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习近平总书记于2025年11月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作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三项重大历史性成就之一。这一判断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和法理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党领导人民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出来的适合我国国情和法治规律的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新中国70多年的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条具有决定性、统领性、全局性的道路,沿着这条正确道路,我国法治建设就能够不断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而偏离了这条道路,我们的法治建设就会遭遇曲折,沦陷于改旗易帜的邪路或封闭僵化的老路。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纳入党章,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共同标注了法治领域的正确方向和道路。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及其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用“坚持和拓展”这一表达,指出,“在前进道路上,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正是我们党遵循“坚持”和“拓展”的辩证法,既一以贯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又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过去五年,有三个重要因素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阻力和干扰,从根本上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岀矛盾和问题;彻底清除所谓“人治”“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法治道路上的观念束缚;彻底跳出部门框框,破解领域的利益羁绊,消解胆小怕事、避重就轻、拣易怕难、互相推诿、久拖不决的思想作风;以坚定的法治自信和理论勇气推进法治领域的改革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前途更加光明、道路更加宽阔。 二是坚持运用“两个结合”的科学范式,特别是第二个结合,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我国是世界文明古国、文明大国,法制文明是中华文明的内在构成,而且从历史进程上看从来没有中断过。战国时期,李悝的《法经》创中国古代法典之体制,开成文法典之先河。其后建立的秦朝扩大了成文法的规模,奠定了中国长达两千多年传统法制的基本轮廓,并初步形成了中华法系。汉唐诸代君臣与巨儒主张“德主刑辅”,熔礼义刑德于一炉,使中国传统法制成为“天理、国法、人情”的融合体,形成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中华特色。《唐律疏议》以其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丰富而深邃的法理内涵成为古代法典的范例。千年朝代更替,并没有中断中华法系的血脉。中华法系深刻影响和传播到周边国家和世界其他国家,也给我们留下无比宝贵的法律文化遗产。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过去五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彻底破除了近代以来由于西方法治文化冲击而出现的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历史虚无主义”态度和“妄自菲薄”“数典忘祖”的文化心理,以对中华法治文明的文化自信和历史自信,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进行系统化研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择善性融入,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脉”更加鲜明、历史文化基础更加坚实。 三是坚持以胸怀天下、法安天下的大格局,推动国内法和国际法的衔接协调,拓展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进入21世纪后,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席卷和中国持续扩大对外开放,“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同国际社会的互联互动也已变得空前紧密,我国对世界的依靠、对国际事务的参与在不断加深,世界对我国的依靠、对我国的影响也在不断加深。我们观察和规划改革发展,必须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国际国内两类规则”。“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国际国内两类规则”的桥梁是涉外法治。习近平总书记以统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战略眼光和思维范式,原创性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我们以法治之力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尊严等核心利益,为中国的繁荣富强、持续稳定发展构建出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共同建设美好世界。我们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主动参与并努力引领国际规则制定,善于在国际规则制定中清晰地表达中国立场,积极参与和支持国际执法、国际司法、国际仲裁,参与国际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外交,使国内法治、涉外法治和国际法治形成合力,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公正化。我们更加自信地促进法治文明交流互鉴,深化法治领域的国际合作。中国法治在维护和平、促进发展、伸张正义、保障人权、推动合作、法安天下中越来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应对挑战、防范风险、捍卫国家核心利益的对外法律斗争和法理博弈中越来越拥有主动权、主导力。中国法治在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中、在建构世界法治新格局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在人类法治文明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引领作用。 过去五年,坚持以涉外法治为桥梁,推动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衔接协调,拓宽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使其具有更加强大的生命力、感召力和影响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秉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观,以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精神,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开放搞法治,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在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同时,创造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 总之,五年来,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同时,不断推进法治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不断丰富其核心要义和重要原则的具体内容,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了全党和全国人民对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好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有力保障作用。 六、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成果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创立。党中央先后用三个理论命题标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即“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源于实践、发展于实践。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以法治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并勇于结合新的实践不断推进理论创新,丰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