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Behavioral Law Society Development Network

中国行为法学会事业发展网
  • 中国行为法学会第六届四次理事会在京召开
  • 沉痛悼念马宝善同志
  • 中国行为法学会医疗健康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战略合作研讨会在京召开
  • 学会动态 | 第二届“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国际法治论坛在云南警官学院举行
  • [完整版|图文]《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2)》隆重发布
  • 《企业商事刑事风险防范指引丛书》 启动交流会在京召开
  • 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学专业委员会第十四届全国侦查学术研讨会暨第七届现代侦查技战法论坛在浙江绍兴召开
  •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在长沙举行
  • 为人民抒怀、为时代放歌 《人民就是江山》——大型公益原创歌曲交响 音乐会在京举办

   时政要闻

学习理论 | 肖宝兴:大学的“道”与“理”——中国政法大学21世纪办学思想研究

来源: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专业委员会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5-12-03 13:20:59 | 247 次浏览: | 分享到:

大学的“道”与“理”——中国政法大学21世纪办学思想研究


肖宝兴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国政法大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和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杰出成就。二十多年的时间,为何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笔者以为,法大在新世纪之所以取得辉煌的成就,主要源于党的领导下学校办学思想的系统性和发展性。系统性在于解答了“什么是大学?”“如何办大学?”“如何办中国政法大学?”这三个问题。发展性在于办学思想经历了一个探索、成熟和不断完善的过程。本文聚焦21世纪初叶2001-2009年,徐显明任职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期间的办学探索,以徐显明著的《追寻大学之道》为研究对象,分析法大的“道”和法大的“理”。后续文章将深入研究法大办学思想成熟和不断完善的过程。


一、法大之“道”:德法并重与求真为民的大学精神

“大学是什么?”一直都是高等教育哲学的基本问题。以往思考这一问题的人多集中在哲学家之中,他们对此作了较为精深的思考和阐释。但实际上,真正应该思考“大学是什么?”的人不是大学教授、管理者、甚至学生,而应当是大学校长。作为大学发展建设的规划师和工程师,大学校长的使命不应简单停留在维系大学内部各机构的稳定运行,而是必须为所在大学的“性格”,或曰“道”,指明方向。每所大学都有属于自己的“道”,大学之“道”既展现出自身的特殊性,也孕育着自身的精神文化,而这其实都是大学校长肩负的重要使命。徐显明先生深谙大学校长对大学发展所承担的责任,系统深入地思考了“大学是什么?”这一经典问题,在法大之“道”的延续上着力甚巨。

在徐显明先生看来,“大学”二字可以拆分缕析:大学之“大”,在于大德、大爱、大学问、大师;大学之“学”,即学府、学人、学问、学业;大学是新民的摇篮、是社会的灯塔、是创新的活水、是真理的福地、是文化的酵母、是知识的源泉、是道德的高地、是良心的壁垒。这些论断充分呈现出大学的丰富性和神圣性。关于大学是什么的判断在西方教育学家和哲学家那里也经久不绝,美国教育哲学家布鲁贝克在其著作《高等教育哲学》中有过精彩的阐述(汇集):大学是知识工厂和现代社会的思想库;大学是一座人类精神的圣殿;大学是真、善、美的保护人;高等教育是一种超级文化,大学便是这种超级文化的教会;大学能够一如既往——继续承当社会的良心;大学是美国生活中最为崇高、最少腐败的机构。不难发现,对于大学是什么的许多看法存在一定意义上的趋同,或者可以说,大学是什么这一问题存在共识性的意见,即大学在知识上、学术上、思想上、文化上和德性上具有独立性与独特性,这些共识性意见很清晰地将大学与社会区分开来。既然大学旨在“明明德”、“亲民”和“止于至善”,那么作为大学的下位概念,法大也必然要遵循大学的基本属性。同时,由于法大具有与生俱来的独特品性,因此法大也拥有专属的发展之“道”,从而能够很明确地将法大与其他大学(甚至政法类大学)区分开。对此,徐显明先生围绕法大八字校训“厚德、明法、格物、致公”展开思考,更为坚定地延续了法大的精神传统,也就是法大之“道”。

