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翟健岚 摄 9日上午9时,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华网进行网络图文直播。现场实录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5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强化检察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6.4万人,提起公诉140.4万人,同比分别下降11.7%和13.9%。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是世界上最安全国家之一。 坚决捍卫国家安全。依法从严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5.4万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发案超过二十年的命案凶手380人,让罪犯难逃法网。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服判息诉,修复社会关系,彰显犯罪治理效能。持续落实办理醉驾刑事案件意见,受理审查起诉、起诉危险驾驶犯罪同比分别下降21.5%和16.5%,全国涉酒驾醉驾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3.8%,醉驾治理成效不断巩固。 坚定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深化军地检察协作,起诉危害国防利益犯罪362人;办理公益诉讼437件,推动加强军用机场、航道等保护。 持续推动网络生态治理。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8.2万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6.9万人。针对缅北白家、明家、魏家、刘家犯罪集团武装庇护电诈、残害我国公民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对285人提起公诉、从严惩处。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坚决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依法协同推进社会治理。结合履职办案制发检察建议1.7万件,促进源头治理。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从“做得到”向“做得好”提升。全国县级检察院全面派员入驻综治中心,深化重复信访化解攻坚,落实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包案办理信访5.4万件,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以公正司法引领法治风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履职,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稳定。对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的,依法不捕不诉339人。王某与深夜潜入家中的行窃者搏斗致其死亡,陈某反抗不法侵害时致施暴者受伤,检察机关均认定属正当防卫,持续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持在把握大局中找准检察定位,在融入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责,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05万人,起诉2.9万人,其中原省部级干部44人。起诉金融、国企、能源等领域职务犯罪9174人。从严惩治群众身边腐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起诉行贿犯罪3292人。对12名逃匿、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惩治经济犯罪力度,起诉13.7万人,促进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等打击各类走私犯罪。联合金融监管总局等依法治理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会同中国证监会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检察履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加强涉企执法司法监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办理案件1.99万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471件,决定不起诉3539人,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扣冻”财物26.3亿元。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起诉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假冒专利等犯罪1.9万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658件,促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3万人,办理公益诉讼4.7万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服务协调发展。 服务文化强国建设。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入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加强涉外检察工作,起诉涉外刑事犯罪5.5万人,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254件。加强海外利益司法保护。服务大国外交。 三、坚持民生为大,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践行为民宗旨,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切实办好民生领域案件。加强食药安全司法保护,起诉犯罪1.2万人,办理公益诉讼2.7万件。起诉欺诈骗保犯罪5256人,监督纠正虚假诉讼573件,守护老百姓“养老钱”、“救命钱”。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维护英雄烈士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起诉侵犯英烈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599人,办理公益诉讼1863件。开展英烈和红色文物保护专项活动,传承红色基因。 保障劳动者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190人,支持农民工提起讨薪诉讼2.8万件,追索欠薪13.5亿元。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监督活动,办理公益诉讼690件。上海检察机关针对某些快递物流平台“延误就罚款”、“投诉即扣费”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推动优化算法规则,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7.3万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治、教育、感化、挽救,起诉5.6万人,附条件不起诉1.6万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24人,恶性犯罪必须惩治。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同比分别下降2.2%和9.8%,为近五年首次“双下降”。 维护特定群体权益。强化妇女权益保障。起诉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等犯罪4.3万人,办理公益诉讼2259件。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5.03万人,办理涉老年人监护、赡养等诉讼监督案件1562件。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4723件。 保障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完善便民利民检察举措。持续建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参与诉讼、表达诉求。对弱势群体支持起诉4.2万件。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彰显司法温度。 四、强化检察监督,促进公平正义 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准确把握逮捕、起诉法定条件,依法不批捕32.6万人、不起诉34.7万人。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批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01万人、追加起诉2.9万人。侦查机关曾以涉嫌抢劫罪对赵某提请批捕,甘肃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赵某作案,依法不批捕并持续监督,十五年后真凶落网。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7万件、撤案4.4万件。协同公安部专项清理刑事“挂案”27.8万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5778件,法院审结后改变率71.1%,有罪改判无罪79人,无罪改判有罪51人。车某等3人因强奸、故意杀人、伪证案被判刑而持续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原案缺乏关键证据,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改判无罪;推动继续侦查、抓获真凶,依法提起公诉,做到不错不漏,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