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
“我们提出建设‘法治浙江’的一个重要的着眼点,就在于不断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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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法治浙江建设结合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习近平最先关注的始终是人民——“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切入点。”
“富裕与安定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致富与治安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在习近平的倡议下,2004年5月,浙江省委作出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开启了平安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实践探索。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在习近平的推动下,2004年,浙江率先在全国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千余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惠及千家万户。
20年来,牢记“以人为本、法治为民”,浙江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打防并重、源头治理,筑牢长治久安社会根基——
践行生命至上,“命案必破”成为现实,浙江刑事案件数、命案数创本世纪以来新低,每十万人命案仅0.357起;
守护公共安全,全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火灾起数等均创近十年新低;
剑指黑恶势力,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综合打击成效全国领先;
遏制电信诈骗,构建全链条打击治理体系,电诈案件受理数、案损数、重大案件发案数年年下降;
以雷霆之势铲除“毒瘤”,浙江主动承办缅北明家犯罪集团专案,对39人依法提起公诉,判决11名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5名被告人死缓,形成强大震慑。该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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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习近平目光如炬——
“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作为总抓手,贯穿于建设‘平安浙江’的始终。”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2002年,一项来自“枫桥经验”发源地的创新实践,孕育浙江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和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繁花之路。
“应该让老百姓有一个说话的地方,有一个诉求的地方”——2002年8月,诸暨市枫桥镇创新建成全国首个乡镇综治中心。
2003年,习近平先后两次到枫桥镇调研,他敏锐察觉到综治中心这个重要抓手,指示要在全省推广。随后,浙江省委通过多次会议在全省推广乡镇(街道)建立综治中心。至2007年底,浙江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成率达到98.7%,刑事案件增幅明显回落、社会治安状况逐步好转。
从综治中心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社会治理中心再到综治中心,从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到社会治理实践处置到社会风险研判……20年坚持发展,浙江切实发挥综治中心发源地优势,综治中心建设驶入快车道,化解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深入人心,综治中心建设从之江大地走向全国。

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考察,专程来到安吉县矛调中心,再次叮嘱“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
牢记嘱托,接续奋进。浙江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迭代升级为契机,推动综治中心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公安、法院、司法行政、信访、人社等部门100%入驻,并率先建成高教园区、工业园区、重要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综治中心,真正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习近平十分重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2006年2月8日调研余杭闲林综治中心时强调,基层工作必须善于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在建设“法治浙江”过程中,浙江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把基础放在基层、重点放在基层、关爱送到基层,切实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自2009年开始,浙江把固本强基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连续三年专题部署,推动执法、司法、普法等工作向基层延伸,并于2011年出台《关于加强法治浙江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健全推进法治浙江基层基础建设的长效机制。
法治与平安,在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中深度融合,迸发出强劲活力——
县乡合法性审查覆盖全省90个县(市、区)、1364个乡镇(街道),打通了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安吉“余村经验”、桐乡“三治融合”、宁海“小微权力清单”,一批全国出名的乡村治理典型,活跃着基层的法治因子。
“美好账本”“文化无讼”“有礼家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治理元素在基层融合,绘就了法治为基、德法相长的美好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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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与平者,国之基址也。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追求的崇高价值。习近平对社会公平正义念兹在兹,多次强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美和谐,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的所在。”“司法工作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2003年,习近平在参加第十三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时,对检察工作提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要求。
2006年,省法院作出“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的“三项承诺”,得到习近平充分肯定。

20年笃行不怠,浙江司法机关深入践行“三项承诺”“三个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立案登记制严格落实,“移动微法院”全省推广,“共享法庭”遍布城乡,“一根网线、一块屏”就能“打官司”,一码就能解纠纷,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建设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群众“打官司”不求人、不费劲,这是机会的公平;
重拳打击拒执行为,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深化交叉执行改革,纵深推进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让“纸上权利”化为“真金白银”,这是实质的公平;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深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以法之力守护祖国未来、护卫绿水青山,这是普惠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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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成立,开创“网上案件网上审”的历史先河,实现数字时代审判模式的革命性重塑,成为展示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重要窗口”。
以此为发端,浙江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司法变革,带来司法便捷高效的同时,更带来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唯一试点省份,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建设全面深化,刑事案件协同实现全覆盖,办案时长较以往下降29.4%,执法司法问题源头发生率下降35%以上;
创新“中心+数字化+社会化”模式,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平均用时从150天降至30天;
全域数字法院、“检察+”协同共治、“公安大脑”、“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一系列数字化场景升级迭代、落地见效,执法司法更加规范,公平正义更加可感,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2026年4月10日,“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上线仪式举行,标志着浙江数字法治改革又迈出了关键一步。
“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
一半湖光山色入诗,一半岁月人文成卷。漫步杭州西湖,北山街自成一个时空。“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就坐落在这里。
3月以来,一场场村(社区)干部学宪法活动在陈列馆举行,来自浙江各地的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分批来这里感悟宪法精神,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能力,推动宪法精神融入基层治理。
时光回溯至2002年。12月4日,现行宪法颁布实施20周年纪念大会,刚刚到任浙江不久的习近平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此后连续3年“12·4”,他都在《浙江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弘扬宪法精神,鲜明指出“增强法治观念,首要的是牢固树立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在习近平的带动推动下,浙江宪法宣传融入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总体布局,成为一项久久为功的基础性工程,全省上下兴起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