“厚德”是法大作为大学的根本,具有两层含义:一是要把公民道德养成君子之德,二是要培养司法伦理的修养和政治道德的修养。第一个层次是所有公民都应当践行的道德标准,而第二个层次旨在规训从事公共管理或法律职业的法大学子。道德对大学来说具有无可争议的重要性,因此徐显明先生始终将德性视为大学的首位:“大学之大,首位在大德。‘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明德、亲民、至善这三者结合在一起就是大学。所以没有德性的大学是不受人尊重的大学。大学和社会上的机构区别在哪里呢?大学的权威性和政府的权威性比较的时候差别在哪里呢?政府是管理的权威,它是公共资源配制的权威,它也是公共信息发布的权威,所以对政府来讲有这三个权威地位。而对大学来讲权威地位是什么?大学首先是道德的权威,大学其次才是知识的权威,大学还应该是思想的权威。所以大学要做到这三个权威地位,这个大学才是一所受人尊重的大学。所以排在第一位的应该是大德。”由此,徐显明先生将道德划分成三个部分:“处在基础地位的是公民道德,就是使人成其为人的道德;比公民道德高一个层次的是职业道德,职业伦理一定比公民伦理更高;处在道德顶层的,我把它叫做政治道德,当一个人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时候,他就是最优秀的政治家,他一定是最优秀的道德的楷模,就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如此便不难理解徐显明先生为什么要将法大校训“厚德”的含义分为两个层次。法大作为一所以法学闻名的大学,不应该仅仅培养符合公民道德的学生,而是应当培养具有职业道德和政治道德的优秀人才,这也是法大校训“厚德”的根本追求。

“明法”是法大安身立命的基础,具有两层含义:一是要让所有法大学生都拥有学习法律的机会;二是法大学生将来都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对于法大学生而言,无论其选择何种专业,一旦烙印了法大印迹,便都与法学结缘、承担法治使命。徐显明先生在2004级本科生开学典礼的讲话中诠释了“明法”的内涵:“我们要使所有进入中国政法大学的同学,都有机会来学习法律,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学知识背景,所以这句话并不是仅仅指向法科同学的,也是指向法科以外的其他学科同学的,当前我们开展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就是要给大家提供这样一个机会,这是我校的特色,是其他大学不可比拟的地方。四年里,你们将会培养起我们政法大学学子才有的品质、一种精神气质——一种法的精神。它是一种更高境界的品质,它包含着高尚忠贞的职业操守,崇尚民主、昌明法治的政治理想,匡扶正义、经世济民的价值观念,亲民侍众、天下为公的公仆意识,还有勇于批判、善于创新的思维能力。这是我们孜孜以求的培养目标。”在徐显明先生看来,“明法”并不仅仅局限于熟知法律规范、掌握法学知识,而是需要将法学研究应用在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之上,对此他指出:“在中国政法大学,大家从事法学研究,要解决哪些问题呢?在未来三年里,大家无论是博士阶段还是硕士阶段,都必须用创新式的研究,必须用构建式的研究,必须最终关注中国的问题,解决中国的问题。换言之,创新式的法学研究、建设式的法学研究和解决中国问题的法学研究才是我们所需要的。”

“格物”是法大不懈追求的目标,同样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法大具有注重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务实作风;二是“格物要致知”,通过对物的“格”来达到对另一类知识的获得。法大校训中的“格物”主要体现在学术研究之上,徐显明先生认为,法大首先需要更多的原创性研究,要在学术精品和学术力作上展现法大的科研水平;其次,研究方向应当持续、稳定和统一,最终形成法大学派;再次,应当鼓励带有人文精神的研究,即便是应用型的成果,也应该具有人文关怀;最后,法大的研究应当为学科建设起到支撑作用,并形成法大所需要的学科梯队。对此,徐显明先生更进一步地指出:“学科应该是由一些要素构成的:主体要素就是我们的教师,这是首要的要素,没有教师,就没有学科。所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学科建设的关键和基础。学科建设的第二个要素,也是客体要素,就是我们的教师应该创造高新的学术成果。大学是一个知识群体,追逐知识、追求真理是我们一生不变的价值观。而最高的境界,我想应当是有新的发现,有新的思想,这是所有学者一生当中终生不变的一种学术追求。高新的学术成果应该体现为新的发现和新的思想,这是学科建设里面客体要素能不能成为标志的关键。第三个要素,为什么把我们的学科叫做学科而不叫做学术?我想学科之所以称为学科的主要根据还在于它要培养高层次的人才,学科和专业的区分就在这里。每一所大学都有自己的专业,凡是进行专科、本科教育的,都被称作专业。但是跨越专业进行研究生培养的时候,才被称为学科。所以,学科建设实际上是在培育两类成果:一类成果是学术成果,另一类成果就是人才成果,这种人才成果就是我们所说的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也就是一大批硕士和博士。”

   通知公告

  • 暂无相关记录!
【编辑:杨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