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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文艺薪火 维权守创作初心——中国文联与最高人民法院携手共护艺术家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艺术报》2026年3月4日第1版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6-03-04 14:21:39 | 34 次浏览: | 分享到:
法治护文艺薪火
维权守创作初心

——中国文联与最高人民法院

携手共护艺术家合法权益


钟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法治建设与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重要位置,系统擘画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蓝图,持续强化包括广大文艺工作者在内的人民合法权益保障,为新时代文艺维权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文艺维权工作的具体实践,2月27日,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张政一行赴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法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深入交流,围绕深化“总对总”机制建设、携手加强文化艺术领域权益保护达成广泛共识。这是一次法治与文艺的深情握手,旨在为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之路保驾护航,为文化强国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注入新的动能。


为何携手:
顺应文艺发展需求
回应行业维权期盼

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法治是文艺繁荣的基石。中国文联与最高法的战略合作,既是顺应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回应广大文艺工作者维权期盼的务实之举,更是推动文化强国与法治中国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生动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一)嘱托重千钧:协力推进文化强国与法治中国建设相结合。加强文艺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依法维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坚守文化立场、建设文化强国、夯实法治根基的重要举措。中国文联与最高法开展文艺领域战略合作,在双方工作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是司法服务保障文化强国建设的制度创新,也是文联组织强化维权服务、履行政治责任的重大突破。这不仅是对文艺工作者的庄严承诺,更是人民法院自觉履职的政治担当。通过司法力量为文艺创作撑起法治蓝天,让艺术家在公平正义的土壤中尽展才华,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的应有之义。携手强化文艺维权工作,是推进文化强国与法治中国建设相结合的生动实践。以法治护航文艺创新创造,依法保护艺术家合法权益,既能激发文艺活力、繁荣文化事业,又能以文艺实践涵养法治信仰、厚植法治文化。

(二)主线贯始终:横向协同司法资源和纵向贯通行业管理相结合。“抓创作”是文艺工作的生命线。好作品的诞生,不仅需要艺术家的灵感迸发,更需要一个清朗、规范、可预期的创作环境。当前,我国文艺事业呈现百花齐放、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文艺工作者规模持续扩大,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不断涌现,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蓬勃兴起,文艺新业态快速发展,文艺创作生产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革。与此同时,盗版侵权、抄袭剽窃、恶意篡改等现象依然存在,网络侮辱诽谤、造谣网暴等行为时有发生,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文艺创作和权益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实践充分表明,抓文艺繁荣必须抓创作,抓创作必须抓权益保护。只有切实筑牢法治屏障,让每一位创作者都感受到“背后有法治,权益有保障,创作有干劲”,才能更好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让精品力作源源不断涌现。中国文联与最高法携手强化文艺维权工作,着眼全国文联一盘棋格局,把文联组织横向协同司法资源和纵向贯通行业管理相结合,这种纵横交织的治理格局,既以法治刚性守护创作尊严,又以行业柔性激发创新活力,为繁荣文艺事业筑牢权益保护屏障。

(三)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坚守法治底线与推进综合治理相结合。人民至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好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为他们排忧解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组织关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体现。当前,文艺领域侵权发现难、取证难、认定难、维权成本高的问题仍然突出,从独立音乐人作品被擅自使用,到编剧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被侵害,再到新文艺群体面对网络暴力势单力薄、维权艰难,广大文艺工作者对高效便捷维权渠道的期盼强烈。数据显示,2025年“总对总”合作单位在法院指导下调解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相对应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案件数量就会大幅度降低,充分证明多元解纷机制的推出是因时之举、管用之举。解决艺术家的急难愁盼,需要文联组织和司法机关的共同努力。这要求我们必须坚守法治底线、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直击文艺维权痛点堵点难点,以法律武器为创作撑腰,以协同机制破解维权难题,不断提升维权服务效能和温度,让广大文艺工作者安心创作、潜心耕耘,为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注入持久动力。



