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用法治保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牢固的基础、持久的动力和广阔的空间。
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任务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用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部署,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新时代新征程,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善于通过科学立法解决新问题、善于通过严格执法解决现实问题、善于通过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善于通过全民守法夯实法治根基,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确保所立之法遵法理、合事理、通情理,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立足政法机关职能,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推动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深化无人驾驶、低空经济、人工智能、虚拟货币、数据权属和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等问题的立法研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健全人民群众诉求强烈事项的立法快速响应机制,积极推进“小快灵”“小切口”式立法修法,及时通过制定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加强立法衔接协调,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机制,做好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加强法律实施,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要坚决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拐卖人口、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有力震慑犯罪、保护人民。加强产权执法保护,健全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健全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执法细则和实战指引,加快构建执法协调监督和责任体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等衔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建立科学完备的政法机关内部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抓住规范司法权力运行这个关键,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的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宽”和“严”的辩证关系,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注重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问题。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适用的司法监督,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提升人权司法保障水平。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提升政法工作智能化水平。
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要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制定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九个五年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让法治走到人民群众身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协同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商事调解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解决信访问题,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深化法学院校与政法机关协同育人,培养更多堪当时代重任的法治人才。
深入推进涉外法治。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丰富涉外法治“工具箱”。建设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完善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执法司法措施,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健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诉讼等制度,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建设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为我国公民、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主动参与和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规则体系,为国际法治建设提供中国方案。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的态度直接决定社会对法治的态度,领导干部怎样对待法治直接影响群众怎样看待法治。要完善综合性法治评价工作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对法治的尊崇、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实际行动,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在法治之外、更不是在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牢记职权法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依照“三定”规定履职、依照法律制度办事、依照岗位责任落实。增强法治意识,对标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