36人,查处因渎职行为致人员重大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重特大案件105人。根据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查办商业贿赂职务犯罪862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622人。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查处力度,查办行贿犯罪22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6亿余元。

  突出查办关系民生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全面开通运行12309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畅通倾听群众呼声、诉求的渠道,依法查办严重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立案查处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272人;深入开展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处在涉农资金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征用以及农村建设项目审批、资金划拨管理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272人;积极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通过调查,立案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22人。

  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认真履行党委领导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杭州萧山机场等“三个千亿”在建重点工程的预防督导,以联席会议、座谈会、研讨会、剖析会等形式发挥部门、行业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主体作用,组织“讲师团”深入党校、部门、行业、农村基层开展预防教育,立足办案积极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预防调查、预防建议3021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现了华东六省一市数据实时共享并成为公共资源领域的准入环节,建立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提交年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综合报告和建议的制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了新的成效。

   通知公告

  • 暂无相关记录!
【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