如何携手:
共建文艺维权体系的
实际举措

去年以来,中国文联立足深入落实党的群团改革意见,提出要替艺术家维权,大力完善文联组织维权职能,切实担当好文艺工作者之家的政治功能。在最高法的大力支持下,双方直面维权实践中的难点堵点,凝聚行业与司法合力,完善制度支撑,为构建长效维权体系、守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打下坚实基础。

(一)以名家维权为基础,构建文艺维权全新机制体系。中国文联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在最高法相关业务部门指导支持下,持续强化权益保护职能建设,加快构建覆盖立法、咨询、调解、诉讼的全链条维权服务体系,让“要维权、找文联”逐步成为共识。建立完善文艺名家维权工作机制,精准对接需求、提供服务、化解难题,常态化上门倾听意见诉求,组织法律专家、专业学者开展案件论证和法律研判,切实为艺术家排忧解难。推动建立艺术家网暴维权“预防-研判-处置”工作机制,切实守护艺术家的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二)以示范合同为抓手,给文艺创作装上“安全阀”。许多文艺纠纷的根源,在于合同不规范——要么是口头约定空口无凭,要么是格式合同陷阱重重。针对这一顽疾,双方将“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落到实处。2025年,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和最高法民三庭、中国影协共同研讨并指导《电影合同示范文本(专家建议稿)》制定并发布。研究制定规范、好用的文艺领域合同示范文本是中国文联会同最高法深入调研行业惯例、精准识别风险点后的制度供给。一份权责清晰、条款公允的示范合同,将为文艺创作装上“安全阀”,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发生。

(三)做好立法反馈工作,完善文艺维权法律体系。与最高法建立司法解释协同研究机制,针对平台侵权、网络暴力、AI生成内容权属等前沿问题进行联合调研。深化立法参与,统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调研、起草、修订等工作。与中宣部版权局共同召开《著作权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会,征求艺术家代表意见,研究并提出中国文联的反馈意见。与中国影协共同召开立法建议座谈会,呼吁在立法中对屏摄电影作品的行为进行规制。组织召开了编剧维权、AI时代文艺维权等座谈会,反映文艺工作者立法诉求。向立法部门提出立法建议,通过文艺界代表、委员向全国两会提交议案提案,推动相关国家立法。

(四)回应维权需求,举办文艺维权培训班。据最高法统计,2020年至2024年,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每年近50万件,其中著作权案件占到近50%,而文艺类案件又占大半。文艺界有其特殊性,侵权易发多发,维权定分止争难,维权成本高,社会关注影响大,特别是网暴侵权、AI技术应用等给维权带来新课题。解决这些问题,提升文艺领域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至关重要。在一年来的务实合作中,中国文联得到了最高法有力支持。在举办全国文艺人才法治教育与文艺维权培训班时,民三庭就选派业务骨干,针对省市县乡以及文艺两新聚集区五级参训学员2万余人开展专题授课,将优质法治资源直达基层文艺工作者,受到广泛欢迎。

(五)顶层对接“总对总”,行业调解融入司法大格局。在最高法相关领导重视下,中国文联权保部与最高法民三庭沟通协商,签署了《关于加强文艺作品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合作备忘录》,建立了工作协同、纠纷化解、专家咨询、技术支持、普法宣传等方面的合作机制。中国文联权保部到最高法立案庭调研学习,实地了解“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通过顶层对接,将司法保障与行业调解有机融合,既把矛盾化解在诉讼前端,避免纠纷扩大化影响文艺生态,又以专业力量维护文艺工作者权益,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枫桥经验”、文艺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具体实践的生动体现。在高位推动和高度共识下,双方“总对总”专项工作衔接顺畅,推进高效。权保部受邀派员作为观察员参加“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部委工作会议。2026年1月,中国文联与最高法等20家单位共同印发《关于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文艺领域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并在中国影协、中国曲协、中国摄协,河北、江苏、湖南、广东、四川、内蒙古文联等9家单位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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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